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管理-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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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本章主要内容1、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第一节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本节主要内容1、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概念2、现代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3、组织结构设计的一般程序4、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一、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概念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部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组织职能是根据一个组织的目标,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进行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加以划分和归类,设计出合适的组织结构,配备负责人员,分工授权并进行协调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一、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概念组织结构要素是指部门、岗位、人员。关系是指部门之间、部门与岗位、岗位与岗位、岗位与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关系是通过职责范围、权力范围来表达的。二、现代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1、有效性原则。2、专业化、系统性和多样性原则。3、统一指挥原则。4、合理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原则。5、分权和权责对等原则。6、协调原则。7、按能级原理选配人员原则。有效性原则•有效性(效率)是衡量组织成效的重要指标•有效性是指组织结构和每项组织活动都必须是有效的、高效率的。–组织内部各层次、各单位都能有效的执行其职能,调度和利用企业资源–具有及时调整的能力,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专业化原则•专业化(劳动分工)组织任务被分解成较小的而又彼此有机相联的若干部分•劳动分工提高生产效率–使人成为专业之才,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减少从一项工作到另一项工作的过渡时间–有利于使用专门的设备–减少培训时间和培训费用专业化原则•专业化要把握好度。过度专业化(过度分工)会适得其反–使职工孤立,只能做一项简单、乏味的工作–造成职业之间的壁垒,不利于劳动力流动–过度分工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过度分工加大了企业内部人事管理部门的控制难度不利于管理人员的培养专业化原则•去专业化案例–SONY,4人生产小组取代流水线,完成从焊接到检测一系列任务,完成组装相机的全部工作–COMPAQ,采用同样的4人生产小组,产量提高了51%–Dell6人生产小组,每小时组装18台电脑统一指挥原则•又称垂直型原则,下级只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只向一个上级汇报并向他负责–最上层到最基层的等级链不能中断–任何下级只能有一个上级–不允许越级指挥–职能机构是参谋•严格实行统一指挥原则导致缺乏横向的联系和灵活性–临时处置权,事后汇报(法约尔联系板原理)合理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原则•管理幅度,又称管理跨度,指一个人能直接高效领导的下属人数限度•管理幅度影响着管理组织的层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高层管理人员5-8人–中层管理人员8-15人–基层管理人员15-30人合理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原则•决定管理幅度时要考虑以下因素–工作能力的强弱•各级管理者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新问题的发生率•管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检查手段的快慢•信息交流的难易•机构在空间上的分散程度分权和权责对等原则•集权与分权跟制定决策的层次相关联–集权意味着决策权靠近组织的高层–分权意味着决策权靠近较低的组织层次•实施集权和分权应考虑以下因素–环境中存在较大变化和不确定性因素时一般倾向于分权–发生危机或面临失败时,倾向于集权–集权和分权应与组织战略相适应分权和权责对等原则•集权和分权主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评价分权程度的标志主要有四个:1.决策的频度。组织中较低管理层次制定决策的频度或数目越大,则分权程度越高;2.决策的幅度。组织中较低层次决策的范围越广,涉及的职能越多,则分权程度越高;3.决策重要性,组织中较低层次的重要性越大,则分权程度越高。决策的重要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一是决策的影响程度;二是决策涉及的费用。4.对决策的控制程度。如果高层次对较低层次的决策没有任何控制,则分权程度极高。•协调原则–组织体内各个部分形成有效系统,统一行动,互相协调–按能级原理选配人员原则–人尽其才,不能大材小用,更不能小材大用三、组织结构设计的一般程序1、收集和分析资料,确定组织目标。2、研究分析工作任务的性质和范围,进行职位分析和设计,确定职位的责任和权限。3、部门化,并提出组织结构草图。4、确定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范围及部门之间的关系。5、设计组织运行的工作程序和信息沟通方式。6、选择和配备人员。7、评价和最终确定组织结构方案。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1、直线制组织模式2、职能制组织模式3、直线职能制组织模式4、事业部制组织模式5、矩阵结构组织模式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直线组织模式–组织中的全部管理职能由各级形成领导人负责,不另设职能或参谋管理机构。•优点–反应快速、灵活、运营成本低、责任明确•缺点–横向联系差、管理者被要求是全能型的、缺少职能部门–只适用于小型组织厂长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车间主任班组长班组长班组长工人工人工人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职能组织模式–用实行专业分工的管理者代替直线组织中的全能管理者•优点–分工明确,从专业化中取得的优越性。•缺点–多头领导–不利于培养全面的管理人才厂长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职能组职能组班组长班组长班组长职能科室职能科室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直线职能组织模式–以直线制为基础,在各级行政领导者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优点–既能保持统一指挥原则,又能适当分工厂长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车间主任职能组职能组班组长班组长班组长职能科室职能科室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事业部模式–又称联邦分权化,一种分权制的企业组织形式–通用总经理斯隆创立–总公司只保留预算、重要人事任免和战略计划等重大权力董事会工厂经理采购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事业部甲经理总经理人事部计划部财务部技术部事业部乙经理事业部丙经理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矩阵式组织结构•矩阵式组织结构模式–在直线职能制的基础上,增加一种横向的领导系统,组成一个为完成特定规划任务的工作小组。