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管理制度-1-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适应高速行车对线路高稳定性和高平顺性要求,满足无砟轨道铺设高精度的要求,贯彻“三网合一”的理念,把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建成世界一流的精品工程,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铁道部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三条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第四条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第五条各工区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特别是高速铁路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第二章主要工作内容第六条负责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测量成果资料进行复测,点收设计移交测量基桩;第七条负责施工放样测量、施工测量第三章机构人员和配备第八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设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全线的测量管理制度-2-交桩、复测、控制测量等工作,并对各工区的测量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复核、考核。第九条各工区设测量班,定员不少于4人。第四章测量分工第十条测量实行项目部、工区二级管理。项目部测量主管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牵头组织交接桩工作;2、定期组织三个工区进行控制网复测,GPS复测(CPI、CPII)以二工区为主,水准复测由各工区自己安排;3、负责对线路曲线要素的复核计算,以及各工区桥梁墩台相关坐标的复核;4、牵头组织各工区编写施工期间的测量方案;5、对工程关键部位的放样抽查;6、协调相邻两标段的测量工作,协调与监理部测量监理的工作。第十一条项目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主要是:1、通过抽查,指导项目部所属各工区的测量工作;2、负责管理项目部测量仪器台账,负责项目部测量仪器的使用、保管和养护、督促各工区仪器按时校检;3、负责保管项目部测量资料和各工区分项工程结束后上交的测量资料。4、编制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指导、检查各工区沉降观测工作,汇总、评估、上报观测成果;5、向监理部上报各种测量成果和资料;6、不定期检查各工区测量管理工作和测量成果,组织各工区对全线的复测、加密等工作;7、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工区的测量工作;8、对各工区的测量人员进行关键工序的培训;培训先进的测量仪器的操作、测量计算软件的使用等。第十二条工区测量班承担的测量任务是:测量管理制度-3-1、路基和桥梁墩台的定位测设,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放样工作;2、参加与各工区管段有关的线路接桩工作和施工复测;依据施工复测后移交的控制点,在本管段范围内按需要进行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负责本管段内的施工便道、征地拆迁的放样工作;3、配合项目部测量主管工程师在本管段内的测量工作;4、负责保护本部管段内的所有测量控制点;5、负责管段内结构物的竣工测量工作。第五章测量复核制度第十三条桩橛复测设计院交桩工作结束后,项目部牵头组织,各工区协助,对控制网进行同等级、同网型复测;复测时应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CPI采用新建铁路B级GPS控制网技术要求观测,CPII采用C级新建铁路GPS控制网技术要求进行测量,水准线路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复测;复测结束后,超限的桩橛由设计院调整后方可使用,不超限的桩橛按设计坐标使用,未经复测的桩橛不得使用。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做好控制点的保护,以防破坏。第十四条过程复测在施工期间须对设计院移交的控制网进行定期复测,检查点位是否有位移、沉降。GPS网复测由项目部组织,各工区测量班配合。数据的计算由项目部测量主管工程师完成,复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下发各工区。水准网复测由项目部组织,具体由各工区按规范要求施测,计算准确无误后报项目部测量主管工程师。第十五条控制网加密测量项目部组织完成复测后,项目各工区测量班负责完成各自管段施工控制网的加密,其加密成果在上报前,应对原始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外业记录是否规范,计算是否正确,各项指标是否在规范要求内,记注是否清楚明显,签署是否完善,图表是否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必须返工重做;复核的主要内容测量管理制度-4-有:平差计算成果是否正确,填表是否正确,有无笔误,签署是否齐全。加密资料复核完成后,应及时形成《控制网加密成果书》,并上报项目部测量主管工程师,由项目测量主管工程师上报监理。第十六条工程关键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桥梁桩基、墩台、涵洞中线等独立建筑物原始位置的坐标;基底、基顶、墩台顶等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必须采取换手复核(换人或更换方法),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项目部测量主管对关键部位的坐标进行抽查。第十七条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对结构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放样数据必须换手计算求得,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放样数据与检算资料一起,根据工程项目分类,按测量资料由专人统一保管。对正在施工的工程,尤其是容易发生错误的环节要进行抽查(或实行监控),抽查的部位、时间、采用的方法等,要在《测量日志》上做详细记录。第十八条对已完工程的检查各工区测量班对已完工的结构物要及时检查,检查的内容有:结构物的中心里程,高程,跨径,几何尺寸等,检查后要及时形成文字资料归档。第六章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制度第十九条原始测量资料管理施工过程中各工区必须填写《测量日志》;《测量日志》必须记注清晰,内容包括:日期、天气、计算人员、司仪和前、后视人员,每天测量班的放样部位、放样资料、复查部位、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现场测量记录宜使用有固定页码的专用手薄或国家测绘出版社出版的各种测量手薄记录,并要填写页码,注明观测者、记录者、天气、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等。现场测量记录不得涂改和撕毁。测量管理制度-5-测量工作完成后,原始测量资料应收集齐全,并按测量项目分类,由专人负责保管,以备后查。第二十条内业资料管理测量的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并按用途、工程项目分类登记,由各工区测量资料员负责保管。沉降观测电子文档资料每天需导出备份,备份的形式可以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或刻成光盘资料。第二十一条测量标志保护各工区管段内由设计院移交的所有控制点,要求每月上报一次使用情况,如有破坏或沉降应及时上报项目测量主管,根据破坏的数量和现场具体情况,项目部组织,各工区协助统一加密;各工区自己加密的控制点,应尽量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不易被破坏的地段,控制点附近需设置警示标志。施工中必须迁移或破坏的测量标志,事先必须征得项目部测量主管工程师的同意,经过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如没有征得测量主管工程师同意擅自破坏的,项目部将对其施工队重罚。各种测量标志,是测量成果的具体表现,各工区应经常对参建人员宣传教育,使每个参建人员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第七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配置各工区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的程度,减小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效果。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1.各种测量仪器均属计量器具,应符合计量器具管理规定。2.各类专用精密工程测量仪器设备,配置应做到合理、适用、经济。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轻拿轻放,严禁日晒雨淋。使用过后及时进行养测量管理制度-6-护。严禁使用超过检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在鉴定周期内使用,以保证测量的准确和精度。5.测量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仪器的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光电类和激光类仪器每月开机一次,光学仪器每季度开箱晾置,RTK配置的电源每月充、放电一次。6.项目部和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账,进入工地的所有测量仪器均要登记;精密仪器如需借出,须上报项目总工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应办理借领使用登记、签认手续。7.仪器报废: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精度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理,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第八章奖罚第二十四条项目部每半年对测量人员进行考评,对表现优秀的测量人员,按技术管理办法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五条凡对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练,经常出现测量错误的人员,要调离测量岗位;因测量错误造成大的质量事故或大的经济损失的,按技术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