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中国经济]2001年4月16日星期一今日栏目[重要新闻][商报论坛][中国经济][港粤之窗][社团新闻][商报聚焦][香港新闻][国际之窗][国际新闻][台湾新闻][中国新闻][娱此缤纷][娱乐新闻][体育新闻][马讯][商报连载]国有小企业出售管理办法出台【商报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国有小企业出售登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有小企业采取出售形式,将企业产权转让给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企业应办理重新登记。国有小企业出售後登记为私营企业的,其登记程序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经企业申请,适用变更登记程序或者重新登记程序办理;改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按照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国有小企业将企业租赁或者承包给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没有改变,不应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国有小企业出售後登记为私营有限公司的,依据《公司法》及其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登记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分别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登记管理办法办理。上一篇下一篇标题总览发表评论中国窗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转载Copyright2001,AllRightsReserved.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499号电话:25640768传真:25658947e-mail:wql@hkcd.com.hk香港商报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