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东省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粤财库〔2002〕13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库处2004年5月18日来自•本办法使用范围•业务流程简介•财政总预算会计•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对账•设置整理期•年终决算返回来自本办法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支付管理方式改变和资金流转变化引起的会计核算业务;•对支付管理方式和资金流转未改变的会计核算业务,仍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基本建设支出会计核算仍按现行办法执行。返回来自业务流程简介•直接支付预算单位提出申请(要注意收款人有关资料要填列准确,并确保有效),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审核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代理银行分别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确定的清算额度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其中收款人有关资料要与预算单位填写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的一致)发一级预算单位(备查)和基层预算单位(记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和付出相应款项的凭证。•来自•授权支付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基层预算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代理银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各分支机构发出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所规定的授权额度和资金使用(预算科目、项目)范围内,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省财政厅批准的用款额度和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科目)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返回来自财政总预算会计•直接支付省财政厅总预算会计对通过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当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附件一)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划款凭证回单联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来自•授权支付:省财政厅总预算会计对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当日报送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划款凭证回单联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来自•退票处理:财政性资金需要退回国库单一账户的,由代理银行在当日(超过清算时间在第二个工作日)将已清算的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时,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当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登记的《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退款凭证回单联核对无误后作相反会计分录。来自•年终预算结余资金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账务处理:1、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形成的年终预算结余资金,实行个别事项的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地方财政核定年终预算结余后,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有关核定结余资金的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暂存款2、下年度实际支用后:借:暂存款贷:国库存款返回来自国库支付局会计•设置会计科目•会计核算1、直接支付2、授权支付•年终转账•下达用款额度•政府采购会计核算来自设置会计科目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编号为103)”,用于核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当日办理的支付数;借方,记录当日国库存款账户划入冲销数。来自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债类增设“已结报支出(编号为213)”会计账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已结清的支出数额。当日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作相反的分录,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返回来自会计核算国库支付局的会计核算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延伸,必须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联,按部门分“类”、“款”、“项”(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明细账还需按项目)列报预算支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来自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当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省财政厅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性资金需要退回国库单一账户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退款凭证回单联,作相反会计分录。来自•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次日报来的《财政资金支出日(旬、月)报表》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划款凭证回单联核对无误后,按日按部门分“类”、“款”、“项”(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明细账还需按项目)列报预算支出,并登记预算支出明细账: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性资金需要退回国库单一账户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国库退款凭证回单联,作相反会计分录。返回来自年终转账:年终,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将预算支出与省财政厅国库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一致后转账:借:已结报支出贷: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下达用款额度: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对省财政厅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建立登记簿备查。返回来自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设置会计科目设置“其他财政存款”、“暂存款”、“已结报支出”,预算内资金支出科目:“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设置预算外资金支出科目:“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共九个一级会计科目。来自•账务处理将预算资金或财政专户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根据银行划款回单记:借:其他财政存款贷:暂存款——预算内政府采购款或贷:暂存款——预算外政府采购款拨付政府采购资金时,相应冲减“其他财政存款”和“暂存款”,同时列报支出:来自借:暂存款——预算内政府采购款暂存款——预算外政府采购款贷:其他财政存款同时: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或借:行政事业支出等贷:已结报支出同时编制当日汇总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明细表,报送省财政厅国库处会计组列报支出。收到代理银行交来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时,记:来自借:其他财政存款贷:暂存款——利息收入年度终了,将政府采购节约的财政性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全额缴入银行国库时:借:暂存款——预算内政府采购款暂存款——预算外政府采购款暂存款——利息收入贷:其他财政存款来自年度终了,将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与国库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一致后转账:借:已结报支出贷: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行政事业支出等返回来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设置新增资产类会计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编号103,行政单位编号107)。该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科目借方,表示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和因特殊原因退回该账户的额度资金;科目贷方,表示授权支付的实际支出数和年终未用注销的额度。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改变为预算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各项往来款项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资金。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其他会计科目不变。来自直接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行政单位:根据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第二联及原始凭证作会计分录。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来自直接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二)事业单位:根据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第二联及原始凭证作会计分录。借:经费支出、材料等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来自直接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三)财政性资金需要退回的,根据代理银行的通知作相反会计分录。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作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来自预算单位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第二联进行账务处理。来自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行政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具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第一联)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来自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二)事业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具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第一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来自预算单位凭“财政授权支付入账通知书”第一联进行账务处理。来自预算单位凭“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第二联进行账务处理。来自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三)行政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实际办理支出时,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联(第一联)进行会计核算。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自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四)事业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实际办理支出时,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联(第一联)进行会计核算。借:事业支出、材料等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自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五)财政性资金需要退回的,根据代理银行的通知作相反会计分录。行政事业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均作会计分录: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来自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