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摘要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会现象与群族内在精神的创造,传承,发展的总和。它涵括智慧群族从过去到未来的历史,是群族基于自然的基础上所有活动内容,是群族所有物质表象与精神内在的整体。具体的人类文化是指:群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工具,附属物、生活方式、宗教信仰,文学艺术、规范,律法,制度、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精神图腾等等具体人类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哲学思想(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中国文化,是华夏文化为基础,充分整合全国各地域和各民族文化要素而形成的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成果根本的创造力,是民族历史上道德传承、各种文化思想、精神观念形态的总体。中华传统文化是以老子道德文化为本体、以儒家、庄子,墨子的思想、道家文化为主体等多元文化融通和谐包容的实体系。中华传统文化亦叫华夏文化华夏文明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的统领。然而在,人无完人,中国传统文化也一样,有其精华,好的内容,也有它自己不好的方面。关键字: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糟粕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一)仁仁的思想可谓是孔家思想的核心,贯穿论语始终。子曰:仁者,爱人也。所以简单来讲,仁就是爱人,真心爱人。从《论语》及孔子的言行,孔子的仁是有丰富的内涵的,概括来说,有四种意识:人格意识、人类意识、人为贵意识及人和意识。孔子的仁包含的第二层面的意识是人类意识。在当时的环境中,提出这样的意识是很伟大的。子曰:四海之内皆兄弟子,正是这种意识的一个体现。孔子的人类意识,突破了家族思想的局限,突破了血缘群体意识的局限,更为难得的是突破了人与我的局限。如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就是一种推己及人的想法,是人类意识的一个重要方面。仁的另一个内涵是人为贵意识。孔子讲天地之间人为贵。《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马棚失火了,孔子退朝后,有人向他禀报,孔子急问伤人乎,而不问马。可见,孔子以人为贵的思想。这要当时奴隶社会条件下提出这种思想是难能可贵的。例如,当时帝王死后都要有人殉葬,孔子认为这是一种极其野蛮、不仁的做法,违背人为贵的思想。有人就说,那么用俑作为陪葬如何,孔子也很反对,认为俑仍然是造成人的样子,可见你内心是想人陪葬。因此有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仁的另一层次内涵是人和意识。人和其实是孔子中庸思想的体现,在孔子著作中并未对人和做详细阐释,可能中庸的概念是孔子晚年时代提出,并未来得及详细解说。但中庸的思想贯穿着孔子行为的始终。孔子有个弟子,叫公西华要去齐国公干,他的另一弟子冉有就来跟孔子要补贴,可是孔子不太愿意给,既然提出来了,就给了一些。但冉有说太少了点,孔子又给了一点点。而他的另外一个弟子原思去别处做官,也要走了,他并未向孔子要补贴,孔子却主动多次给也补贴,原思说我用不了这么多,您别再给了,可孔子说没关系,你用不了给你的穷亲戚。孔子这样解释此事,公西华很富有,出门有马车,身穿皮衣,而原思很贫穷,他需要补贴。这种做法能否体现中庸呢?其实孔子表达了一种君子周急而不救富的思想,这其实就是真正的中庸。最高境界的中庸,正是孔子的孙子也孔思所讲的天下位焉、万物育焉,也就是我们目前所追求的和谐发展的社会。(二)孝“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于侍奉和赡养父母奉养父母.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尊敬父母,娶妻必告之.经济上不要让他们有负担,要主动询问,父母不太可能用钱向子女开口的。你要主动询问。老年人在儿女成家后,容易孤独,要多抽出时间看他们,陪他们。到家后不要让老人操心做饭,最好你买了菜去,如果去了还要老人做饭买菜,你就别去。如果实在离得远也必须定期打电话,比如三天五天,固定下来,别说没时间,如果说没时间打电话说明父母在你心里不重要。遇到急事要顺着他们,即使他们要求不合理,也暂时答应,然后找合适机会化解或者说清楚,不要硬顶,不然容易出事。自己遇到不顺心的事或者棘手的问题,不要轻易对父母讲,他们会很着急,吃睡不好。而且没有更多的办法。。。除非他们可以帮到你。对待双方父母要平等,不要有明显的不同。及时尽孝,不要想尽孝,老人不在了。哭都没地方。以孝顺你父母的心来礼敬天下父母。尽自己的孝道,不要强求别人。如果有兄弟姊妹你只可以提醒,但是不能强迫他们。父母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你可以婉言提醒,但是你没有权利指责父母。你尽你的儿女道。他们尽他们的父母道。如果你有子女,一定要养成他们尽好孝道,不要把儿女当爹娘供养,这样乱了次序,就会招来灾祸。你孝顺父母,儿女就孝顺你,因为儿女都看着呢,如果你不孝,指望儿女孝顺,没这个道理。尽好你的孝道,父母不在了你也不会有太多遗憾。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这里可以看出,“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呢?这就是:行为要符合礼,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把“孝”与“悌”结合起来。《论语》中多次以孝悌连用,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悌:敬兄,而敬兄长的实质,则是要求人们将家庭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所谓“出则弟”就是这个意思,它主要表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提出“几谏”的原则。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几谏”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群体利益这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民主精神。