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二建《建筑实务》干货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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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干货笔记【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第一节建筑工程技术要求——第一小节建筑构造要求近三年分值统计2017年1分;2018年7分;2019年3分考点笔记:一、民用建筑构造要求1.民用建筑分类1.1建筑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农民工)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住宅、宿舍等公共建筑→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影院、宾馆、医院等。1.2民用建筑按地上高度和层数分类2.建筑的组成(1)结构体系(2)围护体系(3)设备体系3.民用建筑的构造3.1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1)实行建筑髙度控制区内的建筑,其建筑高度应以绝对海拔高度控制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其建筑高度:①平屋顶应按建筑物主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应计算至其屋面檐口;②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分别计算后取最大值。③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装饰构件、花架、空调冷却塔等设备。(3)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的设施地下设施:地下连续墙、支护桩、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等。地上设施: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凸窗、空调机位、雨篷、挑檐、装饰架构、固定遮阳板、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烟囱等。(4)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必须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人行道上空①2.50m及以上允许突出凸窗、窗扇、窗罩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0m;②2.50m及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时,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m,并不应大于3m;③3m及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2m。④3m及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m。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4m及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凸窗、窗扇、窗罩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0m。(5)除地下室、窗井、建筑入口的台阶、坡道、雨篷等以外,建(构)筑物的主体不得突出建筑控制线。(6)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7)建筑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脸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③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居住建筑洗脸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⑤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浴盆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出入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0.4m。⑥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7m。(8)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学校、医院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9)门窗应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等要求,且应综合考虑安全、采光、节能、通风、防火、隔声等要求。门窗与墙体应连接牢固,不同材料的门窗与墙体连接处应采用相应的密封材料及构造做法。(10)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及使用功能,结合工程特点、气候条件等按不同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合理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屋面排水坡度应根据屋顶结构形式、屋面基层类别、防水结构形式、材料性能及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坡度应≥3%,采用建筑找坡时,坡度应≥2%。二、建筑物理环境技术要求1.室内光环境1.1采光居住建筑的卧室和起居室(厅)、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并应进行采光计算。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2个及以上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2)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不小于75%的面积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1.2通风建筑物应根据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要求设置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外窗或洞口;当不能设置外窗或洞口时,应另设置通风设施。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2)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m2。(3)进出风开口的位置应避免设在通风不良区域,且应避免进出风开口气流短路。2.室内热工环境(1)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体形系数: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F0与其所包围的体积V0的比值。①严寒,寒冷地区的公共建筑的体形系数应不大于0.4。②建筑物的高度相同,其平面形式为圆形时体形系数最小,依次为正方形、长方形以及其他组合形式。③体形系数越大,耗热量比值也越大。(即圆形最节能)(2)围护结构保温层的设置控制窗墙面积比,公共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不大于0.70;3.室内空气质量限量污染物Ⅰ类民用建筑工程氡≤200(Bq/m3)甲醛≤0.08(mg/m3)苯≤0.09(mg/m3)氨≤0.2(mg/m3)TVOC≤0.5(mg/m3)三、建筑抗震构造要求1.结构抗震相关知识1.1抗震设防的基本目标(1)小震不坏: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2)中震可修: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3)大震不倒: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1.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2.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①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多发生在框架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②柱的震害重于梁,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角柱的震害重于内柱,短柱的震害重于一般柱。