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号:1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单位详细名称有效期至:2018年6月***子表开始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甲乙丙1一、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01其中:女性人02其中:非全日制人03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人05劳务派遣人员人06其他从业人员人07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人71专业技术人员人7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人73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人74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人75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08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人09劳务派遣人员人10其他从业人员人11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人76专业技术人员人77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人78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人79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人80二、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千元12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千元13基本工资千元14绩效工资千元15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千元16其他工资千元17劳务派遣人员千元18其他从业人员千元19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千元81专业技术人员千元8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千元8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千元84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千元85(1)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上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2)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人(3)本年境外从业人员其中:台籍人员***子表开始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量计算公式甲乙丙1丁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20=代码(12)/代码(08)*1000按人员类型分----在岗职工元21=代码(13)/代码(09)*1000劳务派遣人员元22=代码(18)/代码(10)*1000其他从业人员元23=代码(19)/代码(11)*1000按职业类型分----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元86=代码(81)/代码(76)*1000专业技术人员元87=代码(82)/代码(77)*1000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元88=代码(83)/代码(78)*1000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元89=代码(84)/代码(79)*1000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元90=代码(85)/代码(80)*1000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子表开始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 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统计机构次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 收、上报。 3.“补充资料(1)”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2 (2)01≥03 (3)01=05+06+07 (4)08=09+10+11 (5)12=13+18+19 (6)13=14+15+16+17 (7)01=71+72+73+74+75 (8)08=76+77+78+79+80 (9)12=81+82+83+84+85 以下指标调查单位免填,仅供调查单位和统计机构审核数据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