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概论》章节练习作业题及答案(4)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7-1113:58共280人浏览[大][中][小]一、单选题1、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机关是(A)。A、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B、各级公安部门C、各级交通部门D、各级铁路部门2、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报警器,必须符合哪个部门的规定(C)。A、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B、国务院C、国务院公安部门D、国务院交通部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不适用于(D)。A、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B、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C、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D、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4、被称为固定噪声源的是(C)。A、建筑施工噪声源B、交通运输噪声源C、工业噪声源D、社会生活噪声源5、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下列哪个部门决定限期治理(B)。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C、国务院环保部门D、各级环保部门6、转移固体废物出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必须经下列哪个部门批准(A)。A、接受地的省级政府环保部门B、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C、移出地的省级政府环保部门D、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7、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被责令限期治理,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下列哪个部门决定其停业或者关闭(D)。A、上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政府C、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8、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A、限制中国境外的固体废弃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B、限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C、对可以用作原材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D、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9、放射性污染防治立法所要控制的对象是(C)。A、人工放射性辐射源及其物质B、天然放射源及其物质C、人工放射性辐射源及其物质、以及从事放射性活动的人为活动D、从事放射性活动的人为活动10、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应当首先(B)。A、无害化B、减量化C、资源化D、当量化二、多选题1、按污染源的种类划分,环境噪声可以分为(ABCDE)。A、工业噪声B、交通噪声C、施工噪声D、社会生活噪声E、自然噪声2、下列关于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的表述正确的是(BC)。A、有环境噪声,就一定有环境噪声污染B、有环境噪声,未必有环境噪声污染C、有环境噪声污染,就一定有环境噪声D、有环境噪声污染,未必有环境噪声E、两者是等同的3、下列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是(ABD)。A、某企业不缴纳超标准排污费B、某企业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C、某人在卡拉OK厅高声唱歌D、某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E、空军在沙漠里进行轰炸训练发出巨大的声响4、对固体废物实行的三化原则是指(BCD)。A、再生化B、无害化C、减量化D、资源化E、有效化5、与一般固体废物相比,危险废物要执行下列哪些特别的管理制度(BC)。A、清洁生产制度B、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标识制度C、经营许可制度D、转移管制制度E、计划生产制度6、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BCDE)。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B、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其他清洁能源C、从生活垃圾中挥手的物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D、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E、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7、下列哪些地方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和场所(ABCE)。A、自然保护区B、风景名胜区C、饮用水水源保护区D、基本农田保护区E、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8、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包括(ABC)。A、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B、全过程管理C、分类管理D、排污收费E、则恩承担制度化9、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所谓危险化学品,系指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所列的(ABCDE)。A、爆炸品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D、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E、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10、涉核单位是指(ACE)。A、核设施营运单位B、国家核安全局C、核技术利用单位D、卫生部门E、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三、判断题1、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小型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护部门决定。(对)2、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的噪声包括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设施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自然噪声。(错)3、建筑设施噪声被称为固定噪声源。(错)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三化原则是指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对)5、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6、《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的,需要经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错)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和危险废物。(错)8、从法律控制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农药两大类。(对)9、我国的《农业管理条例》对农药的生产、经营作出了规定,但未对农药的使用作出规定。(错)10、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放射性物质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对)四、简答题1、什么是环境噪声?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它们的区别是什么?答: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以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的。对于在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以内排放的噪声可以称为环境噪声;对于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排放噪声及其产生了干扰现象的,则称为环境噪声污染。2、简述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全过程管理原则的规定。答:全过程管理原则是指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第15条到第19条对贯彻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原则作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规定。首先,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其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最后,对于可能成为固体废物的产品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五、论述题:试述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答: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所谓危险特性,主要是指毒害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疾病性、放射性。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还需要执行下列特别规定:⑴实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⑵实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一般而言,在危险废物的识别标志上除了要标注明显具有警告性、针对性的通用图案外,还应当简要记载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及其危险特性的文字说明。⑶实行危险物经营许可证。为了便于环境保护部门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危险废物的经营状况,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⑷关于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对于不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称为行政代处置。有关的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予以承担。⑸有关危险废物发生污染事故时的强制应急措施和处理规定:1998年2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共包含47类危险废物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标志上要注明警告性图案,针对性图案,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及其危险特性。六、案例分析题1、张某认为,距自己家附近10米处的一家橡胶厂,每日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根据当地环境监测站的噪声测试报告表明:环境噪声并未超标。问题:(1)本案有无构成环境噪声污染?为什么?答:没有。因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以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的。对于在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以内排放的噪声可以称为环境噪声;对于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数值排放噪声及其产生了干扰现象的,则称为环境噪声污染。(2)张某可以通过何种方式获得救济?答:张某因环境噪声干扰而出现妨害或损害等纠纷的,可以依照《民法通则》中相邻关系的原则与规定向法院提起以橡胶厂为被告的环境噪声损害赔偿之诉。2、A冶炼厂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与无处理能力的B公司签订处理有毒废渣的协议书,这些废渣含有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等10多种有毒物质322吨。B公司将这些废渣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在C区域内,造成C区域的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危害。由于污染废渣数量大、污染物成分复杂,有毒物质含量高以及重金属等难讲解性和砷的高毒性,造成的污染程度大、危害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给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危险,对国家财产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问题:请指出A冶炼厂和B公司的违法之处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答:A冶炼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处置危险废弃物,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1条第二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和第49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之规定;B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9条第二款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之规定。A冶炼厂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1)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的;…(2)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3)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或者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本条罪的,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B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1)第六十五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2)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