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语言教师的个人看法我每天都会在报纸上、公共汽车上看到各种广告,声称轻轻松松就能学好英语。这些广告号称,学生不必费什么力气,要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只需短短3个月,甚至10天就行。广告还常常提到威廉·莎士比亚和查尔斯·狄更斯等英语文学大师的名号来增强吸引力。每当看到诸如此类的广告时,我真是哭笑不得:如果学英语真像这些广告所说的那么轻松,我恐怕得另谋出路了,因为不需要那么多合格的英语教师了。但是肯定有许多人相信这些可笑的噱头,不然的话这些广告也不可能出现。学生们喜欢实惠的速成学习方法也在情理之中,但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去解释为什么某一方法比另一方法更有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且也无需装模作样地声称有什么人已经找到了一个万能的适合所有学习环境的教学方法。一些专家甚至认为,有多少个好老师就有多少种好的教学方法,因为每一个老师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种说法无疑是有几分道理的,但对学生来说不是很有帮助。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认为要学好一门语言,只有去使用那种语言的国家待上一段时间。当然去英国、美国、或者澳大利亚等国家学英语的学生肯定比那些不能去的学生具有很大优势,但是很多学生支付不起那笔费用。有些学生走向另一极端:他们认为可以借助词典在家自学。如果你认为英语中的每一个词在另一语言中都有完全对等的词(或反之亦然),那就错了。通过翻译法来给学生讲解口语的自然形式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做到语音、语调地道了。现在大量的教学活动还是建立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础之上。行为主义者热衷于让学生复述短语,不断做一些只需更换句中某个词的练习。假如我们是鹦鹉或黑猩猩,那这些方法或许能奏效,可惜我们不是,这似乎让很多理论家引以为憾,否则他们提出的那些方法用起来就会容易得多了。我个人认为,假如没有兴趣,任何人都不可能学好英语或其他任何语言。与鹦鹉或黑猩猩不同,人类不会无缘无故地发出噪音,除非他们明白这些声音是什么意思,并且能将其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值得牢记的是:语言是一种交际手段,人们在母语中怎么说怎么写,用另一种语言表达时也大同小异。因此,人们所听所读的不应该是程式化的东西,听的读的材料必须真实自然。还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值得一提:在交际时我们需要有交谈或倾听的对象。在学习较生疏的内容时,如果有其他学生和我们在实战中一起学习和练习那些陌生的语言形式,用真实的语言去谈论真实的生活,那一定会受益匪浅。学会去读书在我曾经任教的一个班上有许多孩子学习起来非常吃力,尤其是阅读。因此我决定不惜任何代价消除他们对书籍的恐惧和厌恶心理,让他们能够多读些书,更勇于尝试。开学没多久,我对孩子们说:“我要跟你们说说读书的事,也许还没有哪个老师这样对你们讲过。今年我想要你们读许多书,你们只需要为寻求乐趣而读书,我不会去检查你们读懂了没有。如果你读了一点儿,觉得会喜欢这本书,并愿意把它读完,这就够了。我不会去考你们词语的意思。”“最后,”我继续说道,“你们不要觉得读一本书就得把它读完。先读三四十页,看看故事情节如何发展。如果你不喜欢书中人物,或者对他们的经历不感兴趣,只管合上书,放到一边,去读另一本。你们读的书是难还是容易、篇幅长还是篇幅短,我都不在意,只要你们喜欢就行。另外,我会写信把我的意思告诉你们的家长,好让他们知道没有必要在家里查问或检查你们的读书情况。”孩子们都愣住了,坐着不出声。这真的是老师在说话吗?其中一个女孩,因为功课不好最近才转学到我们学校来,后来我发现她非常有趣、活泼、聪明,在我所有的学生中都算突出的。我讲完后,她盯住我看了很久。然后,她继续看着我,缓慢而严肃地问:“霍尔特先生,你说的话是真的吗?”我也同样严肃地回答:“真的,一点不假。”显然,她打算照我说的办。她读的第一本书是索伊斯博士写的《格林奇偷走圣诞节》,这本书对大多数三年级的学生都不算难,更不要说这个年级的孩子了。有一阵子,她读的书都在这个难易度上。