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自有住所说明报告(限于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自有住所)地址居住时间房主姓名与申请入学者的关系房屋权属证明材料1.房屋土地证或“四份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实情况2.房屋民间契约或转让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房屋原始资料)①连续2年以上水单(原始凭证)②连续2年以上电单(原始凭证)③连续2年以上有线电视、电话费缴纳发票(原始凭证)④村居或镇街提供的其他长期居住证明(需提供详细材料)⑤隔壁四邻出具证词(五人以上,签字按印及联系电话)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全部真实,没有弄虚作假,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年月日学校或者中心学校入户调查意见调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说明:1.持有入学学生父母房屋土地证或“四份表”,可以作为入学报名房产依据。2.持有入学学生父母房屋民间契约或转让协议书,又无法办理房产证转让手续者,需提供有关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单一材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至少应提供上述①至⑤中的4种材料。3.村居或镇街、四邻证明,仅仅作为依据之一,需要房主提供其他材料予以佐证。否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4.中心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入户调查其实际居住情况。如有造假,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附件2自有住所隔壁四邻证明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房主姓名房主身份证号居住时间居住地址邻居签字(指印)(备注:需四邻5人以上)我们证明以上情况属实,愿意承担信息错漏、作伪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证明人签字:1.姓名:手机:2.姓名:手机:3.姓名:手机:4.姓名:手机:5.姓名:手机:6.姓名:手机:填表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