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收尾管理(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包含收尾阶段、保修阶段和保修期结束后阶段的管理),维护公司信誉和整体利益,全面兑现工程承包合同,特制定本办法。1.2工程项目收尾阶段是指工程项目开通交付日至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经公司批准项目撤销的时段。1.3工程项目保修阶段是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进入保修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且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的过程。第二章管理职责2.1工程管理部负责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开通情况,及时收集项目开通、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名单。2.2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项目部应制定收尾工程责任分工,明确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变更索赔、财务核算等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报公司各对口部门进行审核。2.3收尾阶段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作2进行对口指导和管理。2.4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业主、接管使用单位的要求,督促项目部尽快满足终结条件。2.5公司各相关部门确认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填写《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后,交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终结,项目部撤销。工程项目由收尾阶段转入保修阶段。进入保修阶段的项目,仍应明确保修阶段的项目主责人(原则上安排原项目经理或原项目主要负责人)。2.6工程管理部协助建立保修阶段工程项目保修台帐,制定回访计划。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的保修、回访等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督促项目保修阶段的主责人组织完成。第三章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管理3.1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部的主要任务是:3.1.1组织对验收时业主提出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完成剩余尾工。3.1.2负责本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移交。3.1.3组织本项目的复验,办理有关工程移交事宜。3.1.4负责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3.1.5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3.1.6组织进行与业主的工程价款的结算与回收;清理与各分3包商、供货商的价款并支付。3.1.7协助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组成固定资产。3.1.8财务帐项的移交,结余物资的处理,机械设备的移交或转移。3.1.9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并上报公司。3.1.10接受公司审计部对项目依法审计和公司考核评价组对项目的终结考核评价。3.1.11公司和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3.2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人员管理:3.2.1工程项目开通交付后,公司根据项目收尾进展情况,进行项目人员精简。3.2.2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收尾阶段工作,经公司各对口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3.2.3调出收尾项目的各相关人员,遇到原收尾项目需要时,必须随时回原收尾项目处理相关业务。新项目的经理必须服从公司调遣原收尾项目的相关人员。3.3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财务管理:3.3.1工程项目经验收并与接管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项目部应积极组织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和回收。3.3.2项目部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资金分配方案必须报公司财务会计部批准,未经批准,各项目不得动用。3.3.3进行收尾项目的尾工、整修、结算、清算等业务,需发4生费用的,需先提报费用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工程经济部等部门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发生费用。3.3.4进行收尾项目的尾工、整修、结算、清算等业务所发生的费用,经财务会计部按照批准的费用计划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在本项目列销。3.4项目管理终结,应满足以下条件:3.4.1工程项目已经开通并经过验收,项目与使用单位的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经验收单位确认并形成书面材料。3.4.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已按照业主的要求汇编,并向公司有关部门办妥移交、报送等各种手续。3.4.3按工程承包合同要求与接管使用单位(业主)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3.4.4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3.4.5与各分包商、供货商合同责任已经履行完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毕。3.4.6完成财务账项的移交、资金的回收(质保金除外)及债权债务的清理。3.4.7协助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组成固定资产。3.4.8竣工资料已向公司综合部档案室办妥归档手续;3.4.9工程技术总结已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并办理交接手续。53.4.10剩余物资、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已按规定处置完毕。3.4.11会计档案已向公司财务科办妥存档手续。3.5项目部应在满足终结条件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写出项目部撤销申请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劳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安质环保部、财务会计部、机械部、物资部、工程经济部和审计部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签认《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据此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终结,由人力资源部下达文件撤销项目部,并负责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置。工程项目由收尾阶段转入保修阶段。3.6项目部自批准撤销之日起10日内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将以下资料办理归口移交;3.6.1工程质量保修书、经验收单位确认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技术总结、会议纪要等有关技术资料列出清单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移交,并办理签字手续;3.6.2竣工文件及业主签署的移交表等列出清单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签字手续;3.6.3财务会计档案列出清单向公司财务会计部移交,并办理签字手续;3.6.4项目公章、项目财务专用章、办公设备等列出清单,向公司综合部等部门移交,办理签字手续;3.7工程项目结算、价款回收及债权债务未处理完毕且又未办理任何符合法规手续的,其差额部分列入该工程项目的成本。63.8由公司综合部档案室、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工程经济部和审计部负责对项目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报表、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办公设备等妥善处理和保管。第四章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管理4.1保修阶段的工作内容:工程保修阶段的管理主责部门是公司工程管理部,其内容主要有:4.1.1组织工程质量回访。4.1.2组织项目主责人,代表公司行使原项目部的权力,履行原项目部的义务;受理业主或使用单位的投诉。4.1.3清算回收工程质量保修金。4.2工程质量回访:工程质量回访是为了解顾客对已交付工程的意见和掌握工程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的一种途径和行为。第一次回访在竣工验收半年时进行回访,以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回访。此外还有遇洪水、地震等情况进行的专项性回访,以及针对四新特点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回访。回访形式第一次可采取走访、座谈形式,其他可采取电话询问、信函等形式;回访结束后,填写《工程回访记录》并交公司工程管理部进7行保存;其他单位组织的工程回访,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填写《工程回访记录》表,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4.3工程质量保修:4.3.1工程质量保修的确定:通过工程质量回访发现需要实施工程保修,或接到使用单位的《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后,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需保修的位置,通知原项目主责人到达现场分析判断是否属于保修的范围,最终确定保修的范围及内容,并负责督促其完成保修任务。4.3.2工程质量保修的实施:保修的范围及内容确定后,由原项目编制施工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报业主审批通过后由原项目实施保修。4.3.3工程质量保修的验收:保修的范围及内容完成后,报业主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4工程质量保修费用:4.4.1由于原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原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也可由公司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负责,费用从原原施工单位的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原施工单位拨付。4.4.2由于设计单位、使用单位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缺陷,其维修费用由项目部与设计、业主协商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支付给施工单位。4.4.3其余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财务会计部审核后报总会8计师审批,在工程项目的末次清算时列销。4.5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工程项目保修期满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财务会计部和劳动人事部共同参加进行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清算。收到甲方返还的质保金后,资金分配方案必须由公司财务会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动用。4.6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创优工作的各项事宜。4.7公司法律事务室协助原项目处理工程项目保修阶段及之后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4.8工程项目保修期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与接管使用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第五章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之后阶段的管理5.1由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是终身负责制,在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之后的阶段里,凡出现与项目施工质量等相关的各项事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原有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解决。附表:《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2011年7月25日9附表: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项目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序号项目管理内容项目完成情况个别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认1竣工验收交接工管部安质部2对业主的竣工资料交接工管部3对公司的竣工资料交接综合部4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安质部工管部5对业主的末次验工、结算工程经济部财务会计部6财会帐目移交财务会计部7工程项目组固财务会计部10工管部8会计档案移交技术总结移交财务会计部工管部9物资处理物资部10机械及小型机具处理机械部11具备撤销条件人力资源部12审计部13工程经济部14后勤及办公用品综合部公司主管领导:备注:1、本表完成情况和个别遗留问题处理情况由项目部如实填写,经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认,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本表所列未涵盖的内容,可增项列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