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网交所现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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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岛网交所现货中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商第三章交易第四章结算第五章货物交收第六章信息发布第七章违约与处理第八章附则一附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网信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攻关成果获得单位、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接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科学电子商务模式试点单位,发起成立金银岛网交所现货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大宗商品交易规范》及商务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本中心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本中心的工作人员、交易商、监管银行、交货仓库、仲裁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中心依托“金银岛网交所”(),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交易商提供电子交易平台,以及相关信息服务。第二章交易商第四条交易商向本中心申请交易帐号。由交易商按本中心的规定标准配备有关设施,并接入互联网。交易商对于自身交易帐号在本中心的所有行为负责。第五条申请交易帐号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权从事与交易品种有关的生产、经营或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2、具有企业对公帐号;3、承诺遵守本办法;申请者须填写本中心制发的《入市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者须对注册和提交的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申请者提交的《入市申请表》经本中心批准后,即获得交易帐号和密码,具有本中心交易商资格。第六条本中心交易商享有下列权利:1、在本中心发布报盘,进行交易;2、对本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七条本中心交易商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本中心交易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接受本中心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诚信开展交易;2、保护好自己的交易帐号和密码,并对因其帐号和密码在本中心使用所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3、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4、维护本中心声誉;5、其它依法应履行的义务。第八条交易商不再继续在本中心参与交易,应申请办理交易帐号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交易商应对其交易帐号发生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第三章交易第九条本办法所指交易是指在本中心中介或主持下,交易商通过互联网进入本中心交易系统,在交易品种范围内,卖方发布卖盘,买方针对卖盘进行下单购买后即签订电子交易合同,进行现货购销的行为。第十条本中心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遇节假日调整,本中心将提前发文通知具体交易日与交易时间,本中心认为必要时,由金银岛网交所决定调整交易时间。第十一条本中心的现货场外交易按照报价分为含税报价和裸价报价两种第十二条场外含税票交易流程:1、卖方入款:卖方需根据本中心信用金入款标准将信用金汇入监管银行账户,获得交易权限。2、卖方报盘:卖方在本中心发布卖盘;发布卖盘的信息包括:品名牌号、交货日期、持仓量、起订量、挂牌价、原产地、交货地、执行标准、包装说明、详细说明、卖盘有效期、相关图片。价格为含税自提价,卖盘信息最长有效期为当日17:00,卖方可以在最长有效期内自由选择有效期时间;3、买方入款:买方在正式下单购买前,需根据本中心信用金入款标准将信用金汇入监管银行账户;本中心开通交易权限后方能交易。4、买方购买:买方点击“购买”填写订单,确认提交即生成电子合同。此时订单成交,买卖双方对此具有同等权利并承担义务;同时监管账户中的信用金冻结;卖盘持仓量根据买方购买量自动减少。买方在提货前须打入全额货款和交易佣金,款项一旦划入即处于冻结状态。5、交割:买卖双方必须在结算日前(即交货日的第二个交易日24点前)完成交货验收。卖方看到买家全额货款冻结后开始办理发货,协助买方完成验货、收货,买家可在结算日前任何时间点击“确认收货”,监管银行实时将买方全额货款的95%解冻,扣除卖方交易佣金划转给本中心后,剩余货款划转给卖方;买方全额货款的5%继续保持冻结状态;待买方收到相应的货物发票后,剩余的5%货款解冻划转给卖方。如果买家没有任何点击操作,则在结算时,系统默认买方已确认收货,监管银行自动进行解冻划转相应货款。如果买家提货中发生货损,则在办理出库时由仓库或卖方出具相关证明,买家在“确认收货”时可以提交货损数量调整,并传真货损证明给卖方,卖家在24小时内对买方提出的货损数量进行确认。如果卖方没有在24小时内对货损进行任何操作,系统默认为卖家同意货损数量自动进行确认。卖方确认后系统自动从货款中解冻货损货款给买家。6、卖方开具发票:买方确认收货后的十二个工作日内卖方必须将发票开具送达买方;买方收到发票后点击“确认收票”,监管银行将剩余5%货款(如果有货损发生减掉货损货款)解冻后划给卖方。如果买方没有做任何操作,在买方确认收货后的第十三个工作日内监管银行将自动解冻划转场外裸价交易流程:1、卖方入款:卖方需根据本中心信用金入款标准将信用金汇入监管银行账户,获得交易权限。2、卖方报盘:卖方在本中心发布卖盘;发布卖盘的信息包括:品名牌号、交货日期、持仓量、起订量、挂牌价、原产地、交货地、执行标准、包装说明、详细说明、卖盘有效期、相关图片。价格为自提裸价,卖盘信息最长有效期为当日17:00,卖方可以在最长有效期内自由选择有效期时间;3、买方入款:买方在正式下单购买前,需根据本中心信用金入款标准将信用金汇入监管银行账户;本中心开通交易权限后方能交易。4、买方购买:买方点击“购买”填写订单,确认提交即生成电子合同。此时订单成交,买卖双方对此具有同等权利并承担义务;同时监管账户中的信用金冻结;卖盘持仓量根据买方购买量自动减少。买方在提货前须打入全额货款和交易佣金,款项一旦划入即处于冻结状态。5、交割:买卖双方必须在结算日前(即交货日的第二个交易日24点前)完成交货验收。卖方看到买家全额货款冻结后开始办理发货,协助买方完成验货、收货,买家可在结算日前任何时间点击“确认收货”,监管银行实时将买方全额货款解冻,扣除卖方交易佣金划转给本中心后,剩余货款划转给卖方。