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仁。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人,仁不仅是孝的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仁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是一种普遍原则,要实现这一原则,必须有一个近的入手处,这就是孝二.中国传统文化的糟粕(一)男尊女卑男尊女卑,是历史的遗留和战争暴力意识的保留,严格上以女性体力、经济、生理及社会意识的弱势来体现男子相对体力、生理及社会意识上的优势,淡化和否定女性的人权、经济、生理、生育的价值,因此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男尊女卑”一方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男子地位高,封建社会女子地位卑下的社会状况(与现代人权矛盾);另一方面表现为古代蛮力时代对男女生产力的片面认识,强调男性的社会地位以满足男性战争的需求与政权的巩固。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也随之而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剩余产品的掠夺,出现战争,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使自己逐渐走上奴隶主的宝座,拥有了大量的财富和人力(包括军队),经济大权在握,妇女在社会中的支配地位被逐渐替代,从而进入了父权时期。到了奴隶社会后期。特别是商周二朝为华夏制度文明确立的关键时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既以规范社会,更以桎梏女性。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诗经》中曾描写到:“乃生男子,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弄之瓦。”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义为“璋”“瓦”之别,可看出男女社会地位的不同。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也没有同等的期望和责任。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男尊女卑的思想贯穿于史书和人们的思想中。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嫁者,家也,妇女外成,以出适为家”。周代已经完全实行从夫方居的居处原则,成婚后女子脱离父宗,加入夫族。顾炎武《日知录》云:“已嫁也,于国君则称姓,冠之以国;于大夫则称姓,冠之以大夫之氏。”已婚妇女称谓随夫改变,深深打上了妻隶属依附于夫的烙印。《诗经》中《邶风·谷风》、《卫风氓》表达了弃妇的悲戚之声,说明了夫妻间存在不平等的婚姻关系。隋朝时,文帝曾下诏:“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到了明清时代,对于妇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压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程度。《大明律》中还首次明确规定了:“若命妇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追夺并离异。”明清统治者基于维护自身业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断强化对妇女守节的推崇和提倡。《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所谓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民间那密布的贞节牌坊和各地方志中守节一生、甚至殉夫从死的妇女大量的涌现(二)三从四德三从四德是汉族古代习俗之一,“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一种中国古代女性的道德规范,是为适应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1.未嫁从父“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物化女人),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2.既嫁从夫“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必须遵夫命。温柔贤惠的妻子则是指辅佐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听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3.夫死从子“夫死从子”即丈夫死后,女子必须遵从儿子的命令,贤妻良母则是指抚养辅佐儿子。是女人从夫的一种延续,父死子承。本质:尊者卑,卑者尊,尊者反过来向卑者孝敬。用处,防止太子未成年后,被外戚操控,防止女皇帝的出现。(三)七处七出一词要到唐代以后才正式出现,但其内容则完全源自于汉代记载于《大戴礼记》的“七去”,又称作“七弃”。内容如下: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1.七处之不顺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逆德”,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2.七出之无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子女来,理由是“绝世”,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子女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以《唐律》为例: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随传统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渐成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