–这个小组接受两个方面的领导,既在工作业务方面接受原单位和部门的垂直领导,又在执行具体规划任务方面接受任务负责人的领导–矩阵制组织结构适用于建立临时性组织机构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生产部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项目组1项目组2项目组3项目组4经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张四张五张六李五王六赵七李六王七赵八李七王八赵九四、组织结构的主要模式•矩阵式组织模式的优点–既能很好地完成任务又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灵活性好;适应性强。•矩阵式组织模式的缺点–临时组织,稳定性差;–双重领导,与统一指挥原则矛盾。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本节的主要内容1、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权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5、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1、股东人数数额限制:50人以下。2、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3、公司资本不需要划分为等额的股份。出资证明书是出资人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证明。4、股东对外转让股份受到严格限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5、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不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人数有限;经营状况一般不涉及其他社会公众利益;无须向社会公开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6、公司设立的程序和组织结构比较简单。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公司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数额。3、具有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具有经过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名称中必须含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2、公司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数额(1)生产性公司人民币50万元;(2)商业批发行公司人民币50万元;(3)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1、订立股东协议。主要内容是:经营宗旨、项目范围、规模、注册资本、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盈余分配和风险分担的原则等。2、制定公司章程。3、股东认缴及缴付出资。4、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取得验资证明。5、选举确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建立组织机构。6、向申请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权(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出资者,即持有公司资本份额,并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资格的取得:1、原始取得。公司成立时出资取得或公司增加资本时新加入公司取得。2、继受取得。是指通过继承、馈赠、公司合并或受让出资额取得的股东资格。股东资格的丧失:1、绝对丧失。公司消失,股东资格绝对丧失。2、相对丧失。股东转让全部出资额,股东资格相对丧失。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权(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1、股东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表决权、选举被选举权、受益权、转让权、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制定修改章程权等。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类别(1)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包括投资受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出资转让权等。共益权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质询权等。(2)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这是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另有股东代表诉讼权(1%以上)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权(3)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这是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所进行的分类,即前者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4)法定权利和章程规定的权利(固有权和非固有权)法定权利包括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利,不得通过公司章程剥夺或限制。章程规定的权利包括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或限制。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生产部门生产工厂2生产工厂3生产工厂1五、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一人公司二、国有独资公司•案例1•东莞市人民法院最新审结一宗官司,被告广东上×生物降解塑料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原告广东光×集团有限公司400万元及利息,该公司唯一的股东祝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被告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因此要用自己的财产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2•2008年3月25日,申弘公司按时发货后,岳群公司却没有付款,共拖欠货款15.8万元。去年9月,申弘公司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此过审理,法院发现岳群公司其实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名下基本上没有财产,根本无法偿还债务。•本案中的李某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岳群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法院最后判决其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3•2007年8月,王某个人投资20万元成立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后因经营不善,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公司无力继续经营,王某所投资的20万元已远不够用于偿还债务。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清偿剩余债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投资成立一人公司,依法本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由于一人公司的营业场所与王某个人居所合一,公司会计记录不清,公司经营性收支与王某个人收支未作区分,导致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依据《公司法》第64条规定,遂判决王某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概述•二、股权转让(一)股权转让的概念•1.股权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2.股权转让狭义:指股份的有偿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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