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维护保养服务协议(草拟)甲方:乙方:工程项目为保证整个监控设备、网络设备、电话设备、功能系统能够继续正常运行和使用。将项目售后维修保养一次性承包给。一、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项目的地址:维修保养期限:二、服务范围:(一)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二)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三)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四)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五)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六)每季度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三、叫修时段:(一)周一至周五08:30~17:30(上述时段不含各例假日、农历年假)(二)乙方于正常时段接到甲方故障叫修后,应于24小时内(即一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到达目的地处理,叫修以电话或传真机记录为凭。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四、服务条件:对下列各项所导致之损坏,乙方虽无义务依本约提供维护服务,但在甲方要求乙方协助修护,乙方酌收维护费用及零件材料费,并于该损坏原因消失排除后,应甲方要求,乙方不得拒绝提供维护,可依订定之标准费率,酌收零件材料费。(一)设备本身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二)不依产品之使用手册规定或说明操作;(三)天然灾害,如雷劈、地震、洪水等;(四)罢工、暴动、战争、化生放灾难、火灾或其他人为意外事故;(五)经非乙方人员所为或同意自行将系统做修理、维护、调整、修改等。五、服务方式及付款结算方式:(一)按月度服务承包维护方式:<一>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摄像点;平均每个摄像点月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点/月;每月费用为:N点×15.00元/点/月=15N.00元/月;为每月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二>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网络点;平均每个网络点月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点/月;每月费用为:N点×10.00元/点/月=10N.00元/月;为每月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三>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电话点;平均每个电话点月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5.00元/点/月;每月费用为:N点×5.00元/点/月=5N.00元/月;为每月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四>结算方式: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整月服务费的100%即人民币: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元作为本月服务费;服务工程中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具体零件费用详细见附件:《维修配件价格表》。(二)按季度服务承包维护方式:<一>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摄像点;平均每个摄像点季度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45.00元/点/季度;每季度费用为:N点×45.00元/点/季度=45N.00元/季度;为全季度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二>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网络点;平均每个网络点季度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点/季度;每季度费用为:N点×30.00元/点/季度=30N.00元/季度;为全季度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三>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电话点;平均每个电话点季度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点/季度;每季度费用为:N点×15.00元/点/季度=15N.00元/季度;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四>结算方式: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整季度服务费的100%即人民币:元作为本季度服务费;服务工程中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具体零件费用详细见附件:《维修配件价格表》。(三)按年度服务承包维护方式:<一>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摄像点;平均每个摄像点年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180.00元/点/年;一年费用为:N点×180.00元/点/年=180N.00元/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二>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网络点;平均每个网络点年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人民币120.00元/点/年;一年费用为:N点×120.00元/点/年=120N.00元/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三>整个系统维护共计N个电话点;平均每个电话点年标准费用收取标准为:人民币60.00元/点/年;一年费用为:N点×60.00元/点/年=60N.00元/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如点有增加按单价增加)<四>结算方式: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整年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元作为首次服务费;服务满半年后甲方支付整年服务费30%即人民币:元作为第二次服务款;剩余部分款项届满一年服务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即人民币:元;服务工程中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具体零件费用详细见附件:《维修配件价格表》。选择服务方式及付款结算方式:□(一)按月度服务承包维护方式:优惠:□(二)按季度服务承包维护方式:优惠:□(三)按年度服务承包维护方式:优惠:(四)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24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保修前应记录详细、真实地报告故障情况、时间、故障前的运行情况;(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三)在乙方服务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四)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结算。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二)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五)服务过程中,若甲方财产被乙方人为损坏且确认后,无论大小由乙方按现值赔偿;(六)服务后由乙方详细填写维修单。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产品编号、叫修联络电话、联络人、修护日期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七)维护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携带走设备,带走设备必须有甲方主管签字,否则产品设备丢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八)每次维护完毕,甲方需签字确认。八、违约与终止:(一)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次扣除服务费的百分之八作为违约金;(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欺骗甲方,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服务费做违约金;(三)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4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四)由于双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需双方协商解决,并有备忘录备查;(五)协议终止时需有书面材料通知对方。九、如有以上未举例之项目,由甲乙双方协议后再另行补充。十、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付乙方维护费,乙方也不得无故拖延设备维修时间,出现问题,双方应相互协商解决。十一、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二)本协议有效期至;(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甲方:乙方: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签字:签字:盖章: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THANKS!!!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