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为了提高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整体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上级下发的日常工作任务,准确客观的评价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制订此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任务为公司级工作任务,适用客体为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科及基地办。本办法考核主体为工作任务发放主体,考核客体为工作任务接收客体,考核结果汇总周期为月度。工作任务考核流程: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各科室接到上级分派的任务,由相应任务发放主体通过OA系统发放工作任务(见附件1),由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科室主管领导初步审核,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后,分(子)公司相应人力资源科进行工作任务确认;分(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由考核主体如实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见附件2),进行评价打分(打分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事件记录”,以此作为打分的客观依据),得出每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得出评价结果后,考核主体需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考核客体,确认无异议后,汇总报送至绩效管理科备案;如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由异议方如实填写《评价结果异议申诉表》(见附件3),递交公司本部绩效管理科受理,受理结果确定后,报送绩效管理科备案。工作任务考核流程图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科及基地办经营管理得分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占70%);另一部分为经营管理检查得分(占30%)。即,人力资源科经营管理得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70%+经营管理检查得分×30%。发放工作任务科室主管领导部长评价打分工作任务确认审批审核任务发放主体分(子)公司人资科考核主体绩效管理科结果反馈OAOAOAOA无异议有异议申诉申诉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按季度对各考核客体经营管理平均得分进行排名,并在OA系统以简报形式公示排名结果,表扬排在前两名的单位,批评排在后两名的单位。考评过程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求实的原则,准确客观的对考核客体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考核主体必须准确传达所下发工作任务具体情况;进行任务下发前,必须做好相应必要的沟通协调工作;确定任务完成时限时,需在保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前提下,切实考虑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本办法由公司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附件附件1:任务发放清单任务发放主体任务接受客体任务发放时间工作任务目标工作任务内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截止日期主管审核:部长审批:附件2: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考核项目细分及分值说明及标准关键事件记录打分工作态度(2分)积极性(1分)态度积极,无敷衍、推脱及抗拒情况认真度(1分)认真细心,无类似格式、错别字及工作反复等情况工作能力(4分)工作程序(2分)具备完成任务的能力,清楚工作必须的程序工作方法(2分)掌握工作所需工具及方法工作绩效(4分)完成及时性(2分)按照规定任务完成时限提交任务成果完成质量(2分)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附加项(2分)加分项(不超过1分)超额或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提出更有效工作建议等工作任务额外可加分情况减分项(不超过1分)工作失误对工作任务涉及范围外造成负面影响等需减分情况附件3:评价结果异议申诉表姓名单位考核成绩申诉日期工作任务申诉内容申诉人建议申诉人签字:年月日部门调查结果部门处理意见处理人签字: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