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企业名称:成都********有限公司注册号:510112*********申请日期:2016年1月3日成都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单位一方面因,年检制度取消以后,企业对年报制度不了解,以为从工商审核改为企业自主申报,就不重视了;另一方面,随着今年国家商事制度的重大改革的推进,前年才设立的新型中小企业。没有经历过年检,对于替代年检的年报制度更加不清楚,无法适从。因为没经验,并不知道企业注册之后还需要年报;最后,由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期在外地出差所以没有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处理此事。故未在2015年**月30日前报送公示2014年度/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故被贵局按《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必须每年在6月30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报送、公示工作,超期报送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在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第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第二、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清单。这类列入经2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清单的企业将向社会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相关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等工作中将对其采取限制或禁入等约束措施等很可能给企业经营记录留下污点。第三、由于我们企业是****行业中经营,需要大量的银行资金的融资支持,才能使企业得以生存发展,银行在放贷时的一个考核标准就是企业经营用信用考核,现在企业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使得企业信用受损,在企业融资时受到阻碍,严重影响企业的信誉及其发展。为使企业信用能够得到修复,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我们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严格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现我单位已于2015年12月29日按照规定补充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特向贵局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望此速准。附:我单位已补充履行年报义务的证明(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年度报告证明)成都***有限公司年月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