也许她是在消除对阅读的一些困惑,而以前她没时间去做,因为老师总是催促她看这个年级“该看的书”。她在这个班上学习了六七个星期后,我们成了好朋友。我试探地向她建议:既然她喜欢马,而且骑马的水平还不错,她可以读一读《侠女神驹》。我尽可能委婉地提出这个建议。我只告诉她那是一本关于一个热爱马并常常骑马的女孩的故事;如果她不喜欢读,她可以放回书架。她去读了,也许她觉得这本书比她先前读的书要难点,但是她读完了,而且挺喜欢。春季的那一学期,她的表现可真的让我吃惊了。一天,在我们的自习课上我看到她坐在课桌前看书。我瞥了一眼书中的插图我就知道这是一本什么书了。但是我不相信我的眼睛:“不可能吧。”我走过去仔细一看,果然她在读《白鲸》,那版本配有罗克威尔·肯特的木刻画。我走近她的时候,她抬起头来。我问她:“你真的在看这本书吗?”她说,是的。我又问:“你喜欢这本书吗?”“嗯,是的。这本书很好。”她答道。“你不觉得有些地方很难吗?”我又问道。“有啊,不过,看不懂就跳过去,挑有意思的地方看。”她这样回答。真正的阅读就该如此。但是上学时,阅读不见得总是有趣或让人喜欢。拿上一本书,钻进去,读有趣的部分,跳过不好的部分,尽可能从书中得到点收获,然后再去读其他书。为什么非要让每个孩子读一样的书,作出同样的“理解”呢?医生的儿子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我的父母亲搬到了佛蒙特州。我那温文尔雅的父亲在一个名叫伊诺斯堡的小镇上毫不张扬地开业行医了。很快,当地人就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在佛蒙特州的小镇上,消息传播得很快。人们分得清谁是好人。邻居们都称我的父亲为埃普利医生。我很快意识到,只要我住在伊诺斯堡镇,我就永远只是“埃普利医生的儿子”。入学的第一天,同学们就簇拥着我,因为我是医生的儿子。“要是你多少有点像你父亲的话,你就会是个聪明的孩子。”我的一年级老师这么说。我忍不住眉开眼笑。可是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事情起了变化。我都十六岁了,邻居们还是称呼我“埃普利医生的儿子”。他们说我长大了一定会是一个可敬又勤劳的年轻人,会像我父亲那样过着体面的生活。每当我听到这些赞美,我都很不以为然地哼哼几声。我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融入我那些少年朋友的圈子。我讨厌父亲的好名声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所以当陌生人问起我是不是埃普利医生的儿子时,我会带着强调的口气说:“我叫哈罗德。我自己能管好自己的事。”出于反叛,我开始对父亲直呼其名,不叫他“爸爸”,而叫他“萨姆”。“你最近为什么这么犟?”有次争吵时,我父亲这样问我。“哼,萨姆。我想你难过了吧!”“你知道的,你叫我萨姆让我很伤心。”我父亲大声地说。“哦,那人人都指望我像你一样,也很让我伤心呢。我不要完美,我只想做我自己。”我好不容易挨完高中,总算满了十八岁。第二年秋天我上了大学。我选中了一所远离伊诺斯堡的学校,一个没人管我叫“埃普利医生的儿子”的地方。在大学里,有天晚上我和一帮学生在宿舍聊起我们的生活。我们开始谈起我们童年最讨厌的事情。“想都不用想,”我说,“我受不了在一个每个人都拿我跟我父亲比的地方生活。”坐在我身边的女孩皱起眉头说:“这我就不理解了。要是有这么个令人尊敬的父亲我一定会很骄傲的。”她的眼里噙着泪继续说,“要是有人把我叫做我父亲的孩子,那我会不惜一切地珍重这荣誉!但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抛弃了我的母亲,那时我才四岁。”大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然后我转开了话题。她的话我当时还听不进去。那年寒假我回了家,心中充满了自豪感。在大学的四个月中,我交了好些朋友。我没有靠父亲,而是靠自己的本事赢得了众人的欢心。回到伊诺斯堡的两个星期里,我一直都很高兴。父亲的新车成了家里人感兴趣的话题。“让我开出去转转。”我说。父亲同意了,但跟往常一样提醒我,“小心点。”我瞪了他一眼,“萨姆,我讨厌你老把我当成个孩子。我都上大学了。你以为我不会开车啊?”从父亲的脸上看得出我伤了他的心,也想起每次直呼“萨姆”时他是多么不高兴。“那去吧。”他说。我跳进车里,沿路开去,享受着佛蒙特乡间的美丽风景。我有点心神不定。在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不知怎么地就跟我前面的车撞了个正着。车里的妇人跳出来尖叫,“你这个白痴!