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实施标准操作规程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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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IC-SOP2009年2月南京市鼓楼医院感染管理科联系电话:66975,66940(分机)83105979(外线)江苏省医院感染预防标准操作规程(SOP)文件名称实验室生物安全实施标准操作规程SOP文件编号:GL-IC-SOP-2009-208持有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手术室制订者:蒋红、张健审核者:姜亦虹核准者:制订日期:2009年2月8日审核日期:2009年2月9日核准日期:2009年2月9日执行日期:2009年2月9日版次:Ver01文件页数:共1页文件性质:普通限制(仅限本院范围,未经授权,不得复制)一、进入规定1.在实验室入口处应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2.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3.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4.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动物、个人衣物不应带入实验室。二、个人防护(一)工作服1.在实验室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2.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3.实验室工作服不应与日常服装放在一起。(二)手套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应洗手。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应丢入感染性医疗废物袋内。(三)洗手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四)其他防护1.当有可能受到喷溅物污染、碰撞或人工紫外线辐射伤害时,应戴合适的护目镜。2.不应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3.不应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接触镜(隐形眼镜)。4.不应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内储存食品和饮料。三、实验室工作区1.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摆放和实验无关的物品。√GL-IC-SOP2009年2月南京市鼓楼医院感染管理科联系电话:66975,66940(分机)83105979(外线)2.每天工作结束之后,应消毒工作台面和生物安全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3.所有受到污染的材料、标本和培养物应废弃于医疗废物容器内,不得与普通垃圾混放。需要清洁再利用的材料,应先压力蒸汽灭菌处理。4.需要带出实验室的手写文件应保证在实验室内没有受到污染。参考文献:【1】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S】.第3版.2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S】.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S】.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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