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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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力资源部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人力资源部重要文件、资料的安全、信息及时有效存档,特制定此管理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人力资源部全体人员。第三条账号密码保护1.涉及薪资、福利、绩效考核、员工个人信息等重要文件、文档均需设置密码,密码由相关负责人员设置、维护;2.人力资源部人员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需设置开机密码,离开工位需锁定电脑,下班后需关闭电脑;3.相关密码需定期维护更新,周期为半年,严禁密码泄露。第四条信息发布1.“人力资源部”邮箱指定管理人员,管理员负责“HR”邮箱所有邮件的发出及管理;2.信息发布人员应对所发布的信息存档、记录;3.信息审核人应做好信息的请求、审核、备案等工作。第五条安全存档1.部门内涉及到薪资、员工档案等保密性资料,除相关人员电脑中留存,还应存入安全硬盘/U盘中,以备留档;2.重要纸质文件需全部扫描,留电子版存档;3.人力资源部相关档案、资料均需整理到统一的档案柜,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如需借调,要做好相关申请、记录。第六条事故和安全及时报告1.如遇文件、信息丢失事件,请以邮件或面谈形式及时报告直接领导,切勿隐瞒;2.及时统计遗失资料清单,进行风险评估。第七条奖惩办法1.人力资源部内部人员互相监督,每季度统计一次奖惩名单;2.如发现不按此规定执行者,第一次违反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3.一个季度内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没有出现违规者,发放精美礼品一份。人力资源部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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