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第三部分统计制度方法改革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的关键一年。为了使统计工作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更好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服务理念,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搞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指导和推动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调研一批、试点一批、实施一批的具体内容,并以《2005年山东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点》形式,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逐年、逐项、积极稳妥地展开,力争使我省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完善。第一节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对统计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更好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努力改革不合时宜的统计制度方法,使之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适应统计需求的变化。积极稳妥地“进、改、创”,即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不断改革,坚持不断创新。—198—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体系为中心,系统改革统计制度体系,充分运用多种调查方法和组织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简捷、实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山东省情,又符合国际统计标准和一般规则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统计制度体系,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统计制度方法是统计工作的规范,具有标准性和指导性。在改革过程中,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合资源,联动推进”。(一)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立足当前”,即首先满足当前统计服务和统计工作的需要。“长远目标”是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标准及其一般规则、便于进行国际比较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统计制度体系。这两者要紧密结合起来。(二)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随着经济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的需要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细,要正确处理需求无限性和能力有限性的矛盾,努力提高对统计需求的满足程度,同时兼顾可能,不承诺目前做不到的事情。(三)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要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分类实施和重点推进。所有的改革项目分为三类,即调研类、试点类、实施类,就是要调研一批、试点一批、实施一批。对国家确定的改革内容,必须坚决实施;对于以省局正—199—式文件下发部署的改革,也一定要实施;对于有需求但目前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其他改革项目,要分清轻重缓急,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四)坚持整合、协调、互补、共享的原则。要加强协调,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现有的统计渠道,特别是部门统计资料,实现有机整合,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专业、不同部门的统计需求,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五)坚持既考虑国家统计需求,同时最大限度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要朝着覆盖全社会、反映全社会的方向发展,拓展全行业统计,最终实现统计调查范围的无缝覆盖。(六)坚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要上水平、提档次,必须做好结合的文章,只有将两者统一纳入到统计改革的大局中通盘考虑,系统设计,才能体现统计生产力的先进性,才能发展先进的统计生产力。三、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应当营造的工作环境(一)与时俱进的创新环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已经确定,全省上下精神振奋、斗志高昂,必将对各方面工作产生巨大影响。统计部门作为反映经济社会信息的主体部门,应当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服务理念,在全省统计系统形成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改革氛围,用新的思维考虑统计发展战略,用新的观念研究统计改革问题,用新的思路指导统计改革实践,用新的工作方式认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二)积极进取的干事环境。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200—会出现任务增多、困难增加的局面。“加法”是大势所趋,“减法”是迫切需要。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统计改革中的“加法”与“减法”的矛盾,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改革中的问题。通过开展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部门的地位,更多地争取各级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要把全省统计系统培养锻炼成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千方百计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弘扬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努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统计部门赢得应有的社会地位。(三)科学有序的管理环境。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多、情况复杂,应当强化综合管理和协调。对重复交叉的项目,要统筹规划,运用整体设计思想,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负担。对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改革内容,要在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进行合理分工,借助部门统计的力量,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对某些能利用已有的统计制度,或适当开展一些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就能满足需要的改革项目,要合理设计与有效组织,避免再层层布置。各级统计部门要重视统计制度的管理,既要保持强烈的改革意识,也要遵循统计工作内在的科学规律,加大整体改革力度,强化综合协调作用,提高统计改革效率。(四)上下一致的行动环境。现行统计管理体制决定了省、市、县之间各项统计改革和建设工作的联动性。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框架已经确定,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研究方案,逐步进行部署和实施。全省上下要紧密围绕各项改革重点,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方式,合理安排人—201—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改革取得成功。要认真总结改革过程中的新发现、新突破、新经验、新问题,用于指导和更好地推动全省统计改革。全省统计部门要协调一致、上下联动,为顺利完成新时期各项改革任务提供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第二节改进和规范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85年我国正式建立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统计制度,开始在国民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国内生产总值,至1993年,MPS体系与SNA体系同时运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1993年国家统计局取消了国民收入统计,修订完善《国民生产总值统计报表制度》,在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四张报表的基础上,新增五张综合报表。我省于1995年初步实现了省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全面过渡,国内生产总值成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核心指标,基本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1993年颁布的国民账户体系(1993年SNA)相衔接。到目前为止,国家和省、市、县四级都开展了年度和季度GDP核算工作,并逐步改进和完善GDP核算制度。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实施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增强国民经济核算在总体框架、基本原则、计算方法上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以及指标的国际可比性,2000年以来,国家对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做了重大修订,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于2003年逐步实施。新体系在结构上更加严谨,充分反映了国民经—202—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在内容上更加丰富,涵盖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的主要环节和主要方面;在方法上更加科学,既考虑到需要,又考虑到可能。新体系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管理和对外交流工作的需要。(一)新体系的总体框架《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由五张基本核算表、一套国民经济账户和两张附属表组成。五张基本核算表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一套国民经济账户包括经济总体账户、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国外部门账户;两张附属表包括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表和人口资源与人力资本实物量核算表。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是本体系的中心内容,它通过不同的方式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进行全面的描述。附属表是对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账户的补充,它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所涉及的自然资源和人口资源与人力资本进行描述。(二)新体系的改革内容新体系比1992年版本更加完善,主要有:1、新体系去掉了1992年版本中保留的MPS内容,如物质生产部门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划分及其相互间的转换模块等等。这样新体系更加与国际上1993年SNA相衔接。2、1992年版本在投入产出核算中虽然也提到了供给表(V表)和使用表(U表),但未加详细说明。新体系对供给表和使用表都给予详细说明,从而使投入产出核算更加完善。3、新体系在国际收支核算中增加了国际投资头寸表。4、新体系增加了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这对完善我国—203—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同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5、新体系对某些核算项目的分组更细,从而与国际上通行的分组更加靠近,如GDP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中将工业细分为采掘业、制造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支出法中将建筑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单列等等。二、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改革内容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2003年以来,国家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有:(一)GDP中文名称的改变长期以来,各级统计部门习惯于把地区GDP称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如:山东省国内生产总值等等,实际上,这种中文名称并不科学。根据国统字[2004]4号文及鲁统字[2004]12号文的精神,从2004年1月起将地区GDP的中文名称作如下调整: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204—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XX省生产总值”,简称为“XX省GDP”。各地GDP称为“各地生产总值”。如山东GDP的中文名称为“山东省生产总值”。国家、省、市、县各级GDP英文名称不变,山东省生产总值即山东省GDP。国家GDP的中文名称也不变,如中国GDP的中文名称仍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二)基本分类的调整和使用1、目前暂时使用并对外公布的产业部门分类从理论上讲,产业部门分类应该是根据主产品的同质性原则对产业活动单位所进行的部门分类。但是,在现行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受资料来源的限制,产业部门分类所采用的核算单位就是现行专业统计所采用的统计单位。GDP核算目前暂时使用并对外公布的产业部门分类,为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随着统计基础状况的改善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修订,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中的产业部门分类需要作进一步地调整和细化。2、按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试算地区生产总值根据国家规定,从2003年统计定期报表开始,各专业统计统一使用新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为配合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全面实施,使GDP核算向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平稳过渡,从2003年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按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试算地区生产总值工作。新旧两种行业分类同时上报,但新行业分类暂不对外发布使用。—205—正在使用的产业部门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试算的新产业部门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