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尊敬的自治区旅游局领导:兹有自然人冯朴、李晓辉、李晓东三人共同出资,申请成立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中冯朴为法人代表。公司设立后我们一定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旅游局各种条例、规章制度。望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名:2010年月日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西藏旅游资源优势喜玛拉雅山脉的雪域风光,阿里高原的神山圣湖,古朴浓郁的西藏风情,传承千年的宗教文化,世界屋脊的河流与高山都承载着让人向往的一切,西藏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别具特色的服饰及饮食习惯,都向世人昭示着永恒的魅力和诱惑。走进西藏,追寻梦中的彩虹,对国内外游人都具有极强的吸引力。青藏高原拥有雄伟壮丽的自然景观;生活在高原环境中的各族人民创造了非此地莫属的灿烂文化,造化了神奇独特的人文景观。历史所赋予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正是西藏所独具的最引人注目的极品旅游资源,集中表现为:一是丰富多样性。西藏纵跨多个纬度带,自然、人文景观异彩纷呈,堪称中国乃至世界的“旅游资源宝库”。二是不可替代性。其自然资源有被誉为“东方大峡谷”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生命禁区的羌塘草原无人区、地球之颠的珠穆朗玛,以及相当部分的尚不为人知的极地绝世风光,都是惟我独有的世界级的精品、绝品资源;其文化遗产既包括传统也包括当今文化变迁部分。三是原始神秘性。由于受人为破坏较少,目前这些资源大都保留了未经雕饰的原始风貌,有“地球上的最后一片净土”之称,给人以强烈的新奇感,符合世界旅游求新、求异、求知、求乐的需求和趋势,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正是西藏高原自然和人文的独特和别致,给西藏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先天的条件,积淀了丰富的基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西藏具备最为雄厚坚实、最具魅力的成为国际精品旅游胜地的所有自然和人文的潜在条件。统计表明从1993年开始,来旅游的国内游客络绎不绝,一直保持38%的增长速度。近年来在国内文化、影视、旅游等领域内掀起“西藏热”,进一步促使国内更多的人产生到西藏旅游的愿望,扩大国内客源市场的潜在需求,目前这些潜在的需求正在转化为实际的旅游客流。目前,西藏已对外开放七县一区、44座山峰、一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7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5个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六个4A级景区,可供游客游览的景区(点)有100多处。以拉萨为中心,东西南北四条环形线路和两条旅游廊道向沿途旅游景点辐射的旅游产品格局以及食住、行、游、购和娱乐一体化的产业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二西藏市场现状报告西藏自治区旅游局的一份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西藏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为180万人,到2006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了25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39.4%,实现旅游收入26亿元。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得益于西藏自治区近几年把旅游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特色支柱产业来发展,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投入。一份统计材料显示,仅2004年,西藏就新建宾馆饭店37家,宾馆饭店总数达606家,同比增长16.5%,餐饮点5846家、购物点4867家、文化娱乐场所3216家,平均增幅达20%以上。从1980年至2004年的25年间,西藏共接待海内外游客733万人次,年均增长27.6%,累计实现旅游总收入70.7亿元,年均增长38%。20多年来,西藏旅游业经过不断建设和发展,经济结构由最初的接待事业型转为旅游产业型,旅游产品由最初单一的观光旅游发展成集观光、登山、科考、度假等为一体的复合型旅游产品。2004年度,120多万国内外游客进藏旅游,一睹雪域高原之风采,为西藏留下了15亿元的旅游总收入。西藏自治区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4年底,西藏旅游总收入已相当于全区GDP的7%。与此同时,还带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沿线群众积极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工作。2004年,全区有9194名群众参与其中,新增收入6796.94万元,人均增收2328.2元。西藏现有旅游企事业单位781家,旅游涉外饭店136家,拥有客房7624间,床位15583间,其中星级饭店58家,社会旅馆520家,直接从业人员1.68万人,间接从业人员八万多人。全行业拥有固定资产总额23亿元。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通车运营以来,西藏旅游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就是在以往的旅游淡季期间,西藏旅游也表现出淡季不淡的态势。据有关统计“八五”以来,中央财政投入492亿元用于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从2000年开始安排国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约2亿元,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旅游产业体系。截止2002年底,全区已有旅游企业176家,其中国际、国内旅行社44家(国际和国内旅行社各22家);旅游涉外饭店97家,总计客房约5713间,床位12619张;旅游定点餐馆29家;旅游商贸公司3家;旅游汽车公司3家,车辆900多辆,座位8000多个,其中个体车辆300余台。旅游直接从业人员4300多人,全区发证导游约600人。②全区已经接待游客的景区(点)约100余处,其中国家4A级景区(点)有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西藏博物馆、巴松错等5处。从旅游产品体系、旅游服务设施、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看,西藏已初步建立了旅游产业体系。三西藏旅游业的发展潜力分析一是发展势头较快,西藏旅游业年接待游客增长速度已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体现出西藏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的特征。二是国内游客增长速度较快,推动效益明显。虽然交通不便,旅游费用较高,但是由于国内游客对西藏的向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体闲时间的逐步增多,使来西藏的国内游客不断增多。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西藏旅游业的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将对西藏旅游业的发展产生极其巨大的推动作用,形成西藏旅游业在新世纪新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四发挥比较优势,构建多样化旅游产品格局。随着21世纪的到来,世界旅游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旅游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旅游方式,对富有体验性的探险旅游、生态旅游、民俗风情旅游等多种新形式的旅游活动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五在旅游线路开发中要注重突出个性特点。