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意义和一些看法目录:一、查对象:大学新生、老生、职场新人、职场老人………………………2二、问卷调查内容………………………………………………………………2三、调查结果……………………………………………………………………3四、结果报告……………………………………………………………………4专业班级:姓名:学号:一、查对象:大学新生、老生、职场新人、职场老人调查总数:200人二、问卷调查内容1.您的年龄段:A25岁以下B25~40C40~60D60以上2.您的学历为:A高中及高中以下B职高及大专以上C本科D研究生以上3.您听说过劳动合同法吗:A知道B听说过C不知道4.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去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吗:A会B偶尔会C不会5.您认为在自己在劳动时遭遇不公,您会选择哪些渠道:A工会协商B劳动仲裁C法院诉讼D直接找领导E忍一忍三、调查结果1.年龄段25岁以下25~4040~6060以上人数855550102.选项ABCD频数265211393.选项ABC频数65110254.选项ABC频数12165145.选项ABCDE频数2156176937四、结果报告当今社会,法律意识淡薄逐渐成为又一个比较头大的问题,人们懂法吗?如果人们不懂法,又怎么能去守法呢?如果人们不守法,可想而知,这个社会又会变成怎样一个社会。劳动合同法是法律中的一大重头戏,人们对劳动合同法又清楚多少呢?人们会去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吗?带着这些疑惑,我对一些问题做成调查问卷,并对这些问题逐一作了调查和分析。首先,问卷针对人群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认识程度进行了调查。从上面的饼状分析图可以看出调查人群里对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认识不是很深。第三题当中,知道劳动合同法的人只有32%,大多数都是停留于浅层次的对劳动法的认知,而在这些人群中大学生和职场新人占大多数,他们大多数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踏上社会,对劳动法了解也比教少。而在参加过兼职和工作的人都比较熟悉劳动法,这是因为他们一部分人曾遇到过一些自身利益受损的事情,例如在兼职或实习期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并且,大学生兼职和实习期间不属于“劳动者”。因此,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从上面饼图可想而知法律意识在新生中是如何地淡薄。这可能与他们在高中并没有接受真正的法律教育有关。而随着大学关于法律知识的展开,学生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了解逐渐加深。职场新人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了解也并非特别深入。但是随着后来对于法律知识越来越渴求,对于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一步步逐渐加深。那么这些人中,他们会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呢?这就牵扯到了第五题,从第五题的饼图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都不愿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劳动合同法在他们的生活到底有什么用处呢?随之我换之以访问的形式进行调查。大多数大学生的反应都比较一致:表示没什么用,我只是按照学校要求的学习。更有同学的回答让人惊愕,唯一的用处是让我考完试。这样的回答不仅让人惊奇更让人担心。我们的学生用这样的态度如何去面对今后可能会发生在他们周围的事情?我继续询问他们是否会担心将来的生活,大部分人的回答是还没有遇到相关的事情,不用着急,等到遇到的时候可以再讨论,再思考。我们大部分都是这样得过且过,等到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却又着急了。我很奇怪,于是,我让他们谈谈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他们的回答是我知道有这部法律,我也学到了相关的知识,但是我不会去用这部法律。在我周围的是小事情,谁会去为小事情去纠结,只要我以后过过好,这部法律是不大可能用的到。了解了大部分的学生的想法之后,我又转向在职人员。对于刚刚开始工作的人,他们对于劳动合同法也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有这部法律,但是很清楚这部法律对于他们的生活相对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因为这部法律牵扯到将来他们工资收入合理与否,也牵扯到他们将来如何生活。