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编号:1/6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管道燃气设施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地点:(三)项目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用气设备的相关数据,在甲方项目地点组织建设每小时可供最大用气量为m3的管道供气系统(含调压、计量设施)。乙方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四)设计图号: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收费标准、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收费标准:按现行定额计费方式计费。(二)合同价款:双方确认,按施工设计图编制的工程预算费用为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最终合同价款以结算价款确定。该预算费用为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本体费、设计费、监理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超出约定范围的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本合同为可调价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1、甲方、乙方签证的工程量及费用增减;2、甲方、乙方签证后的工程变更及费用增减;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编号:2/6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等费用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为准,在竣工决算时予以调整。(三)付款方式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前款约定的项目工程预算费用,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结算价款,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按结算价结清费用(多退少补)。2、甲方结清最终合同价款后予以置换通气。3、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至乙方如下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第三条项目工期(一)本项目实施工期为日历天,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到合同价款后施工单位实际进场之日起计算。如遇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协商工期。(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工期顺延:1、甲方不具备开工或施工条件;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计划、资料提供不及时、不齐备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出修改施工图的;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有关合同价款;4、项目进展过程中出现因甲方配合或协调不及时而导致项目施工整体、局部或暂时受阻并且造成施工停顿;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停工;6、政府行为导致工程停工;7、第三方干扰,致使无法施工;8、需配合道路新建燃气管线造成工期顺延或停工的;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编号:3/69、出现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第四条项目建设(一)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人员就项目的设计和现场施工进行协调。(二)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进行确认。因管道位置产生的邻里纠纷应由甲方负责解决。经确认后的施工设计图,若因甲方原因需变更设计的,变更的设计费用及相关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协调工作,排除第三方干扰,确保无障碍施工。如因甲方与第三方协调、配合原因导致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需分期分批施工、验收、碰管、置换通气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二次进场等相关费用。(四)乙方应当按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政府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五)在项目施工期间,甲方有义务对已安装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设施进行保护,并保证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间距,纠正违规占压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设施损坏,甲方承担修复责任及工期延误责任。(六)根据设计方案,甲方用气场所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必须按设计规范安装,否则,燃气工程不予验收通过。第五条设计及变更(一)在项目设计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位置的内部管线及图纸资料,告知有关隐蔽建设或地下障碍等。(二)在施工设计图定稿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隐蔽建设或地下障碍等问题时,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编号:4/6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如需对管线进行重新设计或定位的,双方应重新签署设计变更书面确认协议,经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工期顺延。第六条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以施工设计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第七条项目质量和保修(一)项目设计与施工质量,按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范、规定执行。(二)项目保修期为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按设计统一安装的管道燃气设施,甲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由于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单位安装、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由安装、维修单位承担责任;甲方擅自改造、安装燃气设施或因燃气设施、器具使用不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现场代表参加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及时协调和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2、甲方应确保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负责燃气设施配套所需的“三通(水、电、路)一平(场地)”到位。3、甲方负责办理从燃气市政管网至小区燃气管线的规划、市政、园林等与燃气设施项目实施相关政府手续,并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建筑物的拆除、搬迁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4、甲方应加强已安装管道及燃气设施的管理。未经乙方同意,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编号:5/6甲方不得随意加装用气设备,更不能自行改装、移装燃气设施,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损失及人员伤亡与乙方无关,需返工的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5、甲方负责管线经由第三方的施工协调以及施工过程中第三方有碍施工行为的协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除因甲方或本合同规定的原因外,乙方应组织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个项目的施工和验收,确保项目按期完工。2、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施工。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4、负责提供齐全、准确的竣工资料。5、如有第三方用户需从本项目燃气设施用气时,在保证对用户安全、稳定供气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项目燃气设施上新增用户接管。第九条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商业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编号:6/6(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