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2013年3月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1、目的:为了有效防止过程产品因保护失控而造成的质量缺陷,避免返工和修补损失,从而最终向业主单位提供符合《规范》和《验标》要求的满意工程,并实现对业主单位的投标承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质量标准,严格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目标。根据公司措施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特制定本制定。2、使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工程在施工中的产品和成品的形成直至交付使用。3、制定依据:3.1公司措施文件中过程控制措施。3.2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职责:4.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4.2项目总工和项目技术员: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4.3项目质量员:4.3.1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4.3.2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4.4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4.5班组负责人:4.5.1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4.5.2每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5、成品、半成品保护的分工5.1原材料的堆放、场内搬运的保护由材料员负责;5.2工序产品在验收之前,由该工序的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验收后交下道工序班组负责人负责保护。5.3最终的工程产品保护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护,直至产品交付为止。6、技术措施在建筑、安装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工序安排等多种原因,对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如果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成品或半成品的内在质量、表面工艺造成损坏。这不仅会增加修复工程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修复难以达到原设计的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为了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对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以下保护措施。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1.1各项目部、施工单位要经常的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进行文明生产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员工在施工时要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珍惜已完成和部分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1.2项目部、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作出详细规定。1.3对损坏成品或半成品的行为要进行抵制和教育,必要时项目部或公司领导要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处以罚款并张榜公布教育全体职工。2.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作业措施,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导致成品破坏。2.1管道吊装时要慢吊轻放,防止破坏保温层,并注意避让障碍物。2.2管道下沟时,保温管应检查保温层是否有损伤,如局部有损伤时,应将损伤部位放在上面,做好标记,便于统一修补。2.3大件吊装应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吊装顺序。2.4电气、热工电缆及仪表管一般在设备及主要系统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施工。2.5管道系统水压前应做好检查,支吊架完善并进行临时加固措施,探伤合格后再进行管道的保温施工。2.6设备和管道油漆工艺必须先进行管道表面清理,清除污泥、灰尘、焊渣、药皮,并除锈后再进行油漆。2.7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做吊、拉负荷及支撑、蹬踩,或在施工中当固定点。2.8直埋管道吊装下管时,应注意保护保温层。2.9每个施工段结束后将管道两端进行封堵,防止进入污物。3.施工前应搞好设计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环境调查3.1施工前应做好设计图纸会审工作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而造成返工或损坏成品及半成品。3.2施工前应调查了解地下设施及周围环境情况,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保护、隔离措施。3.3做好有利于成品、半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4.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4.1在施工期间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4.2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防止设备丢失或损坏。4.3搞好三级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止不必要的返工。4.4设备管道施工过程中随时用塑料布将管口包好,防止杂物、淤泥等灌入管内。4.5冬季施工时要制定防冻措施,防止管道、设备、阀门等冻坏。4.6隐蔽工程经有关责任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封闭。5.建筑结构的保护措施5.1设备和管道搬运和吊装过程中不允许随便在屋面板及各层平台上乱敲打孔洞,禁止随意切割钢结构的横梁或斜支撑,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及减少平台、钢结构的承载力。5.2各层平台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应不超过其允许荷载,以免引起变形、损坏。6电器设备的保护措施6.1检查好电气回路接线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带电。6.2电气设备临时用塑料布包好,防止水压和试运行过程中系统渗漏水使设备受潮。6.3不准在电器设备上踩踏或搭设固定脚手架。6.4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损坏电器设备。7.电缆及仪表的保护措施7.1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和脚踩电缆架、电缆及仪表管。7.2不准利用桥架管线固定脚手架。7.3设备和管道安装时不允许随意切割电缆架。7.4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注意预防电缆着火,有预防措施。8.冲油设备过程和试运行期间的防护措施8.1更换下来的脏滤油脂或抹布应及时清理现场,不要乱扔、乱放。8.2及时清除设备和系统的渗漏油点并清理干净所渗漏的油污。8.3不得在冲油设备和滤油区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如必须在冲油设备附近明火作业时则应事先开具动火工作票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工作。8.4参加试运行的系统应与已投入运行的系统或正在施工的系统做好隔离。8.5搞好试运行期间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设备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9.对人为损坏成品、半成品或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坏,执行以下措施。9.1由受损单位详细列明损坏的基本情况,并编出修复预算,提出索赔通知单。9.2由项目部组织确认裁定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9.3已确认的经济损失,成品损坏单位应在确认日期的十天内偿还给索赔单位,逾期未偿还者由项目部从责任单位所得工程款项目直接拨付给索赔单位,并通知责任单位。9.4偿还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具台班费。10.为了本条例更好地得到贯彻,各项目部、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使劳动成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