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并论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P2-3、P15-16答: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目前已为两个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所界定:(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界定的范围。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又称版权),还包括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即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创作文学艺术作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这一功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确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利权,保障他们在物质上的经济利益和精神上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国家依据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发明人、设计人、作者等智力成果完成人的知识财产不受侵犯,禁止并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法律机制,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制度是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对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事业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机制。这样的法律机制,一方面能保障知识产权所有人收回其开发专利技术和用于创作的投资,并将获利进行再投资进行新的开发研究和新的创作;另一方面能加快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作品的传播,使享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快速运用到生产建设中去,迅速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各国知识产权的国内立法与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联系接轨。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上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共同规则,都为各国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所采纳或承认,而且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制定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参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可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交流合作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机制。2、试述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P61-62答:(一)《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统一的《商标注册申请书》报送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二)商标图样。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稿1份。商标图样应当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刷或者绘制,也可以用照片代替。但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少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三)其他文件。1、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作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2、依照《商标法》第24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3、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4、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5、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6、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3、试述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P78-82答:一、(1)概念: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2)意义:通过这一制度来撤消那些违反公共秩序或具有欺骗性的商标。(3)种类:一是商标局依职权撤消,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裁定撤消。二、注册不当商标的界定:(1)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2)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取得注册的商标。三、撤消的程序(1)对第一种注册不当商标,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消,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2)对第二种注册不当商标,自商标注册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其中,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3)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不服的可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程序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商标异议程序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2)申请主体不同(3)申请期限不同(4)申请理由不同(5)受理机关不同。4、试分析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重要性,你认为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注意哪些问题。P91-93答: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商标注册人而言,通过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其一,可以保证其注册商标不会因违背《商标法》规定的使用要求而遭撤销,因为被许可人的使用可视为许可人的使用;其二,可以充分发挥其注册商标的作用,提高商标声誉,扩大企业影响力;其三,可以收取许可使用费,还可帮助其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从而为其带来高额利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8)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10)违约责任。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应当在该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3)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4)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之内。5、试分析社会上经常发生非法复制和使用他人新技术的原因,并论述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和应采取的保护措施。答:一、原因:(1)经济因素:如剽窃他人新技术能够减少开发成本,不用支付他人新技术的许可使用费,从而降低产品的成本,获得巨大的利益。如可以使自己的产品提高技术含量,使老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占领国内国际市场,赢得巨大的商机与经济利益。(2)精神因素:通过剽窃他人新技术,抢先进行专利申请,成为专利权人,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二、重要性:(1)保护发明创造推动技术创新,调动人们从事专利开发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促进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促使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3)促进新技术的公开和传播,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4)为外国投资提供保障,促进国际交流。(5)为智力成果的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保证。三、保护措施:(1)自我保护。(2)司法保护: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6、试述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P149-158答:一、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具备新颖性是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首要条件。判断新颖性的标准有三:(1)公开标准:公开发表、使用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上述任何一种形式的公开都应当是清晰、完整和详细的,只有达到本专业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一公开可以实施的程度为准,才能认为是公开的。(2)地域标准:全世界新颖性标准、本国新颖性标准、混合新颖性标准。(3)时间标准:以发明日为准、以申请日为标准、以申请时刻为标准。(4)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的内容。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发生上述情形的,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5)抵触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别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二、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判断标准:时间标准、技术标准、人员标准。三、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包括: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7、试述专利申请原则。P179-182答:(一)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是指一项申请只能要求一种类型的一项专利权。不能将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放到一件专利申请中。(二)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主题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申请日的确定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日为准,申请日相同的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三)优先权原则。是指申请人就其创造发明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一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1)优先权的种类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2)取得优先权的条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须有国际条约或者双边协议为基础,第一次申请须是被保留了申请日的正式申请,不包括该第一次申请已要求过优先权的、或已被授予了专利权的、或属于应分案申请的情况。前后申请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主题相同。8、试述发明专利的审批。P186-189(1)初步审查:也称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2)早期公开:专利部门经过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可申请提前公布。此时存在技术扩散风险。但申请人可要求此间实施其发明的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并可在专利授予后,就此期间使用其发明而未支付的人请求专利部门调处,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自行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的内容:是否符合三性要求;申请主题是否单一;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要求。(4)授权并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9、试述专利权的无效。P198-203答:专利权的无效不同于终止。专利权的无效是为了纠正不合理的专利授予而设置的独立于专利审批程序的法律监督程序,分为全部和部分无效宣告。一、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三、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时间:自专利权公告授予开始。四、专利权无效的审理:(一)申请人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二)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三)受理或驳回(四)答辩(五)合议审查(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七)无效宣告申请的撤回。五、对专利权无效决定不服的起诉: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六、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一)一般情况下,无效宣告具有溯及力,即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二)溯及力的例外: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裁判、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三)公平救济:在上述例外情况下,如果无法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给予特殊救济:(1)专利权人恶意取得专利的,获得的转让费或者使用许可费应当返还。(2)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10、试述专利权的限制。P207-211答: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权利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