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水土保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备注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O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旱平地<1°分布于北方自然形成的小于5°的平缓耕地1°~5°梯田水平梯田田面坡度小于1°的梯田坡式梯田田面坡度大于1°的梯田,包括东北漫岗梯地坡耕地5°~8°实际应用中可根据情况适当归并8°~15°15°~25°25°~35°35°沟川坝地沟川(台)地分布于北方的川台地坝滩地由淤地坝淤地形成的坝地,包括引洪漫地坝平地分布于南方的山间小盆地、川台地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果园的三级地类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树种细分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经济林栽培园经济林栽培园是指在耕地上种植的并采取集约经营的木本粮油等其它类的栽培园,四级地类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树种细分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树种细分续表B.0.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适用于水土保持)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备注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用材林三、四级可根据需要按林业有关标准进行划分防护林经济林指种植在非耕地上的木本食油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三、四级可根据需要按林业有关标准进行划分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疏林地树木郁闭度0.10-0.19的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O.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天然草地覆盖度>40%的天然生长的,以草本植物为主的,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人工草地覆盖度>40%的人工种植的,以草本植物为主的,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荒草地覆盖度≤40%的不用于畜牧业的其它草地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续表B.0.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适用于水土保持)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备注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本类可以根据设计需要适当简化归并)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己利用的滩地。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城市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建制镇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村庄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其它土地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本类可以根据设计需要适当简化归并。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可归并为未利用地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注1:对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本表将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归并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