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安全管理协议1/6安全管理协议总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二)、合同执行时间:自年月日起开工至竣工。(三)协议内容1、协议承包范围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械设备及施工安全等。2、目标管理承包内容(1)、坚持实现“五无”即全年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害事故,无特种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倒塌等事故的发生;(2)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现场自检合格率100%,劳务安全管理协议2/6优良率60%以上,并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3、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企业标准。(2)、甲乙双方都应配备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制度。(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4)、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施工期间乙方派同志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处理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程,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劳务安全管理协议3/6(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施工中存在无法躲避的交叉作业,乙方应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本单位职工安全。(8)、乙方在施工现场作业中平均15人必须设立一名义务安全监督员,佩带明显标志,督促检查施工安全情况,使安全工作不留死角。(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施工。(10)、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11)、乙方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当事人及其单位负责。(12)、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协助整改,整改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乙方承担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1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执行劳务安全管理协议4/6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的详细交底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有特殊原因需甲方提供的机械,乙方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做好移交手续,已经移交的机械由乙方负责保管及维修保养,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查证件。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并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16)、乙方在施工中需甲方提供脚手架等设施,甲方应积极协助,在使用前甲乙方共同做好交付、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4、针对性补充条款(1)、乙方必须遵守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承包三部一分司以及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沟通;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甲方在安全检查中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按期完成。对整改单拒签的或者签而不改的、不报回执劳务安全管理协议5/6单的,属不服从管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进场后应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并向甲方提供以下安全管理资料: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资料;项目经理任命书,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名单(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每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内容应符合承包三部一分司分包(供)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内容。(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需经本单位体检合格,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病症、年龄在60岁以下(高处作业应在55岁以下)。若违反本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和其他工伤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负责善后及赔偿等一切事务。(5)、乙方应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严禁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的防暑、防冻、防火、防毒等措施,认真落实项目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员工的宿舍、食堂、办公区域、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由此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对于施工现场以外的(以大门为界)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以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由此引发的其他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内容,为从事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做好职业病劳务安全管理协议6/6的防治工作,承担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5、本协议所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与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的,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本协议与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