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资料包括哪些内容开工报告、竣工报告、材料报验单及清单、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水系统试压冲洗报告、报警系统调试报告等等,具体根据工程项目来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省、地级以上市的重点建设工程;(二)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在八百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三)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五)国家或者人民政府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低于前款规定的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条例确定的项目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前两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实行监理,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即消防产品认证(认可)证书、发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即型式检验报告、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报告等.(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暂不需提供,可要求提供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出具的消防设施调试检验报告。(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对于消防验收不合格需要申请复验的建设工程,可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可为第一次申报时填写表格的复印件)、针对验收不合格有关内容整改合格申请复验的申请,以及有关整改资料及证明文件直接进行申报。主要有如下资料,根据你的工程所在地,可能会有不同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消防局建筑工程申报消防竣工验收表3.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4.该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影印件)5.以下相关建筑工程竣工图纸①建筑总平面图;②各标准层平面图;③主要的立面、剖面图;④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图;⑤自动喷淋系统图;⑥自动报警系统图(包括事故广播、对讲电话);⑦防排烟系统图;⑧气体灭火系统图;⑨独立泡沫灭火系统;6、①-⑨项的内容制作的电子文件;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资料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资料记录表;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冲洗记录表;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记录表;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记录表;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资料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报告;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表;9、气体灭火系统资料①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气体灭火系统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组合分配系统集流试验记录;灭火剂输送管网试验记录);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③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报告;10、泡沫灭火系统资料①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②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④管道试压记录表;⑤管道冲洗记录表;⑥系统调试记录表;⑦系统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