大部分人表示愿意学习这部法律。但是却苦于找不到学习这部法律相关的地方和途径。而对于在职人员比较长的人却很了解这部法律,这和他们积累的程度有关。在生活中的一次次跌倒和爬起中,他们懂得了生活中的这部法律的重要性。也通过各种途径去学习和了解了这部法律。但是,有些没有经历的人都认为这是部简单的法律,没有必要去学习,去看。老板按照规定发着工资,自己本身并没有收到过任何侵害。也有可能自己受到了侵害,没有去争取自己权利的想法。为此,我也在网上搜了一些相关大学生在兼职实习期间其切身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的相关资料。资料如下:据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劳动法关系中的劳动者除享有劳动报酬权之外,还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定权利;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大学生一旦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发生纠纷,往往因为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给维权、执法部门行使职责带来一定难度。而且,在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上,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赔偿数额相对要高,无论劳动者有无过错,用人单位都要全额赔偿。而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中,学生就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且只能得到部分赔偿。自此,我们可以得出些结论: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一步步的加深,观念也一步步的加强。对于法律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可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却没有什么好的途径去学习这些东西。这给我们社会提出一个要求,要给国家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必须要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让人们有机会去了解和接触劳动合同法这样的东西。而对于在校学生,我们应该建议他们去更好的看明白这个社会,而不是只是把知识满堂灌下去。这样就算知识了解了,但是真正内在的东西却不是十分有用,甚至会给学生带来误解。认为只是个学习的工具,对于将来是没有用处的。学生对于法律的知识的了解只是停留在比较懵懂的阶段,要真正的了解其内在的观念需要去接触社会,接触法律中涉及的事情,才能对法有更好的理解,对法有更好的观念。大学生在兼职或实习过程中面临的多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界定不清,范围过窄,规定过死。原有的法律规定关于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的约束比较严格,没有一个弹性的空间,当新情况出现时不能够及时地对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认定和处理。我认为,兼职大学生与单位的法律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具备劳动关系的特点,应该受劳动法的调整。当然,对于兼职实习的大学生,也要学会保护自己,遇到自己利益受损时,要及时找解决的办法,而不是忍气吞声。在受调查的大学新生,他们对劳动法合同法的认识颇浅,有些人几乎说不出所以然。了解多的基本还是进入职场的人。下面是调查职场新人和老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对于职场新人,他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体现在试用期时。一是试用期过长。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太长时间就能胜任,可是有些单位动辄三月五月,甚至半年以上,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二是试用期薪金待遇太低。很多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利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优势,在试用期的薪水发放上完全主动,不与被试用人员协商,压低基本薪水。甚至有些单位,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情况,走马观花式地更换试用人员,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伤范围。