如果买家没有任何点击操作,则在结算时,系统默认买方已确认收货,监管银行自动进行解冻划转相应货款。如果买家提货中发生货损,则在办理出库时由仓库或卖方出具相关证明,买家在“确认收货”时可以提交货损数量调整,并传真货损证明给卖方,卖家在24小时内对买方提出的货损数量进行确认。如果卖方没有在24小时内对货损进行任何操作,系统默认为卖家同意货损数量自动进行确认。卖方确认后系统自动从货款中解冻货损货款给买家。6、卖方开具发票:买方确认收货后,卖方必须将发票开具送达买方;此流程由买卖双方线下自行确定开票时间。第十三条卖方在交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没有成交的报盘信息,买方在下单后则不可以修改订单,也不能撤销订单;第四章交易结算第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交易商之间的合同约定和本中心相关规定对交易商货款等进行资金计算、冻结、划拨的业务活动。第十五条本中心对交易商存入本中心监管银行专用帐户的款项实行分帐管理,为每一交易商设立二级明细帐户,对每一交易商发生的货款、价差及各项费用等进行代收、代付或暂存、暂付。第十六条本中心通过网络向交易商提供每笔交易的数据,交易商可通过“订单管理”模块查看和管理订单信息,通过“帐户管理”模块查看帐户内资金变化情况。第十七条交易商划拨资金在本中心交易管理部办理,其划拨资金的方式为:1、入款:本中心向交易商公布各监管银行专用帐户。交易商划入资金须注明该笔资金划入的交易会员帐号和交易商名称,并及时通知本中心交易管理部查收。交易管理部在确认资金到帐后,相应增加该交易商的帐户资金余额。2、出款:交易商须有对公帐号才能办理出款。在办理第一次出款时,绑定公司的对公帐号,交易商可随时办理资金划出;如需更改划出帐号,需要填写本中心制发的《对公账号更改申请表》,经本中心审核确认后更改绑定。第十八条交易商的信用金冻结比例按照本中心制定的《金银岛网交所现货中心交易资金入款与冻结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货物交收第十九条本办法所指货物交收是指按照电子交易合同约定,交易双方对合同标的物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过程。第二十条卖方销售的如为进口货物,卖方须提供准予在国内销售的合法有效凭证。第二十一条交易商应收或应付的全额货款为:自提价×订购数量第二十二条在结算日前,买卖双方完成交货验收。如买方没有按时收到货物或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点击“锁定订单”锁定,继续冻结剩余货款,待收到货物并认可货物后或产生纠纷经过双方协调可以继续交易后点击“解锁”,对剩余货款进行解冻并划转。如果买方没有任何操作,监管银行在结算日12:00进行货款划转。第二十三条结算日(不含)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结算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负担。第二十四条在场内交易和场外含税票模式下,买方确认收货后的十二个工作日内卖方必须将发票开具送达买方;买方收到发票后点击“确认收票”,监管银行将剩余5%货款(如果有货损发生减掉货损货款)解冻后划给卖方。如果买方没有做任何操作,在买方确认收货后的第十三个工作日内监管银行将自动解冻划转第六章信息发布第二十五条本中心通过“金银岛网交所”发布文件与公告,向交易商提供本中心行情和相关交易规则。第七章违约与处理第二十六条交易商对其名下的交易帐号在本中心成交的合同负有履行和承担风险的责任。第二十七条交易商在本中心交易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本中心申请调解,本中心调解时间为交易双方产生交易纠纷后2个工作日内。协商或调解不成,交易商承诺放弃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予以受理,并且服从国家仲裁或仲裁调解。交易商承诺支付仲裁的各项费用和相关支出。仲裁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卖方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1、卖方在买方未补足全款前提出取消订单;2、订单成交后卖方无法在交货日提供交收货物;3、卖方交收的货物与发布的信息不符;4、买方确认收货后卖方没有在交票日内开具发票并送达给买方;5、卖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出现上述第1种情况,本中心即视为买方违约,中止该合同。本中心将对订单进行“锁死”操作。扣除卖方2000元,做为违约金划给买方,合同解除,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在本网进行公告。出现上述第2种情况,并且经买方确认,本中心即视为卖方违约中止该合同。扣除全部卖方信用金,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在本网进行公告。出现上述第3种情况,买方有权力拒绝接收货物,本中心视为卖方违约中止该合同。扣除全部卖方信用金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在本网进行公告。出现上述第4、5种情况,买方点击“锁定订单”锁定,继续冻结相应款项,经过双方协调可以继续交易后再点击“解锁”,对进行解冻。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金银岛网交所将根据仲裁结果进行订单执行,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和纠纷期内的仓储、保险等费用。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本网将进行公告。第二十九条买方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1、买方下订单后要求取消本次交易;2、买方购买后没有保证在结算前补足余款;3、买方未收到货,提前确认收货;4、买方已经验收并提货,但到了结算日仍保持订单“锁定”状态;5、买方已经收到发票,但在交票日后订单仍处于“锁定”状态;6、买方违反合同的其他约定。出现上述第1种情况,本中心即视为买方违约,中止该合同。本中心将对订单进行“锁死”操作。扣除买方2000元,做为违约金划给卖方,合同解除,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在本网进行公告。出现上述第2种情况,本中心即视为买方违约,中止该合同。本中心将对订单进行“锁死”操作。扣除买方2000元,做为违约金划给卖方,合同解除,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在本网进行公告。如果买方确已经划出货款,并传真了汇款凭证,但在规定时间内资金未到帐,买方提出申请并在征得卖方的同意下,本中心可以适当延迟等待,再做违约认定。出现上述第3种情况,买方未提货但提前确认收货,视为买方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家自行承担。出现上述第4种情况,除不可抗力外,在获得卖方提供的买方提货出库证明并经过本中心的核实后,视为买方违约。本中心将冻结买方交易帐户,代买方“确认收货”,以确保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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