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病情评估、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我院情况,制定我院急诊病情评估、分级管理制度,以指导急诊医护人员规范进行诊疗活动。1、病情评估分级依据⑴患者病情评估严重程度:决定患者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⑵患者占用医疗资源多少:评估患者需要占用的医疗资源,使患者能够在合适的时间至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2、分级标准⑴1级:濒危患者病情可能随时危及患者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临床上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患者:气管插管患者,无呼吸/脉搏患者,急性意识障碍患者,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患者,这类患者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⑵2级:危重患者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予患者相应处置及治疗。患者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须及早予以重视;患者病情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严重影响患者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急诊科须立即予这类患者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⑶3级:急症患者患者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患者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患者舒适感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患者症状。急诊科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此类患者就诊。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时应考虑上调一级。⑷4级:非急症患者患者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的患者。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3、分区情况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绿区。⑴红区:急诊抢救室、监护室。适用于1级和2级患者处置,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⑵黄区:危重症专用诊室、危重症观察室适用于3级患者,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患者,当出现病情变化或者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患者应被立即送入红区。⑶绿区:诊疗区。适用于4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