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程云书2011年5月成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第一部分《条例》的背景第二部分基本概念第三部分总则与法律责任第四部分生产、储存安全与法律责任第五部分使用安全与法律责任第六部分经营安全与法律责任第七部分运输安全与法律责任第八部分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与法律责任第九部分附则与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解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一、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状况二、修订前《条例》的由来三、前《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四、修订前《条例》的起草过程第一部分《条例》的背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一)化学品应用基本情况(二)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三)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现状一、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状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⒈2004年,《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执行情况的检查。⒉2005年,起草《条例》的(国务院令第344号)修订意见及说明。⒊2005年底,对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规定进行论证。⒋2006年,再次提交《条例》的(国务院令第344号)修订意见及说明。。⒌2007年,《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修订工作进入国务院立法议程。二、修订前《条例》的由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不科学,《危险化学品目录》编制的依据没有规定。(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负责单位没有明确。(三)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分工规定不清楚、不全面。(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设项目)设立的行政许可执行难。(五)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的规定不符合化学品的应用实际。三、前《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中没有明确。(七)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评价频率不合理,安全评价内容不全面。(八)实行内河禁运剧毒化学品的范围不科学,实行禁运剧毒化学品的内河范围不符合实际需要。(九)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制度重复,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内容不明确,需要登记的单位范围不合理。(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重复建设的抑制在法律层面缺失。三、前《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四、修订前《条例》的起草过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二)基本原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条例》为基本框架,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落实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成熟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条例》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逐步与国际接轨。以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联合国公布,2008执行)为基础,根据我国国情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分类(定性)、危险程度(定量)管理。—全面深入研究重要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整理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和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四、修订前《条例》的起草过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三)修订形式原则上按照修正案的形式,研究、形成《条例》的修订意见稿。此外,在《条例》的修订工作中,可根据《条例》实际需要修订的内容,研究、确定《条例》的修订形式。四、修订前《条例》的起草过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四)主要任务⒈收集、整理并研究国内外有关危险化学品资料,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⒉进一步研究、分析有关方面针对《条例》施行后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条例》修订意见,并就重要问题进行国内外调研;⒊研究、提出《条例》修订意见及其说明,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⒋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审定《条例》修订意见及其说明后,提交国务院审议;⒌《条例》修订意见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组织进行修订后《条例》全部内容的英文翻译和诠释(释义)。四、修订前《条例》的起草过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一、化学品⒈化学品[chemical]是指各种化学元素和化合物以及混合物,无论其他天然的,还是人工合成的。(引自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⒉化学品[chemical]是指化学物质,无论是物质本身、物或是配制物的一部分,是制造的或从自然界取来的,还包括作为工业化学品和农药使用的物质。(引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流的伦敦准则》)⒊(化学)物质[substance]是指以天然状态或通过任何生产过程得到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了维持产品稳定性所需的任何添加剂以及所采用生产过程衍生出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可以被分离出来而不影响物质稳定性或改变其组成的任何溶剂。(引自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定,2003年》)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一、化学品⒋化学物质[chemicalsubstance]是指天然存在的或通过任何化学反应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产品稳定性所加入的必要添加剂以及所使用生产工艺中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能够被分离开而不影响物质的稳定性或改变其组成的任何溶剂。(引自欧盟理事会《关于对统一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与标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指令的第7次修正令(92/32/EEC)》)⒌物品[articles]是指在制造过程中形成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构型,其最终使用功能整体或部分地取决于其形状和设计构型,并且在最终使用中其化学组成不发生变化或者仅有不脱离其商业目的的组成变化的产品。(引自欧盟《现有商业化学物质名录报告指南》)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二、危险化学品⒈危险化学品[hazardouschemicals]是指具有以下性质的化学品:1)经急性、重复或长期暴露,能导致健康风险的极高毒性或毒性、有害性、腐蚀性、刺激性、致癌性、生殖毒性、能引起非遗传的出生缺陷以及致敏性;2)燃烧和爆炸危险性,包括爆炸性、氧化性、极易燃、高度易燃性;3)危害环境特性,包括对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引自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职业安全与健康信息中心(ILO/CLS)和联合国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IPCS)1998年出版的《化学品安全培训模式》)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二、危险化学品⒉危险化学品[hazardouschemicals]是指根据170号公约第6条被分类为危险的或者有适当资料表明其为危险的任何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具有的特性包括:1)毒性,包括对人体各部分的急性或慢性健康效应;2)化学或物理特性,包括易燃性、爆炸性、氧化性和危险反应性;3)腐蚀性和刺激性;4)过敏和致敏效应;5)致癌效应;6)致畸和致突变效应;7)对生殖系统的效应。(引自国际组织《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及其177号建议书)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二、危险化学品⒊危险物质[dangeroussubstances]是指爆炸性物质、氧化性物质、极易燃物质、高度易燃物质、易燃物质、极高毒性物质、有毒物质、有(损)害物质、腐蚀性物质、致敏物质、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生殖毒性物质以及对环境危险物质。(引自欧盟理事会《关于对统一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与标志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指令第7次修正令(92/32/EEC)》)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二、危险化学品⒋有毒物质[toxicsubstances]是指业已证明通过作业场所中的任何途径接触可能危害人类生命;造成短期或长期疾病基身体伤害;对健康造成有害影响;在人体和实验动物体上诱发癌或其他肿瘤作用;引起人和实验动物母体的后代性格的可遗传变化;造成发育中的人或实验动物的胚胎出现身体缺陷的物质。(引自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NIOSH)对有毒物质的解释说明)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引自《条例》)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三、危险货物危险货物[dangerousgoods]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以某种其他方式对人类、动物或环境造成损害的物质和物品。其中的环境包括在运输中的其他货物、车辆、建筑物、土壤、公路、空气、水路和自然界。倒空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由于可能残留某些盛装过的危险化学物质或产品也应当视为危险货物。(引自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职业安全与健康信息中心(ILO/CLS)和联合国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IPCS)1998年出版的《化学品安全培训模式》)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四、危险化学品的分类⒈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5)将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四、危险化学品的分类⒉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识制度(GHS)(按照化学品危险性分类)(1)物理危险(PHYSICALHAZARDS)1)爆炸品(Explosives)2)易燃气体(Flammablegases)3)易燃气溶胶(Flammableaerosols)4)氧化性气体(Oxidizinggases)5)压力下气体(Gasesunderpressure)6)易燃液体(Flammableliquids)7)易燃固体(Flammablesolids)8)自反应性物质和混合物(Self-reactivesubstancesandmixtures)9)发火液体(Pyrophoricliquids)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四、危险化学品的分类⒉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识制度(GHS)(按照化学品危险性分类)(1)物理危险(PHYSICALHAZARDS)10)发火固体(Pyrophoricsolids)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Self-heatingsubstancesandmixtures)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Substancesandmixtureswhich,incontactwithwater,emitflammablegases)13)氧化性液体(Oxidizingliquids)14)氧化性固体(Oxidizingsolids)15)有机过氧化物(Organicperoxides)16)金属腐蚀剂(Corrosivetometals)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讲义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四、危险化学品的分类⒉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识制度(GHS)(按照化学品危险性分类)(2)健康危害(HEALTHHAZARDS)1)急性毒性(Acutetoxicity)2)皮肤腐蚀/刺激(Skincorrosion/irritation)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Seriouseyedamage/eyeirritation)4)呼吸或皮肤致敏作用(Respiratoryorskinsensitization)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Germcellmutagenicity)6)致癌性(Ca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