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洁员培训材料之一江西省垃圾处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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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远县农村保洁员培训材料之一江西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操作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清洁工程办公室江西省环境保护厅2009年11月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现就全省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如下规范性技术操作和组织管理工作指南。一、总体要求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实用、群众欢迎”为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面上推开、三到五年大见成效”的工作部署,着眼于建立技术操作长效机制和工作管理长效机制,确立科学的处理模式和操作流程,严格技术规范,强化组织管理,从而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发动、组织推动、资金支持等主导作用,发挥各级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联动、工作互动、积极协同的职能作用,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2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重塑农村社区文明微观基础的社会工程。(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农业发展相结合,与生态市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迁村并点、村庄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规划县(市、区)域内农村垃圾收集、回收、处理设施布点,形成一体化运行的科学体系。(三)村镇联动、因地制宜。全省每年选择5万个左右村庄、500个左右集镇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形成村镇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整乡推进。因地制宜对农村集镇、中心村和一般自然村的垃圾收集、回收、处理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四)分类处理、回收优先。按照分类放置、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理的要求,对不同类别垃圾采取针对性、有效性强的处理方法,并把垃圾分类和回收作为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优先手段。三、处理模式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总体按照“3+5”模式实施,“3”是指农(居)户、保洁员、村(居)理事会三个责任主体,“5”是指对农村垃圾的5种分类处理方式。(一)垃圾处理,农民主体。1、农(居)户:一是门前三包,农(居)户确保自家庭院、草坪、房前屋后无垃圾、无污水溢流和杂物堆放整洁;二是对村内或集镇内水塘、水沟、风水林的清洁卫生分块或分段包干到户;三是按要求对垃圾分类分拣并定点放置。32、保洁员:在村庄和农村集镇,一般按50户农(居)户设置一名保洁员。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监管农(居)户对垃圾进行分类分拣处理;②负责所辖范围内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的清运清除;③负责收集农(居)户的回收垃圾并与供销回收人员进行交易。3、村(居)理事会: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并实施好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监督管理保洁员的日常工作,做好上一级管理机构布置的有关工作等。(二)五类垃圾的分类方式:将农村垃圾分为沤肥垃圾、回收垃圾、土建垃圾、有害垃圾、焚烧垃圾。1、沤肥垃圾。包括剩余饭菜等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食物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2、回收垃圾。①金属类:废旧五金、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②纸类:报刊、杂志、黄纸板、包装纸、其他废纸等;③玻璃陶器类:玻璃杯、旧碗罐等;④塑料类:废旧塑料、塑料袋、矿泉水瓶等;⑤橡胶类:废旧橡胶、旧轮胎等。此外还有可利用的旧家电、家具和木竹料等;3、土建垃圾。碎砖碎瓦、乱石块、混泥土、石灰块、泥土、破损玻璃陶瓷块等;4、有害垃圾。包括废弃电池、过期农药、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5、焚烧垃圾。不适宜回收的废锡纸、废旧织物、废木料、枯枝落叶等。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中,对垃圾分类实行强制实施。4(三)五类垃圾的五种处理方法。①沤肥垃圾由农(居)户(或通过保洁员)倒入沤肥池或沼气池,成为有机肥料或清洁燃料;②回收垃圾由农(居)户—保洁员—供销部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③土建垃圾按村庄和集镇规划定点由农(居)户自行用于填坑铺路;④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会同供销部门按环保要求指导乡村收集后运送指定地进行无害处理(废弃电池须按环保标准封存);⑤没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如枯枝落叶等植物类垃圾可就地堆包焚烧后灰土还田,如废旧织物、废锡纸、糖果纸等化纤类送至环保高温焚烧炉焚烧。四、操作流程全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具体操作如图一。图一江西省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操作流程五、技术要求(一)分类要求农(居)户分类类门前三包、生活区分包包无垃圾、无污水溢流和杂物堆放整洁,包水塘水沟无漂浮物、风水林里无生活垃圾,周边通道无垃圾堆放原垃圾土建垃圾入沤肥池或沼气池沤肥垃圾回收垃圾供销社回收循环利用有害垃圾指定铺路、填坑焚烧垃圾集中科学处理植物类垃圾就地焚烧、化纤类等垃圾集中无害化焚烧51、每户农(居)户要放置垃圾分类桶(袋),一般按每50户左右农(居)户建一个垃圾存储棚,内置若干塑料大桶,用于放置分类垃圾,避免采用敞口收集容器(垃圾箱、垃圾槽)收集垃圾。2、收集容器的标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按照本操作指南的分类情况设立明显标志,并在容器上注明具体垃圾名称。3、农(居)户必须按如图一所示,首先将垃圾一次性分类分拣到位,并将沤肥垃圾、回收垃圾和焚烧垃圾放置在户用分类垃圾桶(袋)中,将废弃电池交保洁员转由供销部门人员集中到县封存处理,将土建垃圾自行铺路填坑。4、保洁员将从每户收集的分类垃圾清运到辖区内垃圾存储棚的分类垃圾桶中,然后将沤肥垃圾入沤肥池,将辖区内的植物类垃圾就地就田堆包焚烧,将回收垃圾与供销部门的回收员交易回收,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回收垃圾的后续处理。5、有害垃圾由保洁员分拣后,通过回收网络交送县(市、区)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送至省危废中心统一处置;有害垃圾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应设置专门容器储存,有害垃圾的处置资金由财政支出。6、乡村配备清运工,将不能沤肥、不可回收、不宜铺路填坑、无需封存的化纤类垃圾、锡纸等,清运到科技含量较高、环保安全的高温焚烧炉进行无害化焚烧,清运频率根据垃圾排放量确定。建立日产日清的清运制度和管理办法,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车、清扫三轮车及其它保洁工具设施。