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污染净化治理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乙方:(受托方)地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治理二服务内容:1.工程性质:根据室内空气普遍存在的污染源进行有效的治理,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50325-2002一类场所。2.治理工艺:1)对家居家私的接缝处及内壁、端面、裸露处进行处理,对家具释放甲醛的主要通道进行消除。2)用药剂对家私表面、油漆面进行喷涂处理,处理完形成一层保护膜,吸收并降解所释放出的有害物质。3)在有条件的地方运用专业设备将光触媒图层喷在建筑物墙面,建立长期有效消毒和空气净化、防污、除尘、净化层。4)用TVOC溶解酶对TVOC释放源及室内空气进行处理。三治理效果及相关约定事项:1.治理后一周后,甲方应保证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的浓度含量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如未达到此标准,甲方负责采取免费治理和维护,直至服务达标为止。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注意保护乙方室内物品,因甲方造成乙方物品损坏(必须是在双方可视范围内)由甲方进行赔偿,在不可视或无依据的情况下,在施工中或施工结束后发现的物品损毁,甲方概不负责。3.施工前,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需要注意的以下相关事项,以免影响后期治理效果。4.甲方所使用的产品成分必须保证不会会对人体造成危害。5.甲方为乙方治理后,乙方另行添置污染源,所造成的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则甲方不予负责。6.甲方承诺治理完三年内提供三次免费上门检测服务,在治理验收完成后不新增加污染源的前提下,如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02,则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治理,直至达到国家标准为止。四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建筑面积为150㎡,上门进行室内检测服务费包含治理范围内,室内污染治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40%工程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施工完成一周后,抽检符合国家空气质量标准后当场付清余款60%,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置一份。甲方:乙方:签字: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