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案例分析报告一、基本情况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坐落于湖南省常德市,万福生科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的湖南省桃源县湘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公司更名为湖南湘鲁万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10月7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0月28日在湖南省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截至目前,万福生科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自万福生科成立以来,万福生科一直从事稻米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即以稻谷、碎米作为主要原料,通过自主设计的工艺体系和与之配套的设备系统,运用先进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工程技术,对稻米资源进行综合开发,生产大米淀粉糖、大米蛋白粉、米糠油和食用米等系列产品。(1)2009年9月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2011年9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股价25元。(3)2012年6月12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4)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二、四项事件对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股东权益各构成项目、每股净资产的影响1)2009年9月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经审计的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值1.5亿元为基础,折为5,0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万福生科。股东权益总额为1.5亿元,实收资本变为股本5000万元,即0.5亿元,每股净资产为1.5/0.5=3元,每股面值为1元,所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3-1)*5000=10000万元。2)2011年9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股价25元:股东权益总额增加1700*25=4.25亿元,股本增加17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25-1)*1700=4.08亿元,每股净资产为8.58元,每股净资产增加(4.25+1.5)/0.67-3=5.58元。3)2012年6月12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一共派发现金股利为6700/10*3=2010万元,所以股东权益总额减少2010万元,总共发行5000+1700=6700万股,所以股本增加了6700万元,增加了一倍,资本公积减少了6700万元,此时股本增加为原来的两倍,股价减半。4)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了1.6亿元,资本公积和股本没有变化,盈余公积增加了1.6*10%=0.16亿元,未分配利润增加了1.6-0.16=1.44亿元,每股净资产增加1.19元。三、此项事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的影响1)2009年9月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所有者权益总额没变,所以实际控制人权益没有变化,公司可以继续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买卖。2)2011年9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股价25元:每股净资产原来为3元,后来增加5.58元,资本公积增加了4.08亿元,所以实际控制人权益增加。3)2012年6月12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控制人获得每股每股0.3元的现金股利,总共获得201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使股本增加了一倍,所以控制人拥有的股份也增加了一倍。4)2008-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虚增了净利润,盈余公积也虚增了,但是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权益不变。四、通过公司报表项目更正情况,分析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如仅通过更正前数据能否发现公司财务造假行为?1)虚增收入根据万福生科多次公告,自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累计虚增收入9.2亿元,虚增净利润2亿元左右。其中,造假最为严重的是2011年,也就是上市当年,万福生科虚增收入2.8亿元,虚增净利润5913万元。2)虚增资产应收账款虚增876亿元,预付账款虚增4469亿元,在建工程虚增8036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虚增32亿元五、财务造假可能引发的经济后果及对中小投资者的影响财务造假就比如万福生科来说,导致公司净利润由负变为正,并且呈上升趋势,这种粉饰财务报表行为,会使得中小投资者认为该公司的经营效益很好,从而造成投资失误。公司的股价会上升,利润持续上升,对此公司进行投资的话风险比较小,企业的前景较好,而公司的利润是由于财务造假造成的,导致不知内情的中小投资者投资失误,如果公司最后经营不善退市,中小投资者的投入资本无法收回,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5)结合公司上市过程和年度报告披露过程,分析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引发的相关责任人范围及责任。.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12,262万元、14,966万元、19,074万元,虚增营业利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扣除上述虚增营业利润后,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32万元、-71万元、383万元。六.结合公司上市过程和年度报告披露过程,分析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引发的相关责任人范围和责任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由龚永福、蒋建初、张行、杨荣华、肖德祥、马海啸、邹丽娟、单杨、程云辉、刘炎溪、王湛淅、张苏江、黄平、文会清、严平贵、叶华、覃学军、肖明清等全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都要对万福生科的财务舞弊行为负责。万福生科应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责令其调整财务数据,如调整后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应使其退市;对于在虚假财务报告上签字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此外负责审计万福生科的会计事务所及参与审计人员,还有相关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因没有披露万福生科财务舞弊也应负有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