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小微企业发展调研报告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统称,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许昌市小微企业数量多,经济总量大,社会贡献突出,但也面临成本高、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因此,必须大力扶持和发展小微企业,才能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一、小微企业基本情况(一)小微企业数量多,总量大,吸纳就业能力强。2011年,全市小微企业(含已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到16.1万户,占全市全部企业的99.4%,其中,企业2.53万户,个体工商户13.56万户。从业人员84万人,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78.5%。其中,企业吸纳从业人员56.02万人,个体工商户吸纳从业人员28万人。据测算,全年全市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843亿元,占全市经济总量的53%。2011年以来,尽管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但全市小微企业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较快发展的态势。但受到大环境影响,波及到部分企业正常运行,在一定范围内压力剧增。从调研情况看,除部分行业和企业效益滑坡,少数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外,绝大部分企业基本实现正常运转。(二)小微企业涉及面广,涵盖行业多,集群发展态势明显。全市的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均有涉及,并以产业集群形式分布。如禹州的钧瓷、铸造、三粉加工、中药材。长葛的机械加工、陶瓷、板材、蜂产品加工、废旧金属回收加工。许昌县的农副食品、发制品、汽车配件。襄城县、鄢陵县的纺织等行业占较大比重。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以及其他服务业相对集中于市区及县市城区、中心镇区。针对小微企业扎堆发展的现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规划建设了“一带十区20个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产业集聚,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在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中,依托标准厂房建设,都规划有中小企业孵化园,也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最佳平台和产业培育的孵化基地。全市形成了国内最大的豆制品加工基地、“三粉”加工基地、棉短绒集散地、传动轴及配件生产基地、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和销售集散地、农机配件市场及产业基地、废旧有色金属集散地等特色产业基地。(三)全市大中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为小微企业提升壮大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全市众多经济“巨人”,如黄河、森源、瑞贝卡等企业无一不是从小企业脚踏实地地成长起来的,其发展经验均值得小微企业借鉴。假发在许昌发展历史悠久,但在上世纪90年代,发制品产业还只是由农村货郎走街串巷收购头发,用资源换外汇。瑞贝卡公司立足当地优势,率先实现发制品由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的标准化、工业化生产,从转口代理到直接出口的历史性跨越,十多年的时间,就实现了由个体户、作坊、小厂、上市公司到全球行业龙头的华丽转身。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农”字做文章,创新求变,使企业由一间靠几把锤子敲敲打打的农机具修理作坊壮大为一家专业从事农业机具研发生产的大型民营股份制企业,许昌胖东来则依靠优质的服务和独特的经营理念实现从一个40平米的烟酒店,发展到今天跨许昌新乡两地30多家门店、20多万平方米营业面积、上万名员工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只要注重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他们就有望成为行业内的新“巨人”。(四)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初显成效。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9条措施,简称“国九条”。其中,6条金融措施,3条财税措施。据了解,这些政策在各地均得到较好落实。金融方面,至2011年底,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5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78.6亿元,较年初增加64.5亿元,增幅56.6%,高于同期贷款增幅32.1个百分点。地方金融机构是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的主力军。仅许昌银行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就达到34.38亿元。财税方面,一是财政部门积极拨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及时按照规定减免小微企业的相关税费,市国税部门因增值税引起征点提高就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负4800万元。二、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小微企业经营粗放,多数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生产工艺简单,产品档次低,品种单一,主要依靠高投入、高能耗和低成本、低利润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缺少话语权。往往起初经营形势尚可,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便会土崩瓦解。资料显示,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年左右。长葛市过去的毛纺、三轮车等行业虽然兴旺数年,近年来已经基本销声匿迹。当前各地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要素瓶颈、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重重难题,再一次让小微企业面临“败走麦城”的悲剧。(一)缺钱,融资难。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小微企业经营缺资金,转型升级缺资金。尽管各级加大了对小型微型企业财政信贷方面的支持,但是由于小微企业信用度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能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小微企业比例仍然很低。即使融资成功,综合融资成本也普遍在10%以上,民间小额借贷综合成本更是高达22%。从被调查情况看,作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主体的地方金融机构,如信用社、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30%。作为抵押贷款,企业还要支付0.6至1.5个百分点的资产评估和抵押登记费用。如果是担保贷款,还需加上担保机构1.4至3个百分点的担保费用。对于民间借贷,由于利率高,相当一部分甚至是高利贷,借贷时间不稳定,再加上缺乏监管措施,秩序混乱,缺乏资金的企业一旦用了民间借贷就踏上了不归路。一些企业形象地说,急需资金的企业,不用高利贷,等死。用高利贷,找死。(二)缺人,用工难。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劳动力需求逐年扩大,而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越来越大,与他们的父辈相比,除了薪酬待遇外,他们对于工作环境、住宿条件、企业文化也有较多要求。而企业则希望招收熟练工,吃苦耐劳。供需诉求上的矛盾加剧了用工紧张、用工不稳定。多数企业招工,已经成为一年中不间断的工作。招人难,培养员工也难。小微企业没钱、没有培训团队,更不能让员工走出去与外界进行交流。再加上小微企业没“钱”途,成长环境和发展空间也不具吸引力,这就造成员工流动快,难留人。