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2014年12月主要内容一、有关基本情况二、安全管理对象、范围与环节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四、事故五、处罚六、几个重要概念七、典型案例八、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一、有关基本情况1、我国在用游乐设施数量——在用固定式设备总数16000多台套——A级设备1000多台,近几年的年度增长率超过20%2、制造安装企业情况——A、B、C级制造许可企业75家——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企业91家3、大、中型主题公园40多家二、安全管理对象、范围与环节1、管理对象游乐设施单位人员设备、单位、人员构成的活动2、管理环节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及事故调查处理重点在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方责任)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防灾、救灾、减灾1、明确责任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3、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要求4、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要求5、设备档案要求6、自检要求7、运营管理要求8、修理改造要求9、救护救援设备设施、人员与预案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1、明确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条例》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熟悉大型游乐设施的相关安全知识,并全面负责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至少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负责人对保证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委托负责人应熟悉所管理的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知识,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够上岗(《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十三条)。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求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条例》第三十三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3、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要求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游乐设施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规程》第三十四条):(1)监督检查游乐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维修情况。(2)检查和纠正游乐设施运营中的违章行为。(3)督促落实游乐设施技术档案的管理。(4)编制常规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5)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6)组织紧急救援演习。(7)组织游乐设施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程》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条例》第三十九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条例》第四十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条例》第三十三条)。4、安全管理体系与制度要求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其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规程》第四十二条):(1)作业服务人员守则(2)安全操作规程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3)设备管理制度(4)日常安全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定期报检制度(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8)紧急救援演习制度(9)意外事件和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设备档案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条例》第二十六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使用单位应建立完整、准确的游乐设施技术档案,并按规定保存。技术档案的内容至少包括(《规程》第四十三条):(1)游乐设施注册登记表(2)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3)年度维修计划及落实情况(4)安装、大修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5)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6)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7)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6、自检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条例》第二十七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游乐设施的年检、月检、日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运行。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规程》第四十四条):(一)对使用的游乐设施,每年要进行1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速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二)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各种安全装置;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3.绳索、链条和乘坐物;4.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5.备用电源。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三)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1.控制装置、限速装置、制动装置和其他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可靠;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3.各易磨损件状况;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5.润滑点的检查和加添润滑油;6.重要部位(轨道、车轮等)是否正常。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制定个性化的自检计划(项目)是确保检验准确、可靠性的关键!使用单位应根据法规、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符合本台设备使用特点的,根据变化情况(安装修理改造的部件、部位、故障邓)随时更新的日检、月检、年检项目。检验要做到定件、定部位、定数据,不能一次检完的,要做好计划,分次检验,经过一定周期后(如一个月或半年),全部检完。应配备具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经验的自检人员或组建相应机构,配置必要的检验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检验方法、检出缺陷报告与分析、缺陷处理、再检验试验、法定检验申报等,应明确规定,应能确保自检工作的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可追朔性与封闭性。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7、运行管理与法定检验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运营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每次运行前,作业和服务人员必须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规程》第四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要非常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检验机构开展一次监督性质的定期检验。法定检验是在使用单位年度自检和维护保养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遇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事故,或设备停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经全面检查并进行大修后,按验收检验进行检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与监察规定》第二十三条)。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8、修理改造要求使用单位必须对游乐设施严格执行维修保养制度,有维护保养队伍、人员和设备工具,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维护保养类别、工作程序和见证材料,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单位没能力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双方必须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接受游乐设施维修保养委托的单位应对其维修保养质量负责(《规程》第四十六条)。一般性维修由使用单位有资格的人员进行,重大修理或改造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并在施工后向相应授权检验机构申报验收检验。三、使用安全管理要求8、救护救援设备设施、人员与预案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必须配备适用的救护设施、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及数量足够的经过专业培训的监护和救护人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程》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同上)。发生事故后,应按已经编制批准的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四、事故1、事故定义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较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四、事故一般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2、事故报告发生前4种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前2种事故,还应立即报告国家质检总局;一般事故立即向设备注册登记机构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发生时间、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五、处罚1、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未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五、处罚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的;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五、处罚2、事故处罚针对单位: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针对单位负责人: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