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发展党员的工作并没有终结,还必须在预备期期间,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与考察,促使其成为合格党员,使其能够按期转正。一、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章规定,新党员都必须有预备期。对预备党员加强管理、教育工作,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一环。把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为预备党员,只是接收党员工作的第一步,而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工作,使他们完全具备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还需要进行更多地工作。只注重接收预备党员,不注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工作,是一种重数量轻质量的具体表现。党组织要切实把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使预备期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每个环节工作。(一)支部大会公布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过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支部在接到党委批复后,应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如党支部下设党小组,要将其编入党小组,使其尽快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和锻炼。(二)找本人谈话与预备党员的谈话应由支部书记或支部组织委员进行。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定期汇报,转正期满之前要提出转正申请,党的生活有哪些制度,交纳党费的规定,预备期间的培养、考察人是谁,编入哪个党小组及党支部,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等,以便预备党员能够立即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更好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三)制定预备期培养措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措施,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制定。制定的措施要具体可行,因人而异,有针对性。措施制定后由支部组织委员或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表格填写范例见第七章)。此表由支部保存,待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与其它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依据材料之一。(四)确定预备期的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担任,这样便于前后培养工作的衔接。如果入党介绍人工作调动或已不宜作联系人,可指定本支部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利用与预备党员共同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活动等机会,有意识地对其进行党规党法、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基本原则、履行党员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教育,帮助其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从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性2和原则性等方面情况,并及时传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指出其缺点、错误,使之明确努力方向。(五)定期考察并作出鉴定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分别负责。在党委审批后,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三个月至半年进行一次。考察、鉴定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支部书记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第一,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形成。培养联系人意见由两名培养联系人综合预备党员三个月至半年内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讨论后形成,并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在肯定预备党员成绩的同时,要注意指出缺点和不足,并在其预备期满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第二,党小组考察意见的形成。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意见由党小组集体讨论形成。党小组长负责将考察鉴定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第三,党支部考察意见的形成。党支部要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及工作完成情况,对预备党员做出考察鉴定。考察鉴定意见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形成,由支部书记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六)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小结预备党员要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身成绩、缺点的认识和评价要恰如其分,不要夸大或缩小。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汇报材料后,即应责成培养联系人对其帮助教育,既要肯定成绩和进步,也要指出缺点和不足,帮助其研究改进的办法,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七)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的特点,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作风和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教育,使其增强党性修养和加强党性锻炼。同时,应该有目的地交给他们有一定难度的工作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提高。如采用交任务、压担子的教育方法,要做到因人而异,同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分配任务要适当,不要把那些经过预备党员努力也无法完成的任务交给他们承担;二是要经常了解他们完成任务的情况,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实际困难,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包办代替;三是要着眼于提高,分配给他们较繁重的工作任务,不是为了压倒他们,而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预备党员转正前,基层党组织应通过上党课或集中办班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结束要进行考试,并将学习成绩作为预备期满能否转正的依据之一。二、预备党员的转正3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应的组织程序转为正式党员。(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把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做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具体写法等详见第七章)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如果经党组织教育后,仍不提交申请,确属信仰动摇,不愿意继续当党员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二)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三)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四)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1.支委会审查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在预备期期间支部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须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主要程序是:第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第二,培养联系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第三,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第四,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及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第五,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第六,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人数,表决结果。第七,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后,支委会要将形成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的相关栏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审批。43.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的有关要求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一般对有下列情形的预备党员应延长预备期:第一,预备党员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第二,预备期期间,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毛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经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第三,预备期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第四,入党前犯有较严重错误,入党时隐瞒,入党后很快主动交代,认识深刻,并在预备期期间表现很好,党组织根据其错误性质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可以留在党内继续考察和教育的。第五,入党后表现一般,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第六,其他原因需要继续考察的。延长预备期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无论是延长一年还是半年,经过延长预备期的考察、教育,到延长期满时,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不能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预备期。同时已确定的被延长的预备期不能随意改变,即使预备党员在延长预备期期间表现突出,也不应该改变原来的决议。不能用迟延讨论转正时间的办法来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预备期满后,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果延期讨论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延长预备期,其延长的时间应从原预备期满之日算起,而不能从支部大会讨论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的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应包括:针对预备党员能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等情况,写明其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指出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问题,以及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同时决议中要写明党员到会情况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及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关要求经过预备期的考察,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然而衡量一名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在有些具体问题上没有明显的量化标准,这就需要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存在以下问题之一者应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第一,抵制和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政策,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第二,想利用执政党地位谋取私利搞投机的。第三,隐瞒本人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严重政治历史问题,而又不能划清界5限的。第四,在经济上、政治上、生活作风上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第五,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或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节严重的。第六,对党的认识差,入党目的不明确,个人主义严重,不履行党员义务的。第七,思想、作风很坏,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在党内挑拨是非,闹不团结,经教育无效的。第八,入党后犯有严重错误,拒绝检查和改正的。第九,入党前犯有严重的错误,一直对党组织隐瞒的。第十,在入党手续程序上严重弄虚作假,经上级党组织查实的。第十一,经延长一次预备期,期满后仍没有转变或不具备转正条件的。第十二,反映出的问题严重,情况比较复杂,党组织长期审查不清,不能作出“给予信任”结论的。第十三,本人自愿申请不转正的。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不经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支委会无权直接宣布取消一名预备党员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应按期进行,也就是在预备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或被劳动教养的,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由于某些重大问题如政治历史、生活作风、经济问题等一时搞不清楚而被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问题查清后,在情节上有出入的,也不宜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本人要求入党愿望强烈,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按程序重新吸收入党。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以前,这些人仍应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支部应马上停止其组织生活。(五)基层党委(总支)审查基层党委(总支)应及时对党支部上报的转正决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内,再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已授权审批学生党员的基层党委可对党支部上报的有关决议进行审批。(六)上级党委审批或备案1.对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学校党委要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或备案。审批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绝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代表党委进行审批。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超过了审批期限规定的,应根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