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编制:审核:安全管理科:总工程师:编制日期:生产技术科20110201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矿井通风管理是我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矿井通风管理又是矿井瓦斯防治、矿井防灭火和煤尘防治的基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是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的保证,因此为了保障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特制定如下措施: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根据本矿井的矿井开拓方式,本矿井选择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2、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作业。根据矿井所需风量设计,选择矿井主要通风机,并配备同等功率的备用主要通风机,测定其供风量和矿井有效风量,做到以风定产。3、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的一个水平,一翼和每个煤层工作面都必须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严禁出现水平串联通风和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杜绝出现角联通风巷道。4、加强矿井通风巷道的维修,采掘巷道布置时尽量考虑满足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的需要,减少矿井通风阻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整,风流稳定。5、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制定贯通安全措施,做好贯通后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准备,并履行好审批手续。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1、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合理,离回风拐弯处10米以外,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保证不发与循环风。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3、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意停开。如遇停电或检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及时将独巷内的人员撤到全风压进风巷处,恢复供电前应检查瓦斯,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开启局部通风机。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6、风筒接头严密,风筒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使用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做到逢环必挂。7、风筒拐弯处设弯头,不得拐死弯处,异经风筒接头要使用过渡节,并先大后小,不得花接。三、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中还必须在井上下适宜地点需设置必要的通风构筑物,用来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达到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要求。1、永久密闭:随着矿井生产区域的逐步延深,因此对已经开采结束的巷道必须进行永久性密闭。①永久性密闭应选择在支护良好的地点,并要求周边掏槽。②永久密闭一律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要求密闭墙面平整,无裂隙、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③密闭内有水流出的要设反水池,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置观察孔,孔口要封堵严密。④密闭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并在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挂上密闭观察牌。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跟班人员应经常对矿井永久性密闭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2、永久风门。①永久性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水平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进、回风井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需要设置风门的必须同时设反向风门。②永久风门要尽量设在支护完好的车场或联络巷内,墙垛周边要掏槽,要硬顶硬帮。③风门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④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墙垛平整,无裂隙、重缝、空缝、严密不漏风。⑤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实。⑥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设置正反联锁装置,不能自动关闭的要设专人看管,矿井总回风和采区回风系统的风门要装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⑦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⑧加强永久性风门的检查,发现风门变形或损坏,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四、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规程》要求,矿井应建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本矿井由总工程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抓“一通三防”工作。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总结计划会,落实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3、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编制年度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的有关图纸、板牌、记录、台帐,做到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4、通风区队人员其中包括:瓦检员、测风员等工种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并要考核,做到持证上岗。5、凡是巷道贯通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做好风量调配工作。五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安全管理科:总工程师:编制日期:生产技术科20110203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1防治瓦斯爆炸安全技术措施1.1造成瓦斯事故的原因:(1)通风系统不合理、供风距离过长、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过大而又没有采取抽放措施、通风路线不畅通等,都容易造成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2)正常生产期间,煤矿井下的通风设施被随意改变其状态。(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上工作面的污浊空气未经监测控制进入下工作面,导致与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叠加而超限。(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可能使掘进工作面很快达到瓦斯爆炸的界限。(5)对封闭的区域或停工一段时间的工作面恢复通风,未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6)气压发生变化或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顶时。(7)当采掘工作面推进到地质构造异常区域时。(8)巷道冒落空洞由于通风不良容易形成瓦斯积聚。1.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降低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布置采区通风系统。(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地面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要加强日常检查,机电科、通风救护队要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供电、电器、机械部分及主副闸板、风硐、扩散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贯通巷道及时制定贯通措施、通风方案;新开工及收尾封闭的区域,要提前形成通风系统,定期进行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网络解算、优化通风系统。(2)加强巷道维修,保证正常通风断面,防止出现局部巷道超风速问题。(3)保护好井上、下各类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安设无压风门不必设反向风门)。(4)局部通风地点做好局扇及风筒管理,实现“4、3、2、1”,推广使用风筒连接器和铁风筒切换器,使用钢丝绳或铅丝吊挂导风筒,保证风筒平、直、顺,局部通风地点工作面风量充足。(5)重点通风工程和技术措施①加快1110回风巷施工进度,尽快形成1110轨道巷与1110皮带巷进风1110回风巷回风的通风系统。组织进行矿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阻力测定及瓦斯鉴定工作,进行通风系统优化。②对回风巷和进风巷失修的地段及时安排工程进行维修、清理,保证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③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及时维修风门、风桥和挡风墙等设施,对下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随意敞撞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④各采掘工作面按照“三条线”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安装压风管路系统,主干管路要与地面压风机主管路连接。压风管路必须专门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和私自拆除。1.2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如下通风工作(1)矿井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2)所有没有封闭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必须保持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界限的风量和风速,使瓦斯不能达到积聚的条件。(3)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风路畅通,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5)掘进工作面供风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运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6)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危险,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度。严格禁止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通风机。(7)矿井的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相匹配。2)加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有计划停电停风时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3)处理局部聚积的瓦斯方法(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增风吹散法、风障引流法、液压局部通风机吹散法、脉动通风技术吹散法、风筒引射导风法、局部通风机抽排法、瓦斯抽放移动泵站抽放法等。(2)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加大工作面的进风量法、降低回采速度、瓦斯抽放和煤壁注水等。(3)顶板瓦斯聚积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加大巷道内风流速度、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喷浆封闭法、瓦斯抽放法、隔离法、引风吹散法等。(4)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①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采用长距离大孔径预抽预排瓦斯的方法,尽量使用双巷掘进,每隔一定距离开掘联络巷,构成全负压通风,以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②盲巷部分要安设局部通风机供风,排除盲巷内瓦斯。③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中很容易出现冒落空洞或裂隙发育带,对于这些地点积聚的瓦斯应使用下列有关方法予以及时处理。a.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b.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c.背木板填黄土隔绝。(5)排放瓦斯的时应做到:①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②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③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④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⑤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⑥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⑦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入员及各自担负的责任。⑧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及瓦斯监测传感器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1.3矿井瓦斯检查的制度(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并安设甲烷断电仪。(2)采掘工作面CO2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4)在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测瓦斯的结果都要互相核对,以3人中检测最大瓦斯浓度值作为检测结果和处理依据。(5)其它作业地点瓦斯和CO2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7)通风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1.4矿井瓦斯检查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用好各地点的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可靠运行,安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1.5我矿2011年的掘进工作面已揭露的煤层,无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高瓦斯区域。1.6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1)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因此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严禁拆开矿灯,严禁用灯取暖。井下不得烧焊作业,必须烧焊作业时,要制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