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监督,保证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执行与我厂的经营活动,成本费用控制密切相关,全体员工应以集体利益为己任,积极配合,为创造最佳经济效益而努力工作。第三条厂部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全权决策和管理厂部各项经营活动。下设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职能机构。财务部对厂长负责,全面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第二章财经纪律和违章处罚第四条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管理我厂财务工作。第五条财务人员要忠于职守,严守机密,工作认真负责。对财务人员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或工作失误,致使本单位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第六条未经厂长审批,擅自挪用资金或支付款项;利用帐户替他人套取现金的,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本厂财务支出,实行厂长一支笔,未经厂长签字审批,财务一律不得开支、报销、做帐。厂长外出时,由受权人代行厂长职责。第八条金使用审批权限1、各经营部零星开支2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2、日常零星开支200元以上的报总部审批,严禁越权审批和先斩后奏。第九条营过程中业务员和业务负责人应将自己负责的款项及时回笼。对到期未能收回的款项,应主动向总部反映客户方资金占用情况。业务员和业务负责人收回款项后如需向客户支付劳务费的,应填写《劳务费申请表》交总部审批,由总部另行安排他人处理,业务员和业务负责人不能参与劳务费的处理事宜。第十条员工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财务人员借款私用;员工因公出差、购物、招待等借款,应填写借支单,经厂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借款。严禁拖欠公款。第十一条现金的使用范围:1、员工工资,各种岗位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员工报销的相关费用。6、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第十二条日常现金收支管理一、现金收支管理。1、零星开支在出纳的库存现金中支付,现金不足时,可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出纳不得以白条抵现或座收座支。2、出纳在收付现金时必须认真审查现金收付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绝支付。3、保险柜内现金不得超过二千元,否则出现问题由出纳负责。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1、现金出纳工作,实行内部牵制原则。一切货币的收付,物资的进出,以及其他财务手续的处理都必须有三人以上经手(分别为厂长、当事人和证明人)以便彼此制约、相互监督。2、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应将每天现金实际盘点数与现金日记帐余额相核对,保证帐币相符。3、对收入付出凭证,应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等戳记。第十三条工资发放:厂部定于每月5号发上月工资。由财务人员将员工工资领款单交厂长签字审批后将款项支出。第十四条费用报销条款1、厂部员工因公出差,享受差旅待遇。(1)市内出差报销车船费、误餐费(5元)。凡已在食堂就餐的,不得报销误餐费。(2)员工市外出差,在途补贴费和住宿标准为:普通员工部门经理总经理生活补贴40元/天60元/天80元/天住宿标准40元/天60元/天100元/元员工跟领导一起市外出差,食宿标准可跟其领导一样,但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凭发票实有实报,超标准自负。(3)员工出差以乘火车,汽车为主,其他交通工具须事先报总部审批。(4)员工出差期间招待费应先审批后开支,否则不予报销。2、费用报销程序:在报销单上详细注明费用发生起止时间、地点、金额、经手人、事由五项内容,并注明报销时间和总金额。交部门主管(或财务主管)审核后报厂长签字审批即可报销第十五条厂部零星开支及厂部其他一切费用支出必须单据齐全,先经财务人员审核再报厂长签字审批后才能将款项支出。时间定为每天下午3点后(如遇特殊情况需总部审批)。第四章存款管理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出纳办理各项银行结算,应坚持领用签发手续,按时报帐,保证结算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当天收讫的支票和现金,当天存入资金帐户,不得有拖延行为。第十七条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及时掌握厂部帐户收付存款情况,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积极主动查对未达帐项。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生产使用设备;或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第十九条厂部的固定资产及新增办公设备和用品,须由财务部登记管理,并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由领用人或财务主管进行保管,并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负责。损坏丢失按价赔偿。对于厂部财物不得任意损坏、挤占、挪用或占为己有,财务人员对厂部固定资产每年都要做一次盘存报表,对损坏及丢失的固定资产做出说明交厂长审批。第二十条低值易耗品的购买,应由当事人填写书面申请单报厂长审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视同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如损坏或丢失要追究使用者的经济责任。第二十一条销售商品都必须签定销售合同,做到款到发货。各驻外地经营部应积极做好销售工作,定期支付总部货款。长期拖欠货款或销售业绩欠佳的经营部将由总部决定对其整改。第二十二条厂部产品必须填写出库单才能发货。出库单上应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并经厂长签字核准,绝对禁止无单发货,出现问题由保管员负责。第二十三条为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库管、财务和生产部门每月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全面盘点,月末做出库存商品报表,帐实必须相符。如发现仓库商品短缺、丢失,应追究库管的经济责任。对滞存在库时间较长的商品,应主动向厂长书面放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第二十四条商品的销售因种种原因出现退货现象,退货时应在相应的出库单上冲红再注明退货字样,并填制退货单位、商品数量、金额、退货原因等内容。第六章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五条生产业务由生产车间负责。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应由生产车间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节约消耗,减少费用,降低成本,财务部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第二十六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第二十七条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第二十八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费用项目的设置要合理,合法。第二十九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第三十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理合法,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正规。第三十一条财务定期组织以成本管理为重点的经济活动分析会。对厂部资金运行、产品成本和企业管理费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第七章工薪与人事管理第三十二条员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事部门及时书面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部门,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工资的依据。第三十三条工资的计算与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第三十四条对员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执行。第三十五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章。第八章内部审计第三十六条本企业每年对所属各经营部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企业自身审计人力不足时可聘请地方审计事务所审计。第三十七条如厂长、厂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对所有经销部进行专项审计。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并以修改后的制度为准。武汉市武昌区闽古屋食品厂200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