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型构建的探讨引言:利率市场化时代的即将到来,对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的管理和营运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建立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和使用机制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运营隐性风险意义重大。本文在详细评判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型定价机制基本标准和优化取向的基础上,提出要通过优化总部系统内部资金配置方式、基准价格计量模型、实际价格体系设计、定价操作和价格调整时差体系设计等五个环节全方位构建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模式,同时运用实践案例对模型进行验证。利率市场化是推进银行商业化改革,提高银行效率,促进银行业与国民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其在加大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利率风险的同时,也对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的管理和营运,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和适应市场竞争提出了新的挑战。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作为城市商业银行系统内部确定与调整内部资金价格的载体,其优劣程度直接影响着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合理性,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其对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考评结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产生截然不同的效应作用。因此,建立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和使用机制,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运营隐性风险意义重大。一、衡量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优劣的基本标准1、系统整体质量、效益最优化导向明显。内部资金价格作为一种重要的资金配置调节杠杆,应当突现银行资金配置的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整体质量最优化有机统一的导向功能,对分支机构的资金配置行为起着强有力的引导作用和集聚作用。2、有利于两个积极性综合效用的更充分发挥。依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所制定的内部资金价格及其产生的调控效应,既要有利于更有效地调动全体分支机构千方百计扩大存款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调动各分支机构想方设法在保证信贷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扩大有效贷款的积极性;既要有利于更充分地调动贷款低效高风险分支机构增加净上存资金或减少借用资金而努力增加存款和压缩低效贷款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更充分地调动贷款高效低险分支机构增加净借用资金或减少上存资金而努力扩大有效贷款的积极性。3、市场调节与计划调控的理性匹配。在微观金融领域,市场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调节工具。然而在宏观金融领域,单纯运用市场调节微观金融单位的筹集或运用行为,却未必是一条较有效的途径。在所设计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中要隐含着资金供求关系和资金市场价格因素,使资金供求关系和资金市场价格在制定和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还要包含内部资金供给与需求双方的资金利润率目标参数,通过这一参数的变动,确保依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制定和调整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更有利于实现系统整体资产质量的最优化和整体经营效益的最大化目标的圆满实现。4、有益于分支机构经营效益的公正、公平、合理评价和比较。实施支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是有效运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城市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稳定、快速、高效、安全、持久发展的客观需要与必然趋势。经营效益是经营管理目标体系中的核心指标,是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评价和考核的重中之重。对支行经营成本与效益起着重要的分配、转移作用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应当在制定和调整时兼顾上存资金支行、借用资金支行的合理经济利益,本着成本与收益对称、风险与收益对称、整体与支行利益共同最大化的原则,合理制定和适时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的优化取向1、优化系统内部的资金配置机制。基本思路是根据全行战略发展目标和战略导向,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资金价格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推行内部资金借贷制,逐步实现对全部资金和运用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2、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型。基本思路是将净上存资金支行、净借用资金支行作为一个经济利益既统一又有差异的整体系统,从成本-收益角度入手进行资金配置中供求行为方向分析。在完全利率杠杆决定资金供求是否作为的条件下,支行扩大净上存资金旨在追求比增加贷款等其他资产或不增加存款负债更多的帐面效益和实际得利,支行扩大净借用资金旨在追求比增加存款等其他负债或减少(不增加)贷款更多的帐面效益和实际得利,总部集中统一调剂和控制下属支行的资金配置关系,旨在通过资金供求价格关系的理顺和协调,追求全系统整体资产质量的最优化和整体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寻求较佳结合点,妥善兼顾净上存资金支行、净借用资金支行的合理经济利益关系的同时,确保总部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以总部整体资产质量最优化和整体经营效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引入财务政策效应关系。在此基础上,将支行划分为两大类,即贷款低效高险支行、贷款高效低险支行,通过分别对这两类支行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建立有力激励贷款低效高险支行积极扩大净上存资金或减少净借用资金而努力增加存款和压缩低效贷款的上存资金利率的定价数学模型、贷款高效低险支行积极扩大净借用资金或减少净上存资金而努力扩大有效贷款的借用资金利率的定价数学模型。在此基础上,按照总部从内部资金转移利差寻利向外部发放贷款寻利转变,设定上存资金利率与借用资金利率在总体水平上保持保本利差状态关系的原则,对激励贷款低效高险支行积极扩大净上存资金或减少净借用资金而努力增加存款和压缩低效贷款的上存资金利率的定价数学模型、贷款高效低险支行积极扩大净借用资金或减少净上存资金而努力扩大有效贷款的借用资金利率的定价数学模型进行综合分析,推导出确保系统内部信贷资金从低效高险支行向高效低险支行转移得以顺利完成和可持续运行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基准价格的数学模型。3、完善内部资金价格体系。基本思路是对全额集中的上存资金不分种类,不分期限,以支行为单位设立单一帐户,确定一个档次利率。把全额配置的借用资金划分为备付资金限额借款、信贷资金借款、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和超限额借款四大类,依据借用资金的不同种类制定差别利率。同时按照不同期限制定差别利率,但差别期限利率档次不宜太多。