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宁夏****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寓管理,维护公寓区域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公寓及全体住宿员工的管理。1.3职责1.3.1物业公司1.3.1.1负责制定公寓管理的实施细则;1.3.1.2负责集团公司员工住宿管理;1.3.1.3协助完成集团公司各单位聘请的外来技术、施工等人员的住宿安排工作。1.3.1.4负责公寓区域卫生、水暖电运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1.3.1.5负责公寓楼房间、门窗、桌椅、灯具等设施的维修工作。1.3.1.6负责公寓楼内全体员工床上用品换洗工作。1.3.2各单位1.3.2.1配合物业公司做好本单位住宿员工的管理。1.3.2.2教育和要求本单位住宿员工自觉遵守公寓楼各项规章制度。1.3.2.3配合物业公司支持本单位住宿员工积极参与“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1.3.2.4定期检查本单位住宿员工的宿舍卫生,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2管理内容2.1宿舍管理2.1.1入住管理2.1.1.1集团公司正式招聘并有住宿需求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员工住宿办理单、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两张到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2.1.1.2物业公司与住宿员工签订员工入住协议与员工入住档案表,员工缴纳住宿押金400元后(可首次交200元,剩余200元分两次在月工资中扣除),物业公司办理员工入住单和住宿卡。员工按照住宿单上要求由各单元负责的保洁员带领入住。2.1.1.3物业公司负责统一配备入住人员的床上用品。2.1.1.4各单位聘请的技术、施工等外来人员有住宿需求的,单位负责人签发工作联系单说明理由并证明其身份,物业公司为其办理入住手续。2.1.1.5入住公寓楼的,无论是公司员工还是外来人员、暂时住宿还是长期入住,都必须交付住宿押金400元。2.1.1.6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寓楼的管理规定,爱护公寓楼配备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害,照价赔偿损失。2.1.1.7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2.1.1.8宿舍内外一律禁止饲养宠物,确保住宿环境清洁卫生。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2.1.2退宿管理2.1.2.1公司住宿人员,在离职或需要退宿时,都必须保证室内配备的公共设施和床上用品完好无损,退宿员工携带入住押金条到物业公司领取退宿单,物业公司房管科管理员根据员工档案表相关内容核对实物后,双方在退宿单上签字确认,并收回宿舍钥匙、住宿卡。2.1.2.2物业公司核算员根据退宿单和员工档案表核算应退金额,房管科科长签字确认后,退宿人员拿退宿单到财务部退回押金;如有丢失或损坏,物业公司将从押金中扣除;损坏严重押金不够抵扣的,个人应补齐相应的赔款。2.2水电管理2.2.1住宿人员每人每月用水量为7.2立方、用电量为29.1。2.2.2公寓楼每月水电使用情况由物业公司在次月五号前列表公布,超出供用电、水指标的,由宿舍入住人员均摊,费用按市场价收取。2.2.3住宿员工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管线,不得私自改动水电设施,不得窃用公共部分水源电源,否则将予以处罚并通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给予处分。2.3安全管理2.3.1进入公寓区域的员工必须佩带工牌,否则将视为外来人员,不得进入。2.3.2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公寓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入住人员人身财产安全。2.3.3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公寓楼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保卫消防部负责维修保养及更换。2.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保卫消防部按有关法规处理。2.3.5保卫消防部、物业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住宿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2.3.6各单位安排人员定期检查本单位员工宿舍,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教育工作。2.3.7入住员工及外来人员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安全防范制度,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维持公寓区域秩序,自觉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个人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2.3.8任何人未经物业公司允许,不准私配钥匙,不得以任何借口撬门破锁。2.3.9宿舍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张、物品等。3检查3.1检查单位3.1.1监察部、文明生产办、保卫消防部、工会、物业公司。3.1.2检查单位每月履行月综合检查任务时,各单位必须委派人员参与检查。3.2检查内容3.2.1检查各单位住宿人员是否严格遵照公寓管理规定的要求居住。3.2.2检查宿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施是否齐全完备、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有无违禁及易燃物品等。3.2.3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各单位住宿员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和问题。3.2.4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反映,要求各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整改完成,未按整改要求整改,将纳入本单位月度考核。3.2.5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如有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将纳入本单位月度考核。4罚则4.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罚款本人50元—100元,若不能指出行为人者,全宿舍每人罚款50元。4.2各单位员工宿舍必须制定值日表,不按照值日表值日者罚款50元—100元。4.3私自安装电器和接拉电源线,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磁炉、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罚金100元—500元。4.4内务不整齐,乱摆乱放衣、帽、鞋者罚款50元—100元。4.5故意破坏楼道开关、楼道灯、楼道门者罚款100元—500元。4.6休息时间使用音响等高音设备或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罚款50元—100元。4.7在宿舍内发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每人罚款2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保卫消防部处理。4.8住宿人员未挂住房卡将视为混住人员,给予100元罚款。4.9宿舍内养宠物者,罚款50元—100元。4.10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乱倒垃圾、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者,100元—200元。4.11住宿人员在公寓区域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罚款50元—100元。4.12住宿人员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配备的设施,留宿外人、亲友或男女混住,罚款100元—500元。4.13未经允许在公寓楼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将没收经营物品,取消其居住资格,并罚款200元—1000元。4.14当月宿舍用电超出部分小于等于50°的,按市价足额补交,超出部分大于50°的,除按市价足额补交外,另罚款200—500元。4.15当月宿舍用水超出部分小于等于5立方的,按市价足额补交,超出部分大于5立方的,除按市价足额补交外,另罚款200—500元。4.16翻越围栏、践踏草坪、毁坏苗木等,罚款200—1000元。4.17公寓楼内所有公共设施均有标价,住宿人员有故意破坏的一律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纳入本单位月度考核。5附则5.1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修改和完善。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附件6.1附件一:宁夏****集团公司公寓楼入住协议书6.2附件二:宁夏****集团公司入住员工档案表6.3附件三:宁夏****集团公司入住单6.4附件四:宁夏****集团公司退房单附件一***公寓楼入住协议书甲方:物业公司乙方:根据《***》及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员工入住管理,确保室内干净整洁,维护广大入住人员的生活秩序,请入住人员签定以下协议:一甲方提供床、被褥、电视机、更衣柜、沙发、电视柜、淋浴器等室内设施用品,入住人员必须爱护公物和室内设施,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二乙方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公寓管理制度》、《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住宿人员不得在室内乱涂乱划、乱扔杂物,不准在室外随意晾晒衣物。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保安人员维持公共秩序,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四公寓区域内不得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五所有入住人员必须与物业公司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公寓楼生活环境。六住宅区严禁饲养宠物,垃圾统一倒入公寓楼垃圾箱内。七每间宿舍应建立轮流值日表,每日起床后必须整理内务。所有入住人员每人须向物业公司交纳400元押金,退房时损坏室内设施的以押金补偿,押金不足者个人必须补足。(附:设备及物品价目表)八入住人员每月交纳洗涤服务费20元,如使用人不注意卫生造成严重污染不能清洗干净的,使用人须照价赔偿。九每人每月用水量为7.2立方米、用电量为29.1度,如超出规定范围内由入住人员均摊,水电费按市场价收取。十入住人员必须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和钥匙,丢失物品或钥匙时要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和保卫消防部。十一严重违反公司《公寓管理制度》、《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和相关管理规定,经批评教育及处罚仍不知悔改的,物业公司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本人入住资格。十二如因不遵守《公寓管理制度》、《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和相关管理制度,造成公司或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集团公司将追究本人相关责任。十三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遵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物业公司和入住人员各执一份,入住前签订,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入住人签字代办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