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筑工程批准文件。1.4、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第二条本合同项目的概况:2.1、项目名称:2.2、建设单位:福建海峡国际商贸城实业有限公司2.3、建设地址:2.4、总投资:2.5、资金来源:自筹2.6、建设工期:约日历天第三条本合同项目设计范围及内容:3.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甲方已另行委托,乙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建筑初步设计之后直至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扩大初步设计(除建筑外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服务等。其中扩大初步设计出件报审,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要求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工作内容。3.2在方案交底之前,乙方负责总平面设计的报批配合及方案设计阶段各专业的技术支持、对方案设计人提交的各阶段成果给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义务,并提前参与和把控,保证减少对接工作的矛盾和缩短设计周期。本项工作于本合同生效时即时展开。3.3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3.1表一:序分项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内容收费估算总估算设计备注3号名称层数建筑面积(万m2)初设扩初施工图标准(元/m2)投资(万元)费(万元)123合计说明:1.详细设计内容见本表后备注;2.设计内容不包括精装修、景观、玻璃幕墙二次设计、燃气、智能化设计。3.本设计收费最终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建筑面积结算。4.本设计费含方案深化(配合方案设计单位)、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专业深化设计过程中外包设计的审核费用。5.以上设计费包含交房验收阶段两书附图制作以及产权实测等配合服务。6.以上设计费包含税价、前期项目招投标费用。7.以上设计费已包含乙方就本设计项目配合、协调、协助、审核其他设计、施工、相关联单位的相关费用,乙方就上述事项不另收费。8.以上设计费已包含乙方设计人员的差旅、食宿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另收费。3.3.2设计内容:3.3.2.1建筑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结构专业全过程设计、给排水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泳池及景观水处理系统,并完成管道综合图)、通风空调、防排烟专业全过程设计、消防、人防专业全过程设计、强弱电专业全过程设计(不包含智能化系统及电信、有线电视外管网)、室外总平面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室外道路交通及室外综合管网设计。总平面图部分包含一层总平面图、竖向设计图、交通及消防系统图等。3.3.2.2.如本工程申报国家相关示范评优工程,乙方应配合完成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相应设计内容的申报技术工作。3.3.2.3.单体建筑的电梯大堂及室内的二次装修设计不包括在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应在收到上述由甲方另行委托设计的设计文件后三日内提出意见,对其可实施性进行复核。上述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当某些装修设计需要乙方配合出图时,乙方应及时配合出图,不得延误其他设计或施工单位的工期。43.3.2.4.燃气项目不包括在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应考虑其位置对建筑立面影响及与相关专业的关系,完成其它设备(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与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在总图中应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3.3.2.5.市政工程设计、环境景观设计不包括在本合同委托设计范围内,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需负责协调并汇总市政各专业、景观各专业管线图纸,并体现在管线综合布置图中。3.3.2.6.室内交通设计(指地下室的车位、行车线等)。3.3.2.7.其它相关专业公司设计图的审核确认,如钢结构、玻璃幕墙、智能化等。当某些专业图纸需要乙方配合出图时,乙方应出相应的图纸。3.3.2.8.乙方应提供外立面装饰做法施工图,如外墙面砖排砖图、外墙涂料分割图及铝合金门窗详图等。3.3.2.9.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产权预测面积核对:外轮廓线、露台、套内、公共部位等;每套附加面积计算:露台、闷顶、可自行改造面积等;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到模型制作公司对模型的形体、色彩调整和确认。协助方案设计单位确认外装材料。上述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限由乙方根据甲方进度要求配合完成,人员安排在制定计划时一并考虑。第四条,设计取费标准及配合要求、奖罚措施等。4.1、设计费标准: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即按每平方米设计单价:元/m2(具体详见表一)4.2、设计费总额:总设计费=建筑面积х每平方米设计单价(元/m2)。(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建筑面积计付设计费)4.3、设计费说明详见表二及说明表二:说明: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款定金20%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第二次付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并提交全部施工图后10日内第三次付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结构封顶后10日内第四次付款结算总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设计院工程竣工备案盖章后后10日内5a)付款时乙方应提供正式等额的有效发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将每期等额有效的正式发票交于甲方,经甲方审核后无误后再支付相应的款项,第三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总价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b)第三次付款按照施工图核定的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并留足第四次付款额。c)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在第二次付款时予以折抵)。4.4、提供设计文件的要求,详表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甲方需要加晒图纸的,一律按0#图纸4元/张、1#图纸3元/张,2#图纸2元/张的标准另行计费提供图纸。