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序言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规划基础第二节发展形势和要求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功能分区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功能分区第三章四类功能区域第一节首都功能核心区第二节城市功能拓展区第三节城市发展新区第四节生态涵养发展区第四章禁止开发区域第一节基本情况第二节管制原则第三节发展任务第五章政策机制第一节政策措施第二节保障机制第六章规划实施第一节部门职责第二节区县职责附件1:北京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表表1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表表2自然保护区表表3风景名胜区表表4森林公园表表5地质公园表表6重要水源区附件2:图1北京市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图2重要水源区分布图序言自2005年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分类指导区域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北京市确定为国家优化开发区域,要求进一步优化北京市主体功能区发展。《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对北京市整体优化开发的定位,深化了各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北京市科学推进功能区域建设、丰富发展内涵、更好发挥首都职能的行动纲领。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参考《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编制,是本市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任务是更长远的,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规划基础2005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京发〔2005〕6号,以下简称《意见》),率先探索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和区域开发建设的分类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区域差异化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市、区县两级政府共同谋划、积极推动,全市功能区域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保障了首都功能的履行。——区域差异化主导功能逐步明晰。四类功能区域差异化的主导功能更加强化,首都功能核心区“四个服务”①和历史文化传承功能得到更好发挥,城市功能拓展区自主创新和外向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人口和产业的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涵养功能日益增强。①四个服务,即为党、政、军首脑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服务,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区域调控的政策机制基本确立。制定了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新城、城南地区、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有效实施了一批支撑主导功能的重大项目,逐步建立了差异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互利共赢的区县结对合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各功能区域差异化发展。——特色分工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四类功能区域特色产业更加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部和金融业集聚发展,一批文化和商贸特色街区成为发展新亮点;城市功能拓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发展,国际化商务中心功能得到强化;城市发展新区现代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新的产业集聚区逐步形成;生态涵养发展区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较快,生态环境得到提升。——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各功能区域定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各自特点更加鲜明,南北差距拉大的势头得到遏制,内部互动加强,外部合作深化,特别是南城地区加快发展,西部地区加速转型,一批新兴产业功能区域初具规模,功能区域间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功能区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功能区域整体发展水平提升,2006-2010年,四类功能区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0%。经济总量分布格局与区域功能定位更加相符,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上升3个百分点,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分别下降2.4和0.6个百分点。总体看,《意见》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区域差异化发展,提升了城市整体功能。同时,面对新目标、新要求,结合四类功能区域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各区域的主体功能还需进一步细化。第二节发展形势和要求当前,全市功能区域发展进入优化和提升新阶段。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北京市整体划为优化开发区域,明确了北京的发展定位,明确提出了区域发展要求;“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全面实现,标志着首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新目标,对城市功能区域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全国城市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北京城市人口规模增长压力依然较大,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城市空间持续协调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国家国际地位的提升,作为国家首都的北京,更需要提升首都职能,增强面向世界的服务能力,以更高标准履行好“四个服务”,加快建设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在新形势下,本市在总体优化的过程中,注重引导功能区域的差异化发展,落实本市主体功能要坚持以下原则:——更加注重功能的合理配置。要进一步明确四类功能区域的主导功能定位,加强区域发展的薄弱环节,提高区域支撑功能定位的能力。——更加注重落实功能区域分类开发理念。要进一步研究深化各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原则和发展任务,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更加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区域功能定位,制定并不断完善分类指导的区域发展政策以及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经济合理布局、空间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二章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功能分区第一节指导思想未来五年国家将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北京市实施区县功能定位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在坚持和完善四类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同时,注重在整体优化中推进科学发展;要在突出区域主体功能的同时,注重发挥其他功能,优化提升区域效能;要在坚持推进四类功能区域之间差异化发展的同时,注重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本市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要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对北京市优化开发区域的定位,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功能优化、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化功能区域发展定位,推进区域主体功能建设,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和管理机制,推动形成整体功能优化、主体功能突出、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发展新格局。第二节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市主体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基本实现,发展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城市人文魅力更加突出。具体目标:——区域差异化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各功能区域的发展定位更加明确,主导功能更加突出,空间开发格局更加清晰,区域调控政策的指导性、约束性和针对性更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与功能得到有效疏解;城市功能拓展区功能、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新区人口、功能承载力显著增强;生态涵养发展区人口向新城和小城镇集聚,涵养水源及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以外延扩张为主转向以优化空间内部结构为主,城市空间在优化中得到适度控制,历史文化风貌得到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得到有效拓展。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0万亩,建设用地总量3817平方公里。——区域间融合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各功能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融合互动和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实现。第三节功能分区本规划立足《意见》对四类功能区域的划分,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整体优化发展的定位,重点处理好优化与限制、优化与发展、优化与保护、优化与形成差异化特色的关系,对全市功能区域进行优化、深化和完善,将全市国土空间确定为四类功能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功能区域:覆盖全部辖区面积,总面积16410.5平方公里。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共32个街道,常住人口216.2万人,土地面积92.4平方公里。该区域是本市开发强度最高的完全城市化地区,主体功能是优化开发,同时也要保护区域内故宫等禁止开发区域,适度限制与核心区不匹配的相关功能。——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共70个街道、7个镇、24个乡,常住人口955.4万人,土地面积1275.9平方公里。该区域是本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但未完全城市化的地区,主体功能是重点开发,要坚持产业高端化、发展国际化、城乡一体化。同时,也要优化提升商务中心区(CBD)、中关村核心区等较为成熟的高端产业功能区,严格保护颐和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城市发展新区,包括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平原地区,共24个街道、56个镇、1个乡,常住人口541.8万人,土地面积3782.9平方公里。该区域是本市开发潜力最大、城市化水平有待提高的地区,主体功能是重点开发,要加快重点新城建设,同时,要优化提升临空经济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基本成熟的高端产业功能区,严格保护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部分,共14个街道、79个镇、15个乡(含昌平区的7个镇,房山区的1个街道、9个镇和6个乡),常住人口247.8万人,土地面积11259.3平方公里。该区域是保障本市生态安全和水资源涵养的重要区域。主体功能是限制开发,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要重点培育旅游、休闲、康体、文化创意、沟域等产业,推进新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要严格保护长城、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四类功能区域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23:47:26:4,常住人口比例为11:49:27:13,土地面积比例为0.6:7.8:23.0:68.6。禁止开发区域:是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要求,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空间,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本市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该区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保护和利用。北京市四类功能区域分布情况功能区域区北京市四类功能区域分布图第三章四类功能区域第一节首都功能核心区一、发展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区是首都“四个服务”职能的主要承载区;是元明清三朝都城遗址主体所在地,历史文化遗产分布的核心地,古都历史文化风貌的集中展示区;是文化旅游和公共文化服务集中分布区;是金融机构、总部企业聚集地,国家金融管理核心区。二、发展目标服务中央党政军群领导机关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历史文化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和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城魅力进一步彰显。现代服务业高端化集聚化发展,巩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地位,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产业集群,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得到适当控制,人口和功能得到有效疏解。三、发展原则——有机更新。区域建设发展要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为宗旨,坚持以存量更新为重点,改造硬件与丰富内涵并重,以小规模、渐进式为主,防止大拆大建。——疏导并重。优先支持服务功能提升和古都风貌保护,重点支持金融等高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