(二)沤肥要求61、沤肥池进料要求:①禁止塑料、玻璃及有害垃圾进入沤肥池;②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沤肥池。2、沤肥池的建设应根据农(居)户的意愿实施,可采用单户独建、合户共建、全村建大池等方式,最好是建设沼气池。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沤肥池周边清洁卫生。3、农村学校、医院和集镇应联合周边农户加强沼气池建设,扩大沼气池规模,提高沼气使用率。(三)回收要求1、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原则,各县(市、区)供销社要迅速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股份公司+集散市场+乡镇分公司+村级回收点+保洁员(回收员)联动配套的一体化运作组织体系,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网点。2、供销社再生资源股份公司要按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资本和资源为纽带,整合系统及社会资源,规范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龙头企业作用。3、按照“方便村(居)民、便于经营”的原则,乡镇分公司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和各行政村、自然村科学合理地布设可利用垃圾回收点。每个回收点的设置都应当与农村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4、要在各回收点张榜公告各类可利用垃圾种类,并及时调整、公布各类可利用垃圾回收指导价格,同时将网络区的回收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告知所辖各村(居)理事会、保洁员和村(居)民,灵活采取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办法开展回收工作。75、加快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中心)建设步伐,以使分类回收的农村可利用垃圾便捷、高效、规范、环保地进入加工利用环节,防止造成新的污染。6、认真做好有害垃圾特别是废弃电池的回收封存工作。废弃电池要以县为单位采用水泥箱固体封存的办法集中存放,存放地由当地政府商清洁办、环保局选择不影响村(居)民生活环境的偏僻地带,并足量安排基础设施费用。(四)铺路填坑要求1、土建垃圾主要用于场地平整、道路路基、洼池填充等,优先考虑就近回填以及简单、实用的再生利用。2、严格将土建垃圾与其他垃圾进行分流,剔除混入土建垃圾中的其他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3、土建垃圾堆放场应选择低洼地处建设,禁止将其设置在地下水集中供应区、风景游览区和名胜古迹区。4、土建垃圾堆放场应有简易防渗、防洪措施。(五)焚烧要求1、一般要求:①枯枝烂叶、干果壳等植物类垃圾可就地简单焚烧。②焚烧炉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应按照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2、规模要求:垃圾焚烧炉的服务人口不少于2万人,人口少于2万人的乡镇应联合周边乡村共建垃圾焚烧设施。3、焚烧炉选址要求:①焚烧炉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②焚烧炉选址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人畜居栖点500米以外。③8不得建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范围,以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村(居)民居住区、学校、医院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4、焚烧炉进料要求:严禁易爆物品、玻璃及有害垃圾等进入焚烧炉处理。5、技术要求:①烟气出口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停留时间不少于2s;烟气排放之前须经布袋除尘及活性炭吸附处理。②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焚烧飞灰及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六)填埋要求1、禁止乡、村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对不符合要求的乡、村简易填埋设施要予以逐步拆除,财政资金不支持各乡镇采取就地填埋方式处理农村垃圾。2、市辖区、县城周边且在市辖区、县城垃圾填埋场服务半径内的乡村,可利用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农村垃圾。3、采取垃圾填埋处理之前,须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入场填埋物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分类分拣后的农村垃圾。②禁止沤肥垃圾、回收垃圾、土建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③严禁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入填埋场。六、组织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县、乡要落实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体制,各级农村清9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的指导体制,按省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开展工作,与省清洁办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推进工作。要把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作重点。要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感,精心制订方案,狠抓工作和责任落实。(二)建立管理机制1、各县(市、区)建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四套班子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包行政村(农村集镇),县乡村干部包自然村(农村集镇内居民片段),村组党员干部包农(居)户的制度,明确具体责任、时间要求、进度质量等,实行百分制量化督查考评,并把督查考评结果与领导政绩、部门履职、干部评先提升等挂钩,完善调度、督查、通报、考核等系列化的工作机制。2、村庄和农村集镇建立农(居)户、保洁员、村(居)理事会3方监督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好农(居)户垃圾分类分拣、门前三包、生活区清洁卫生分块分段包干的制度,制定并实施好保洁员督促农(居)户分类分拣处理垃圾、负责收集回收垃圾和公共卫生保洁的制度,制定并实施好对农(居)户卫生和保洁员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督查和评比的制度。3、各级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分工,抓好本系统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相关工作。各级清洁办会同环保、供销等部门抓好农村保洁员的培训工作。(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文件宣传、帮扶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10广泛宣传介绍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环保知识、技术规范、正反案例等,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自觉性,形成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共同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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