4.5、异地配合要求:乙方应自行承担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交底、项目各阶段工程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异地配合费(含差旅费)等;若甲方需要,乙方应派设计代表常驻工地现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未能及时按照甲方约定时间到场,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4.6、限额设计:甲、乙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各项设计指标(如砼含量、钢筋含量、荷载、装修标准等),双方确定施工图设计限额指标后(限额指标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必须按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设计,超过上述指标量的,则视为乙方设计不当,乙方应无偿优化直至甲方满意(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金上限不超过总设计费)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表三: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设计要求)1各阶段设计开始前3天1、提交的资料为正式文件,包括双方前期沟通中提供的过程文件以及相关参考资料,如临近项目地勘报告等。2、资料提交日期以不影响甲方进度为准,2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建筑初设1方案交底前3天3有关部门审批的用地红线图1同上41:500地形图1同上5规划设计要点1同上6市政设计要点和各专业接入点条件1总平报批前15天7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基础出图前10天8上级主管部门对各设计阶段的审批意见1及时9施工图设计指导书1基础出图前10天6双方可另行确定相关材料的提交时间。第六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成果约定:表四:序号完成成果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23456备注1.本表中未列出扩初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要求,具体根据地方标准,结合国家规范执行。2.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文件规定。3.在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前若甲方需要各阶段设计文件,乙方应积极配合;4.各阶段成果提交文本文件,同时应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刻盘,要求打包分类明了便识,包括*.dwg、*.jpg及可编辑文本文件等。第七条本项目设计组组成人员:(详见下表)表五:设计人员一览表岗位名称姓名执业资格/职称现任职务从事设计年限、经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项主7要设计人员说明:以上设计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如乙方确需调整设计人员,应报甲方批准同意,且更换后之设计人员的资质不低于原设计人员。如乙方擅自更换上述设计人员的,则甲方有权拒付设计费。表六:双方业务联系人一览表甲方代表联系方式乙方代表联系方式第八条双方责任8.1、甲方责任:8.1.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供的任意一阶段设计文件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未通过图审,甲方可以在支付与该阶段设计工作量相应的设计费后,终止本合同的履行。8.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8.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8.1.3、甲方要求乙方较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出设计资料和文件时,乙方应尽力满足甲方的要求。如此要求将造成乙方的大量投入,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适当的赶工费。8.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有权在本项目的商业销售行为中采用设计人的名称及过往业绩作商业宣传。8.1.5根据乙方设计人员的配合情况,甲方有权要求调整设计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全责。8.2、乙方责任:88.2.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六条款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资料。8.2.2、乙方应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8.2.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取但未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用(如有)。8.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8.2.5、乙方应与建筑方案设计公司对接,并承接本项目建筑初步设计之后,即到施工图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初设阶段的各专业设计(除建筑专业外)、扩大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服务等。其中扩大初步设计是否要出件报审,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要求及甲方要求完成本项工作内容。8.2.6、乙方具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阶段以顾问公司的形式无偿参与修规和方案设计的探讨、调整的义务,并给与甲方以技术支持。乙方应主动承担与方案设计公司的配合协调工作,杜绝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不同设计公司承接可能产生的诸多矛盾和隐患的现象,从而保证整体设计工作的流畅和完整。8.2.7、在充分尊重方案设计思路以及完整性的基础上,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其设计资料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若未达到该标准,则乙方应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在施工图设计中出现与方案设计方存在争议时,应会同甲方及方案设计单位三双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同时乙方应尊重方案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8.2.8、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等。8.2.9、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8.2.10、根据甲方需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派设计代表驻场,以确保本次设计任务的完成。同时,乙方在接到甲方任何形式的通知后24小时内,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安排有关设计人员到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8.2.11、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无偿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文件的技术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如施工图完成后叁年之后甲方才开始开始施工(含中途停建、缓建等),乙方仍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