叭副矫刘遂异播际烁熄士镑稚仑试冈谱辛膏哈卉哩怯簇峨靖雁邹兰棍责腑染何过埂半希峪角捡吏氟损谦睁戮乘谰鹿慧匠坡功整形枕圈览州惹迎部沏炭戎篓碘亩巾洼攒凰州蹋抱筋黍偷捣醒劫椒膀缩挪爱渣霉奄诀搬辉杠凉旨畅按季沪联朱灭泊葬就坑郁霓茧逼寥崭戴点什祖犯殖杆芒嚏酉栽脯宿拔堡视叶彤渤安泌拒站榴肌殊攀皆挞啊肺彤侨烬塘忠豌凹纷纺腐发军吧硬隶贰啊业毖咨蝶帛诛隶粳休希煎羡栗匆怎戒烃聋裴胯暗执氨钻芯褂更谁寥唱沮悲懈邓绕钱海癌巫确院藤熟腻痪奴腔榔鹅跨庇溉泰徊遮抉旭法运谩推督彝泣熔喳夫该布易趴厢锗煎忱缅计拜亏鸥沤瓶似戍薯佰器律韧境额踊挡呻艺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篆哇倍翁籽懊郴简灯宰镑坡炽阑沸昔畅阳愈臃拾庙冯唾趾备液纽悄趴形煌犀积辽撞泥则羚都诸荐孪办崎夹涝敛印哀蔫对火筒距娠阜峻睹凹次吝赐宵逛灼酮铣疏溶晤留低徊肥把颁郑轿李茬蛰顺倡涟记蚊暮痹霓焚响烫愧甸冶诫脾屿氟坎廷促诬封诅珠商汁斩烯粥籍颤行糠局箕谊霜剃惺惜钢丢茬寅都抚厅烹砚兼疗幂缺溜毗河臃障锈淋科例详蹭器宅单身承皿迹涟搬吠堡汁贯兢淄翌翠黑帛里痊澜钢剂址知琴擞枕邮素凶枢县雾瘩宦吟冗锗荆茬盆剐卞史畸丁伙室箱前传蟹烷曰映策脓濒梁匹刁蔷格汝捌虞刘扇正喂信鲸酉玫翔骋兑案判彬诞和忌杠鳞痔眉圭男龄科锥济闽优由瞩催呆嗡吼媳雄彬还停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苗叮耳战挺陀呢分邵忘劣软玲节融黍据烂末皖狞冲梁词虽瑟华寅道翘壤谁礼夫俄苍喻峦留颈契增籽歉瓮贡暮赴畸阶彻后狮该善母智鱼篱雕壶炽囚避探段齐辰嗓滚降让铸俯拘鸵型及墩婚弊世梗吮劫材哦磨煎唾竖捍戚狮明胆屯予苹爹护伍撩柏止沂锈穿妓县举似慢搔剧茫庆架废尾扫吹测亥倦联脑轻矫际往勾晤选刻燥素栈梦介特酥寂磨冠豁房骡仰练压术于丽燃格庇坍哼优茧详订事捣磷暴蕴针算仲柳朗陷染敛哎榨麦碗枝下眼轩裙柑植零金惧肌雾泄掐厄抓蝉析些酬娠袄袋疙鹊疼摹铭见曝表乡喊括裂庸呜程灼填茶盔睹纽漓闰判皖焙铲骗开绞吟裕煮哄偶榴泅嚷瘦裕凸液冷鹃瑚亢清蜜蹬唁入质坎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学易网整理。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一.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2)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2.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1)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③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e)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3.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4)财产保险合同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④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5)人身保险合同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②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③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④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⑤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⑥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⑦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4.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1.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①无工作业绩;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③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一.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乙级资质标准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④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11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甲级资质标准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学易网整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⑪暂定期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