由于员工“跳槽”频繁,小微企业主也懒得花太多钱培养人员,更倾向于招有经验者。实力弱,不想花钱培养人,然后就留不住人,更不想培养人,结果又难以发展……许多小微企业陷入了这个怪圈。小微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的特性,及不少小微企业在人才管理上的短视、缺少投入都是其用人难的原因。(三)成本上升快,经营困难。受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国内物价持续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工人工资水平提高,小微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较快。一是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2011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比增长35%。而市场定价工资水平也在节节走高。伴随物价上涨,生活成本的攀升推高劳动者的预期工资。调研中,九成以上的企业反映工资、社保等成本上涨。目前多数地方技术工人的月劳动报酬已经达到2000左右,3000以上的也屡见不鲜,比前几年几乎翻了一番。二是能源原材料价格波动大。2011年一季度以来,煤、油等动力燃料价格同比上涨10%,尤其是成品油价格同比上涨20%。推动了运输费用的上涨。受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小微企业原料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0.2%,但产品出厂价格同比仅上涨7.1%。有的企业反映,2010年棉纱价格为每吨2万元,去年一度涨到3万元,生产纺织品不如直接卖原材料赚钱。以加工、代工为主业的小微企业,由于议价能力较弱,无法完全转移增加的原材料成本,未转移部分只能通过缩减利润的形式由自身承担。(四)管理方式落后,发展受阻。全市很多小微企业脱胎于乡镇民办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处于低水平重复阶段,再加上管理落后,缺乏远景规划,很难有序实现经营规模扩张和质的飞跃。据了解,大多数微小企业存在创新能力不强、管理落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情况,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微型企业的存活率就不会提高。目前不少小微型企业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管理无序,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连会计账都没有,不做成本核算,对如何合理采购,库存、定价和拓展市场茫茫然,填报的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品牌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比较落后。这些情况在家族企业更为明显,一旦生产经营出现波动,就会导致企业的关停。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破解小微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帮助小微企业长期健康成长,必须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因势利导相结合,用足用活国家优惠政策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与提高企业自身素质相结合,提高政策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加大工作力度,重在鼓励创新,重在吸纳就业,重在扶小扶微,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一)积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1、鼓励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培养一批专业的小微企业营销人员队伍,专门负责为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许昌银行、各县市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银行机构要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和不同业务模式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制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考核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奖励。2、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与保证方式,支持企业采取动产、应收账款、承包合同、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研究推进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专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联合进行债券融资,推进小微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3、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各级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向金融机构大力推介小微企业提升计划中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促进银企合作。通过融资洽谈实现合同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确保贷款资金按时到位。完成意向性签约的,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审贷进度,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4、注重金融风险防范。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经确认的小微企业延期贷款担保损失,由同级财政对相应金融机构损失额按适当比例给予补偿。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5、加大小微企业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贷款贴息或补助,奖励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成绩显著的担保机构。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配套资金,充分发挥市、县联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6、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全市扶持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编制滚动预算,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和扶持方式等,在“十二五”期间集中安排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完善园区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为产业集聚区内小微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的发展载体和平台。设立奖励资金对符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并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励。7、用足用活国家税费优惠政策。认真研究国家、省扶持小微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利率等配套措施,使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都能充分享受到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负担。对国家、省关于税收减免、收费项目减免等新的优惠政策,要通过制订高效快速简便的操作办法,尽快落实到企业。8、加大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政策扶持。实施“五缓、三补贴”办法,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