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舍补贴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新进员工的住宿政策,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一、目的和原则(一)目的吸引和稳定人才,保障和改善外地单身员工住宿条件,同时有效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员工宿舍紧缺问题。(二)原则1、根据当地经济适用租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员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公司给予新进外地未婚单身员工一定的住宿补贴。2、住宿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行为,获得住宿补贴的员工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公司不再提供员工宿舍。二、住宿补贴发放1、发放对象:下属子公司、分公司非本地户籍的、未婚单身的、试用期满已转正的员工。2、发放年限:住宿补贴的发放年限为一年,按月计发。一年期满后,仍然符合发放条件的员工可继续向公司申请下一年的住宿补贴。3、申请流程:申请住宿补贴的员工需将本人户口本、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交各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确认。4、发放时间:自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发放。三、住宿补贴发放标准1、大专(不含职务技术学院)学历员工,享受补贴XX元/月;2、本科、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且受聘部门专业对口),享受补贴XX元/月;3、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且受聘部门专业对口),享受补贴XX元/月;4、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副经理),享受补贴XX元/月。四、住宿补贴随员工的职称、学历变动而变动。享受住宿补贴的员工在发放期限范围内获得更高层次的学位、职称或晋升职务,可从获得更高层次的学位、职称或新晋职务的次月起,重新调整住宿补贴标准。五、享受住宿补贴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不再发放住宿补贴:1、员工户口外迁的;2、员工已婚的;3、因工作需要外调。六、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