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养老保险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老年保障的概念和历史沿革以及中国养老保险的历史掌握:养老保险的特点、必要性、主要模式、基本内容以及当前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理解: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节养老保险的概念和意义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对象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养老保险的四个要件:①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条件;②养老待遇;③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老年社会保障的对象一般是指社会中的老年公民。进人现代社会,人们又从不同的角度定义老年。人们经常提到的年龄,有以下几种含义:(1)日历年龄。按日历计算,自出生之日起,每过一年增长一岁,对每个人的标准都是统一的。(2)生理年龄。指人的诞生、成长、成熟、衰老和死亡的过程,也是人的生理器官和组织生长演变的过程。(3)心理年龄。这是心理功能所代表的年龄。人们的心理年龄有较大的差异,有的人虽然年龄很轻,但是心理已经衰老了;有的人虽己是垂暮之年,却童心未泯。心理年龄的指标在心理学上已有一定的发展,如智商的年龄测定等。(4)社会年龄。指人的社会功能,适应社会、处理和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等级,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年龄。这种“年龄”是与人的社会知识、社会经验、办事能力成正比的,可以通过社会学指标来衡量。二、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1、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最重要2、养老保险是社会中每一个人都需要的3、养老保险是社会运行与发展的需要(1)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和作用。(2)在老年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应该看到他们的历史贡献,离开他们的历史作用,社会就不能发展到今天。没有上一代人为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的基础,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老年人享受社会保障是他们应有的权利。4、实行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代际接替及协调发展三、养老保险的特点1、由国家建立或实施并由国家制定有关的规定,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2、享受对象必须是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3、在老年风险发生之前,社会保险机构必须预先储存一部分基金,这笔基金及其增值部分必须用于支付退休金;4、对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其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5、养老保险另一特点是与家庭养老相联系。第二节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一、古代的老年社会保障(一)我国古代的老年社会保障:以家庭养老为主导,社会养老为补充。我国古代的老年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方式:1、经济上由国家规定亲属的赡养义务2.我国古代的法律还从财产制度上对老年人提供物质上的保障3.我国古代实行的官吏退体制度也是国家对老年人社会地位的认定4.除了朝廷的某些养老规定之外,整个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风俗民约都在维护家庭对老年人的供养制度就整个社会的运转和发展而言,可以说,如果没有社会性的养老制度或规范,家庭养老是不能维系下去的。但是与现代社会相比,我国古代社会的养老制度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不够严格,而且从养老的经济来源、养老方式、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等方面看,古代的社会养老制度不占主导地位,主要还是家庭养老。(二)西欧古代社会养老传统1.瑞典“仁仗”(一根约3尺的木杖上“乡邻们,当仁杖传到您家时,请对贫病者给予帮助和照顾”——“保健储蓄箱”(每月投少许钱作救济贫病之用)。2.中世纪欧洲:退休供养a、富人:修道院,与世隔绝以示尊贵b、穷人:与儿子签定供养契约(继承供养)c、城市工商业者——退休从历史发展的继承性来看,古代的社会养老传统对现代的社会化养老方式有着不可忽视的借鉴作用。因为社会化养老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即把养老的风险和负担分散由社会成员共同负担,以解决家庭养老和个人养老的不足。不论社会养老的形式如何变化,这一基本原则是不变的。二、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1、法国:1669海员养老金(不能从事工作的老年海员)2、德国:1888《老年残障社会保险法》3、其它欧美国家:丹麦、挪威、奥地利、英、美。在工业化初期,应该说社会养老保障纯粹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使劳动者离开了原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向工厂集中的城市迁移,他们自己也转化成为自由流动的商品。与此同时,家庭经济被瓦解和削弱了,家庭对其成员经济保障的功能也在不断消失。从劳动者方面说,有了养老保障制度,就意味着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晚年获得一个比较安全、生活土基本有保障的归宿,在劳动期间就服用了一颗“定心丸”,用当时德国俾斯麦首相的话来说:一个想获得养老金的劳动者是再好统治不过的。一语道破了养老保障制度的政治作用。第三节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原则和实施方式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从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方面1、国家统筹的保险模式这种养老保险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薪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均可享受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但国家不向劳动者本人征收任何老年保险费,老年保险所需要的全部资金,都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或者说,都纳人政府的财政预算。可见,这是一种单一的资金筹集方式。2、投保资助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制度是由社会共同负担、社会共享的保险方式。它规定:每一个工薪劳动者和未在职的普通公民,都属于社会保险的参加者或受保对象;在职的企业雇员必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在职的社会成员也必须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养老保险所履行的义务,才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同时还规定:企业或雇主也必须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定期缴纳保险费。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制度对受保人的养老金规定了一定的层次性,也就是说,老年人所得到的养老金按投保情况分为高低不同的标准。