(记住震害严重的,如“柱、柱顶、角柱、短柱”)1.3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多层砌体房屋的破坏部位主要是墙身,楼盖本身的破坏较轻。(1)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构造要求:①6、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②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沿墙高每隔500mm设拉结,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③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在圈梁纵筋内侧穿过,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④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粱相连。第一节建筑工程技术要求——第二小节建筑结构技术要求近三年分值统计2017年4分;2018年4分;2019年6分考点笔记一、房屋结构平衡技术要求1.作用(荷载)的分类1.1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1)永久作用(永久荷载或恒载):固定隔墙的自重、水位不变的水压力、预应力、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钢材焊接变形、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各种施工因素。(2)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活动隔墙自重、安装荷载、车辆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水位变化的水压力、温度变化等。(3)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例如撞击、爆炸、地震作用、龙卷风、火灾。1.2按结构的反应分类(1)静态作用或静力作用:不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加速度或所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如固定隔墙的自重、住宅与办公楼的楼面活荷载、雪荷载等。(2)动态作用或动力作用: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例如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等。1.3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及按有无限值分类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包括固定作用和自由作用;按有无限值分类包括有界作用和无界作用。1.4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1)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2)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2.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及其应用2.1支座的简化对平面结构的支座一般可以简化为三种形式:可动铰支座、固定铰支座和固定支座。2.2杆件的受力形式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二、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要求1.结构的功能要求结构应满足的功能要求有:(1)能承受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2)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3)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4)当发生火灾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持足够的承载力;(5)当发生爆炸、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2.结构的安全性要求2.1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荷载变动主要有:①在楼面上加铺任何材料属于对楼板增加了面荷载;②在室内增加隔墙、封闭阳台属于增加的线荷载;③在室内增加装饰性的柱子,特别是石柱,悬挂较大的吊灯,房间局部增加假山盆景,这些装修做法就是对结构增加了集中荷载。3.结构的适用性要求3.1简支梁跨中最大位移为:f=5ql4/384EI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影响位移因素有:(1)荷载;(2)材料性能:与材料的弹性模量E成反比;(3)构件的截面:与截面的惯性矩I成反比,如矩形截面梁,其截面惯性矩;(4)构件的跨度:与跨度l的4次方成正比,此因素影响最大。4.结构的耐久性要求《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规定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4.1设计使用年限分类:(1类)临时性结构—5年(2类)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25年(3类)普通房屋和建筑物—50年(4类)标志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100年4.2结构所处环境按其对钢筋和混凝土材料的腐蚀机理,可分为五类:(Ⅰ)一般环境—保护层混凝土碳化引起钢筋锈蚀(Ⅱ)冻融环境—反复冻融导致混凝土损伤(Ⅲ)海洋氯化物环境—氯盐引起钢筋锈蚀(Ⅳ)除冰盐等其他氯化物环境—氯盐引起钢筋锈蚀(Ⅴ)化学腐蚀环境—硫酸盐等化学物质对混凝土的腐蚀4.3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1)环境类别与作用等级为Ⅰ-A(一般环境轻微作用)时,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最低为C30,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最低为C25。(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应≥C40。(3)直接接触土体浇筑的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4.4既有建筑的可靠性评定(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宜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进行评定:1)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2)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3)结构的使用环境恶化;4)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5)出现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6)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2)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承载能力评定、适用性评定、耐久性评定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评定。①承载能力评定结构构件和连接的承载力可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评定1)基于结构良好状态的评定方法2)基于材料性能分项系数3)构件分项系数的评定方法;4)基于可靠指标的评定方法;5)重力荷载检验的评定方法等②适用性评定③耐久性评定既有建筑结构耐久性的评定应实施下列现场检测1)确定已出现耐久性极限状态标志的构件和连接;2)测定构件材料性能劣化的状况;3)测定有害物质的含量或侵入深度;4)确定环境侵蚀性的变化情况。结构构件的耐久年数可采取下列方法推定1)经验的方法;2)依据实际劣化情况验证或校准已有劣化模型的方法;3)基于快速检验的方法;4)其他适用的方法等。④抗偶然作用能力的评定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特点及配筋要求1.钢筋混凝土梁的受力特点1.1梁的正截面破坏梁的正截面破坏形式与配筋率、混凝土强度等级、截面形式等有关,影响最大的是配筋率。适筋破坏为塑性破坏(缓慢的破坏),超筋破坏和少筋破坏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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