你开车难道不看路吗?”我看了一眼,两辆车都被撞蹩了。我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坐在那儿听着那妇人不停地抱怨。“全怪你!”她尖叫道。我无法反驳,双腿发抖,泪水在眼眶里转。她不停地问,“你是谁?”我害怕起来,想也没想就叫道,“我是埃普利医生的儿子。”我坐在那里惊呆了。我简直不相信我自己会这么说。几乎同时,妇人皱起的眉头变成了似曾相识的笑容。“对不起。”她答道,“我刚才不知道你是谁。”一小时后,我开着被撞破了的车回了家。我低着头,迈着发颤的双腿,拖着步子走进家门。我解释了所发生的一切。“受伤了吗?”他问。“没有。”我回答。“那就好。”他答道,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哈罗德,抬起头来。”他边走边说。那晚是除夕之夜,我们全家与朋友参加了一个小型晚会庆祝新年。午夜来临,每个人都欢呼并互相祝福。我看到父亲在房间的另一头,我向他走去。父亲与我很少拥抱,但我想起了白天的事,我用双臂搂着他的肩膀,很多年来第一次用他“真实的”名字来称呼他。我说,“谢谢你,爸爸。新年快乐!”青少年的需求小的时候,绝大多数人和父母住在一起大抵能相安无事。但进入青少年时代,一切就起了变化。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大概会碰到一些什么困难:我们跟父母越来越疏远。我们是即将独立的新一代。我们即将离开我们长大成人的家庭,建立自己的小家庭。Paraid=2人人都要长大,但我们成长的方式各有不同。比如说,假如我们生长在一个原始部落里,我们就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学会长大成人后所需具备的技能:如何狩猎捕鱼,如何持家和养育孩子。十几岁时就可以结婚并在我们父母家附近,我们熟知的村庄里建立家庭。Paraid=3我们把这种生活称作原始的生活方式,但成千上万年来人们适应了这种方式。二十一世纪我们依然习惯这种生活方式。人在进入文明之后的短时间内实在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呀!Paraid=4但是,进入青春期后我们就可以离家自立了吗?很多在所谓文明国家中的人并不见得能完全做到。因为即使人的变化不大,他赖以生存的这个社会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在离开父母的庇护前要学会的东西也越来越多。/ParaParaid=5想一想我们到了青春期时学到了什么?我们学会了读书和写字。我们学会了使用数字计算,用钱买我们所需的东西。我们也学会了使用收音机、灶具,学会了搭乘公共汽车还有火车。Paraid=6不过,到了青春期我们所学到的东西仍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许接近成年,但我们显然还不是社会的成年成员。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当我们学习的时候,我们仍需要庇护所,所以我们一般还与父母同住。Paraid=7这样就理所当然地出现了问题。从身体发育的角度来看,我们成熟得越来越早,而从适应社会的角度来说,我们成熟得越来越晚。我们的人生抱负越大,我们要学得的就越多,我们依赖父母的时间就更长。Paraid=8怪不得青少年常感到沮丧和不安,常存有叛逆心理。Paraid=9一个名叫玛乔丽的少女是这样描述她自己这一人生阶段的:“我想一开始一切还算正常。我的父母跟其他大多数的父母差不多。我十四岁左右时,我的父母会让我去女性朋友的家,晚回家或者熬夜看电视上的午夜节目。但如果我去舞会或晚会,他们规定我在十点前必须回家。”Paraid=10“我非常怕他们生我的气,所以我尽量准时回家,但有时做不到。假如我比他们规定的时间晚了,他们会很生气。不管几点妈妈都不上床睡觉,怒气冲冲地坐在那里。我实在怕死了,所以好久都不敢再很晚回家。”Paraid=11玛乔丽的大多数朋友都有过类似的经历。但她长大些以后,情况变得更糟。她的父母不给她房门的钥匙,她什么时候回家都必须叫醒他们。有一次,她的父亲竟到一个舞会上,把正在跳舞的她拖了出来。Paraid=12“……我妈妈对我的管束实在严得不行。她非常专制。我那些朋友的父母将儿女当朋友,而我的父母从来就不让我独立思考。我妈妈规定我什么时候洗澡,穿什么衣服以及什么时候穿。她对我过度保护。当我开始和吉姆约会的时候,她压根儿就对我没有一丁点儿的信任。她要知道我们去哪里,几时回来,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