A.线路开发要突出地方风格。把“世界屋脊”作为西藏旅游产品开发的主干,例如开发由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纳木措等构成的自然风貌产品体系;开发由雍布拉康、藏王墓群等构成的西藏古文明产品体系;开发由大昭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等组成的宗教文化产品体系;开发由雪顿节、赛马节、舞蹈等组成的民俗文化产品体系,等等。B.线路开发要赋予文化内涵。事实上绝大多数人文景观都包含多种文化特质,其关键在于给这些静态的景观赋予活的生命力——文化内涵。例如当游客走进大昭寺的时候,看见的不仅是“释迦牟尼”的佛像,而要让旅游者感受到藏族人民对文成公主的无限崇敬和唐蕃友好相处的历史事实。通过对各地景观文化内涵的发掘,我们可以用特定的文化线索将相关的点连接起来,描绘出西藏旅游文化地图,然后经过必要的营销包装后整体推出。C.提高旅游产品档次,实现旅游产品的多样化。注重开发能够高度浓缩藏民族人文精神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观光产品的档次和品位,加强新型旅游产品的开发,结合其生产工艺特点、产销规格,促进旅游商品的多样化、系列化、规范化开发,使西藏旅游线路在不断发展中形成自己的特色。D.要树立以精品取胜的思想,争创旅游产品精品。西藏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在国内外都是绝无仅有的,极具特色。从根本上改变西藏旅游目前这种旅游资源粗放式开发利用的状况,开发精品、培育精品、树立知名品牌,从精品的角度大做宣传,切实从质量、规范、品牌、信誉方面夺得最大优势,赢得国内外旅游市场的更大份额。四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一渠道网络我司自2006年初,在天津、北京和上海等市场成功运作西藏线路同业批发部门,品牌“藏域之旅”,经两年的市场推广和运作,在天津、北京和上海市场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我们于2006年,在运营中发现,当地转包,卖团,无序进店的接待方式无法保证团队质量,于当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建立了与当地旅行社合作的地接部门,并委派我司职业经理入主,形成自有接待服务的机构,保证我司的团队质量,在当地建立了宾馆,餐厅,景点,车队,导游服务的自主接待体系。成立后又反向辐射全国各地的组团旅行社,提供优质自主的接待服务。逐渐走上了自主盈利的模式,并对我司实现利润贡献。二经验支持我司自成立西藏部门后,在接待服务和地区同业推广的模式方面,积累了大量的运营经验和安全可靠的接待条件,组建了高素质,高效率,有成长潜力的团队结构,并在当地建立了友好积极的人脉体系。在合作地区方面,与山东,河北,江苏等地建立了稳固的组团社合作关系。以上是我对西藏卓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申请的报告,请西藏地区政府及西藏旅游局大力支持。西藏卓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必将进一步扩大西藏旅游市场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补充西藏旅游的产品架构,由于西藏线路对海外游客的巨大吸引力,一定会对西藏旅游业的入境服务提供优势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为西藏旅游业争取国际客源形成强有力的保障。我们有信心,有方法,实现西藏卓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良好运营和对海洋品牌的有力支持,和旅游同行一道为西藏旅游业的明天,做出我们的贡献。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冯朴公司股东会决议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冯朴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选举冯朴为公司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选举李晓辉为公司监事,冯朴为公司总经理。上述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自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全体股东签字:2010年3月25日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企业名称:西藏康拉梅朵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三条企业住所:西藏拉萨市扎基路民宗委小区第四条经济性质:有限公司第五条旅行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六条旅行社由冯朴、李晓辉、李晓东出资组建。第七条旅行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企业的宗旨:全面增强本旅行社的竟争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经营效益,以振兴西藏的旅游事业而共同努力。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主营: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兼营:代办车、船、机票。经营方式: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第三章注册资金及出资方式第十条旅行社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由冯朴、李晓辉、李晓东投资组建。(冯朴占股50%,计50万元;李晓辉占股40%,计40万元;李晓东占股10%,计10万元)第十一条出资方式:货币出资。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权第十二条本旅行社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计调室。其具体职责为:办公室: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行政及后勤保障事务;财务室: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财务工作;业务室:保障本企业的正常业务开展;计调室:计划调度具体业务操作第五章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及职权范围第十三条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主管部门任命,总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并行使下列职权:㈠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㈡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和投资方案;㈢拟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㈣拟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㈤拟定企业的具体规章;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企业财务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㈦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㈧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㈨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企业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办理。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第十五条企业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中以后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天内报送企业经理。第十七条企业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