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擎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单位)单位名称:乙方(受托单位)单位名称:厦门国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国擎人力资源甲方(委托人):地址:电话:联系人:乙方(代理人):地址:电话:联系人:甲方因公司发展需求,委托乙方寻访软件开发主管(职位)的匹配候选人才。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此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寻访相应职位,该职位的职责、权限、薪资福利、任职资格等由甲方提供详细标准。第二条责任条款一甲方责任:1、根据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本单位有关情况和委托寻访职位的详细信息,若有不实,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2、根据乙方的寻访建议与乙方讨论,确保其中各项内容的准确、合理与完整。3、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应确认其中是否有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发生重复,如发生重复甲方应在收到材料的第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否则双方共同默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为第一渠道材料。4、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于七日内确定是否面试人选,并通知乙方。5、与乙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到甲方处或甲方安排的其它场所进行面试、沟通。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人选,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面谈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7、如无特殊情况,应在面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人选,如录用则向乙方发出录用通知,否则应向乙方说明原因。8、被录用人到位后,按国家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本协议。二乙方责任:1、根据对甲方企业情况和职位情况的了解与分析,提出寻访建议并与甲方讨论。国擎人力资源2、通过自有的中高级人才库或其它猎头专业渠道展开寻访行动,搜寻符合甲方条件的候选人。3、对候选人进行有效的面试与甄选,并将候选人个人材料提交甲方。4、与甲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本着方便候选人的原则,选择合适场所,安排甲方对候选人进行面试。5、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6、向被录用人转达甲方的录用通知等事项。第三条保密条款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均隐去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2、为避免造成甲方内部管理被动,在候选人面试前(即乙方搜寻阶段),乙方只可给候选人透露甲方所处的行业、地域以及产品(服务)情况,不得透露企业名称。3、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第四条保护性条款1、甲方已录用的人选,在其在职期间乙方不得再推荐给其它单位。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不得从甲方在职员工中寻访、推荐人才(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中止除外)。3、凡乙方曾推荐过的人选,甲方在一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的,视为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委托佣金标准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佣金的两倍计算。4、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录用通知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接触,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第五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根据甲方需求的职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范围等条件,经双方协商,收取录用人选年薪5%作为服务费用。(备注1:年薪指正式录用后薪金,包括基本月工资、津贴、提成等。如果企业和人选薪资确定为年薪制,则按照确定的税前年薪计算收费标准;国擎人力资源如果月薪制,则按照录用后税前月薪*13个月+完成任务后的提成、奖金、津贴等)付款方式:在入职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账委托服务费用乙方银行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外地目标应聘者来厦门进行终面,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甲方:厦门天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厦门国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