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普遍养老金;第二个层次是雇员退休金;第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是指企业补充退休金。3、自我保障模式自我保障模式也称强制储蓄模式。这种保险制度下的保险基金来自企业和劳动者两个方面,国家不进行投保资助,仅仅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这种社会自我保障的做法,必然要求企业和劳动者的投保费率较高,否则便无法得到足够的基金,因此,必须在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而且水平也较高的情况下才能实行。世界上只有少数亚非发展中国家实行这一制度,取得成功的是新加坡。二、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原则1、享受保险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1)享受老年社会保险的权利与劳动义务对等的原则。根据这一对等原则,确定老年社会保险的条件和待遇水平时,必须以劳动者退休前为社会所做的劳动贡献的时间和贡献的大小为依据。(2)享受老年社会保险的权利与投保对等的原则。即要求享受老年社会保险的人也要承担保险费用。一般来讲,缴纳保险费的时间越长,享受到的老年社会保险待遇就越高;超过法定的投保年限可享受更高的待遇。(3)享受养老金待遇与工作贡献相联系的原则。例如,大多数国家退休金标准的制定都要根据原来的工资标准、职位的高低。(4)享受老年社会保险的权利与国籍或居住年限相联系。2、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1)养老金随物价上涨自动提高。(2)养老金随物价上涨不定期调整。3、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1)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做出过贡献,他们已经尽了劳动的义务,承担了社会责任。(2)社会发展必须体现公平的原则。为了使退休者与在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过于悬殊,避免产生大量的低收人人群,必须使老年人的收人不断提高。以上三项原则基本上是实行老年社会保障的国家都遵循的。此外,有些经济发达国家在制定养老金待遇标准时,还考虑到被抚养的人口,即实行“照顾被抚养人口的原则”,规定对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给予补贴或抚养费,这类国家有日本、瑞士等。三、享受老年社会保险的资格与条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老年保险给付条件都是复合型的,即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条件,才能享受到领取养老金的权利。这些条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1、年龄和投保年限条件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和达到缴纳保险费的期限,才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采用这种办法的国家有法国、德国和美国等。2、年龄和工龄条件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年龄和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才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采用这种方法的主要是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3、年龄、工龄和投保年限条件被保险人必须符合规定的年龄、工龄和缴纳保险费的期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4、年龄和居住期限条件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年龄,并符合居住国所规定的居住期限,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实行国民年金的国家大多采用这种方法。四、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方式1、养老金的计算方法(1)绝对金额制。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给养(2)薪资比例制。以被保险人退休前某段时期内的平均工资或最高工资数额为基数,根据是否与投保年限有关,按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额。若与投保年限无关,养老金的计算通常是工资基数乘以一定比例,这个比例或根据收入,或根据工龄长短确定,如:工资基数*一定比例,这种情况在东欧国家尤为常见。若与投保年限有关,养老金的计算通常是计算基数乘以一定比例,再乘以投保年限,如:基数*比例*年限。2.养老保险金的给付范围、项目及数额各国依照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确定养老金的给付范围、项目及标准。具体的给付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在某些国家,养老金给付范围既包括被保险者本人,也包括无收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由被保险人抚养的直系亲属。五、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精算1、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一般来说,各国都采取以下三项原则:一是安全的原则;二是效率的原则;三是社会效益的原则。2、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的精算科学的精算必须建立在对老年社会保险基金影响因素正确认识的基础上。这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1)人口年龄结构。(2)经济发展状况。在考虑到以上诸方面的影响因素之后,将退休费用定量化,必须确定五个“基础率”,即“预定死亡率”(可通过编制专用的人口生命表测出)、“预定退休率”(由职工队伍的年龄结构和退休年龄标准决定)、“预定新增就业率”(由劳动力资源和就业需求决定)、“预定工资率”(由工资变化的趋势决定)、“预定利率”。在以上各种“基础率”确定之后,就有可能对未来各年度所需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预测,再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所需提取的基金数额,最后根据工资总额确定基金提取率。预测中确定的基金提取率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制度执行后的一定时期,还需要对现实的“收大于支的部分”(即实际结余)和未来的“支大于收的部分”(即责任储备)进行再计算,以判断制度执行过程中某一时间的收支平衡情况。如计算出人过大,就要对提取率进行调整。这种“测算——确定——再计算——调整”的过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某些国家称之为“年金数理计算方法”,并配备专业的“精算师”和精算机构。随着世界各国老年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年金数理”方法的作用日益显著,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专家所重视,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综合人口学、统计学、金融学和劳动经济学的边缘性学科。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预测和精算工作虽然开始的时间不长,但由于社会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需要,这一队伍也有了较快的增长。第四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从1951年开始到“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