确定合理的比价关系,以一年期基准利率为参照系,合理制定和调整不同性质、不同期限的内部资金转移的基准利率和执行利率。从而建立一个全面反映筹资成本、贷款收益、目标利润水平,具有调控高效有力和适应市场客观需要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4、完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有效性和缺陷性信息反馈机制。基本思路是构建上对下的评判系统和下对上的反映系统,即:一方面从考察资金供给支行、资金需求支行的信贷资金筹集和运用行为方向出发,通过比较分析建立贷款低效高险支行、贷款高效低险支行在信贷资金筹集和运用上的行为偏好指标体系,通过比较分析来评判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有效性和完善性。另一方面从考察资金供给支行、资金需求支行对制定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认同度出发,通过广泛征求资金供给支行、资金需求支行对总部制定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缺陷性意见和改进建议,疏通意见和建议的反映通道。从而使总部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制定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有效性和缺陷性信息,以提升制定和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客观性、合理性、适时性和有效性。5、建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及调整规程。基本思路是从增强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及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的价值取向出发,以规范文件的形式明确: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种类和档次,各种转移价格是依据什么制定或调整的,又是怎样制定或调整的,制定或调整内部资金转移价格要按什么程序操作以及怎样操作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制定或调整的审查和审批程序与权限的具体规定等等。6、建立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效应的反干扰机制。在完全利率杠杆决定资金供求是否作为的条件下,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杠杆可以十分有效地撬动内部资金供求关系发展和整个系统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建立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效应的反干扰机制,基本思路是以财务集中核算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收入和成本核算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利润计划任务指标的核定与考核方法,改基数法为零基法,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型测定的单位上存资金目标利润和单位信贷资金借款目标利润作为综合核定并考核各支行利润计划任务指标,以增强核定和考核利润目标任务指标的科学合理性和准确性;以信贷规模管理调整,强化以质量和效益配置贷款资产的价值取向。三、对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的构想(一)优化总部系统内部资金配置方式根据资金经营管理的资金借贷制取向,应当按照全额集中、按效分配、合理计价的原则改造总部系统内部资金配置机制的实现形式和内容结构。1、资金全额集中。总部把下属支行的所有资金(包括各项存款、同业存放、汇出汇款、各项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等)实行全额集中管理。通过以支行为单位设立单一的上存资金帐户进行计缴核算,确定合理的资金上存价格水平。2、资金的择优配置。以总部为系统资金配置的主体单位,支行为系统资金配置的对象单位,总部按照资金运用性质,集中计缴支行的存款准备金(不通过支行借款反映和核算),将支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借用资金分成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包括人民银行往来备付、系统内往来备付、现金备付借款)、信贷资金借款、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超限额借款(包括备付资金超限额部分、内部资金占用超限额部分)四大项目,根据效益优先,择优配置的原则确定资金配置的项目结构和区域结构。备付资金限额借款按照各支行的各项存款余额和增量进行按月调整;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实行一年一定;超限额借款实行逐笔申请、逐笔核贷;信贷资金借款根据总部批准的各支行贷款投放进度计划,按季核定借款规模和下划借款资金,超计划信贷资金借款实行逐笔申请、逐笔核贷。同时分别确定合理的资金借用价格水平。(二)内部资金转移基准价格计量模型系统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从大的层面上可以划分为两种,一是内部资金转移理论价格,二是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内部资金转移理论价格是制定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的基准,也称基准价格,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围绕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内部资金基准价格的形成机制包括:(1)上存资金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总部对支行上存资金成本率加上支行单位上存资金目标利润形成上存资金基准价格,而支行单位上存资金目标利润是总部对支行资产收益率减去资产费用率、资产损失率后的利润中所分享到的份额。(2)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基准利率和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基准利率的形成机理。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基准利率和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基准利率,通过支行全额上存资金基准利率生成,并随着支行全额上存资金基准利率的变动而相应变化。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内部资金限额借款在利率上应当与相应数额的上存资金保持零利差,因而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内部资金限额借款应当执行上存资金基准利率。(3)借用资金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一是由上存资金基准价格加上总部集中统一配置资金的费用率形成借用资金基准价格;二是由总部整体的支行信贷资产收益率减去资产收入费用率(含信贷资产损失)和营业税率、支行单位信贷资产目标利润形成信贷资金借款基准价格,而支行单位信贷资金借款目标利润是总部整体的支行信贷资产收益率减去资产费用率(含资产损失)、营业税率后的利润中所分享到的份额。内部资金转移基准价格模型系统研究必须在一定的边界下进行,故作出如下假定:(1)支行的扩大借用信贷资金或上存资金是否作为完全由利率杠杆决定,当增加上存资金有利可图时,支行就会努力扩大存款,以增加上存资金;贷款低效高险支行当增加净上存资金比增加贷款可以获得更多的帐面效益和实际得利时,就会相对减少信贷资金借款;贷款高效低险支行当信贷资金借款用以增加贷款比不增加贷款而不借用信贷资金可以获得更多的帐面效益和实际得利时,就会相对增加信贷资金借款。(2)总部全额集中起来的资金扣除用于上缴存款准备金、正常系统准备金以及全辖正常内部资金占用后,能够全额用于发放贷款。(3)发放贷款产生的派生存款忽略不计。(4)总部辖属全部支行的贷款综合收益率k(实收利息减去贷款损失的差与贷款日均余额之比),目前可用呆帐准备金提取数替代贷款损失,贷款低效高险支行的平均贷款综合收益率以k1表示,贷款高效低险支行的平均贷款综合收益率以k2表示。(5)总部辖属各支行的贷款资产的收入费用率为f。(6)总部辖属各支行的全额资金综合成本率为d。(7)营业税税率为i。(8)支行全额上存资金综合利率为a。(9)借用资金综合利率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