我认为用工合同对于试用期的薪金待遇应该规定下限,规定试用期的待遇问题,比如说,试用期的工资必须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60%,除个人原因外的意外伤害由单位承担费用。三是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合同的现象严重。我认为,试用期是劳资双方合作的一个代价,但是职工永远处于弱势,应该对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合同的问题加以规制。比如,试用期如果是劳动者无过错,被解除合同应获得相应补偿。现在,许多企业职工工资往往都是企业领导和老板定的,这些企业领导和老板随心所欲地发工资,对提意见要求加薪的人就克扣、少发、停发甚至拖欠延时发工资。许多新职工老职工都敢怒不敢言,他们不敢向企业领导和老板要求加薪,怕这些企业领导和老板打击欺压你,怕这些企业领导和老板以工作不能胜任等种种借口让你下岗。尽管《劳动合同法》从最初的起草阶段就备受关注,但是对于这部已经正式实施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广大劳动者并不很了解。只有不到三成的职场人接受了公司内部的培训或是自己通读了法律条文,大部分职场人则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容并不了解。近半数的职场人只是通过媒体报道,了解了一两条焦点条文。超过两成的职场人则只是听说了法律的颁布,并没有对内容过多关注。很多公司也采取了相关措施。然而从调查结果来看,似乎真正起到正面积极作用的并不在多数。除了大部分职场人表示没有什么改变,因为以前就很规范以外,只有少数的职场人表示公司里有好的转变,总算给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其他超过六成的职场人并没有从中受益。综上所述,不管是我们大学生还是职场人员,我们都应该好好学习劳动合同法,利用法律的知识来保护维护自己的权利,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1.林黛玉:三生石畔,灵河岸边,甘露延未绝,得汝日日倾泽。离恨天外,芙蓉潇湘,稿焚情不断,报汝夜夜苦泪。2.薛宝钗:原以为金玉良缘已成,只待良辰,奈何君只念木石前盟,纵然艳冠群芳牡丹姿,一心只怜芙蓉雪。3.贾元春:贤孝才德,雍容大度,一朝宫墙春不再,一夕省亲泪婆娑。昙花瞬息,红颜无罪,到底无常。4.贾探春:虽为女流,大将之风,文采诗华,见之荡俗。诗社杏花蕉下客,末世悲剧挽狂澜,抱负未展已远嫁。5.史湘云:醉酒卧石,坦荡若英豪,私情若风絮,嫁与夫婿博长安,终是烟销和云散,海棠花眠乐中悲。6.妙玉:剔透玲珑心,奈何落泥淖,青灯古佛苦修行,高洁厌俗袅亭亭。可惜不测之风云,玉碎冰裂,不瓦全。7.贾迎春:沉默良善,见之可亲,深宅冷暖,累遭人欺,腹中无诗情风骚,膺内缺气概魄力。空得金黄迎春名,可怜一载赴黄泉。8.贾惜春:高墙白曼陀,冷水伴空门。孤寒寂立一如霜,如何能得自全法?狠心舍弃近身人。侯门金簪冰雪埋,海灯僻冷长弃世。9.王熙凤:毒酒甘醇,罂粟灿艳,锦绣华衣桃花眼,眼明刀锋吊梢眉。何幸七窍玲珑心,只惜冷硬霜凝集。千机算尽,反误性命。10.贾巧姐:七月七日,牵牛花开,绮罗金线裹绕成,家亡院坍落污地。幸有阴德济困危,得获余生农家栖。一亩薄田,岁月绵长。11.李纨:寒梅立霜,春来朝气。本自名宦出,农家稻香自甘愿,忠贞侍亲犹清心。竹溪茅舍佳蔬,分畦田列落英,一世宁安。12.秦可卿:花容柳腰,风情月韵。钗黛兼美太风流,袅娜温软惜早夭。荒唐言尽,辛酸泪流,引情凡世仙客来,红楼梦醒扶春归。2.陆雪琪只是微笑,深深凝视着他,这个在梦里萦绕了无数次的男子,许久之后,轻轻地,低低地道:“别管明天了,好吗?”3.清风一缕西南荡,风铃响,仙乐扬。碧水霓裳,共与灵犀晃。月映残鬓忆以往,襟又湿,欲断肠。探首出窗望迷茫,青云上,黑竹旁,翠影依依,拂袂试晨霜。笑语欢声起心浪,同心结,不能忘!4.我半生说学,尽在相术,尤精于风水之相。这青云山乃是人间罕有灵地,我青云一门占有此山,日后必定兴盛,尔等决不可放弃。切记,切记!5.风雨萧萧,天地肃杀,苍茫夜雨中,彷彿整个世间,都只剩下了这一处地方,只有他们两人。6.生则尚有希望,死则背信怯懦7.曾经的一抹绿,我会倾尽全部守护她.8.这样的一生,又会有多少的事,或人,值得你这般不顾一切呢?9.光阴如刀般无情,温暖你心的,是不是只有一双淡淡微笑的眼眸?你忘了么?多年之后,又或者另一个轮回沧桑?你记得的,又是什么?那空白的空虚就像回忆一样,怔怔的看着黑暗、远方。曾经的,我曾经拥抱过么?10.天高云淡,蔚蓝无限,的确令人心旷神怡,可是,却怎比得上,深心处里那一个心爱女子的──一个微笑?11.碧瑶:现在这些事,其实都是我的不是,是我瞒骗了他,所以我受什么责罚,也是应当的,但我绝不能背叛师门。12.暮雪千山,我不是一个人。13.师父,你别说了,弟子心里都早已想得清楚了。此事乃是天意,师父你自己也想不到的,何况当日最后时刻,虽然田师叔他老人家口不能言,但我心里清楚明白地感觉到他的心意,那一剑,田师叔也是要我出手的。14.陆雪琪:‘我当然在乎,若有可能,谁不愿长相厮守,谁不想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