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本1××公司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会议组织第一条厂级会议: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大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厂部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第二条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第三条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第四条班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第五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相应科室协作做好会务工作。第二章会议安排第六条为避免会议重复泛滥,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1.行政技术会议(1)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2)厂务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3)全厂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4)经营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2—(6)安全工作会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7)技术工作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9)科务会、车间办公会、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0)班组班前会对前一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以及指出当日工作注意事项。2.各类代表大会(1)职工代表大会(2)车间职工大会(3)科协会员代表大会(4)企协会员代表大会3.民主管理会议(1)工厂管理委员会(2)厂长、工会主席联席会(3)生产管理委员会(4)生活福利委员会4.论文、成果发布会(1)科协年会(2)企协年会(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4)厂QC成果发布会(5)科技成果发布会(6)信息发布会(7)企管成果发布会—3—第七条凡涉及多个车间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1.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2.凡厂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3.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4.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5.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第三章会议的准备第八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准备。其准备工作包括拟定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通知与会人等等。—4—版本2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会议召开原则(一)高效。凡召开的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会议组织者应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预先告知与会者。(二)精简。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尽可能减少校领导陪会。要尽量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尽可能统筹合并。(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入实际、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四)节约。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第二条会议的安排(一)凡涉及多个院、部、处负责人参加的各类会议,均须提前报校长办公室,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列入会议计划。校办负责于每周五上午将全校各类会议统一平衡,编制学校每周会议安排表,印发到校领导和各有关单位,由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到与会人员。(二)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改期、改址、更改会议内容或安排新的会议时,召集部门应提前报校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校办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会议安排表所列会议计划。(三)凡需请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应提前报校办,由党办、校办统一协调。(四)各单位自行安排的会议如与学校每周会议安排表所列会议发生冲突的,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做出调整。第三条会议的组织和纪律(一)会议组织者和召集部门应事先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如拟定会议议程、材料准备、会场落实与布置、通知与会人员、做好报到、签到工作等)。(二)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自觉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三)会议须限时,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四)会议召集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可根据需要印发校领导及有关部门。—5—(五)当会议内容有保密事项时,与会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第四条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版本3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我厂日常主要会议的时间、内容及参会人员,检查与考核等内容。1.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会议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管理办法3.1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召开,组织会议的部门会前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3.2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3.3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人。3.4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牵头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3.5会议记录或纪要应按要求及时归档。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党委会议4.1.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党委秘书或党群工作部经理列席,一般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应事先请假。每次到会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分之二。4.1.2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4.1.3讨论或决定问题的范围:4.1.3.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重要批示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4.1.3.2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党的建设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4.1.3.3企业双文明建设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6—4.1.3.4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妇女等群众组织建设。4.1.3.5向本厂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和报告的重要问题。4.1.3.6党组织和党员的奖励与纪律处分。4.1.3.7党群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任免;推荐厂级后备干部人选等干部管理事宜。4.1.3.8其他必须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4.1.4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范围:4.1.4.1企业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4.1.4.2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4.1.4.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励。4.1.4.4企业的重要改造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4.1.4.5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4.1.4.6厂行政需要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或审议通过的问题。4.1.5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的程序:4.1.5.1有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双文明建设、干部管理等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厂的工作,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厂长、党委各职能部门提出,送交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报告会议主持人,提出交党委会讨论或决定。4.1.5.2行政工作议题由厂长提出,送交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报告会议主持人,提交党委会讲座或决定。4.1.5.3工会、女工、共青团、人民武装、社会综合治理及双文明建设等工作的议题,由厂工会、团委等部门提出,送交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报告会议主持人,提交党委会讨论或决定。4.1.6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和方法:4.1.6.1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严守保密纪律。4.1.6.2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党委的集体意见和建议。4.1.6.3在讨论行政工作时,要充分尊重厂长的意见,如果多数委员与厂长意见发生分歧,会议主持人可建议暂缓决策,再进一步调查研究,进行方案的比较、论证,以求统一。4.1.6.4对专项问题的讨论,如有必要,可请有关人员就专项问题到会回答问题,做出解释,但不参加会议的讨论。4.1.6.5讨论的议题与参会人员有利害关系时,应实行回避。4.1.6.6党群工作部应提前将会议议题书面告知各党委委员,各党委委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熟悉和掌握情况,提高决策水平。4.1.7检查和实施:4.1.7.1对党委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建议,党委委员应步调一致,严格执行和认真贯彻实施。4.1.7.2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各党委委员和党群工作部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4.1.7.3针对有关部门的决定,各有关部门要负责实施。4.1.7.4对讨论决定的事项的实施检查情况,由党群工作部或有关部门负责向党委汇报。4.2政工例会4.2.1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党群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行政有关领导、科室有关负责人参加。4.2.2会议每月召开一次。4.2.3党群工作部负责会务组织、材料准备、会议记录和工作计划的编制。4.2.4会议主要内容:—7—4.2.4.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本厂党、政的有关决议,研究讨论贯彻执行的措施。4.2.4.2根据党委下达的任务,党群各部门、各党支部总结汇报当月执行下达任务的情况。4.2.4.3根据上级的要求及工作任务,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布置下月的工作任务。4.2.5党群工作部负责对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4.3党政联席会议4.3.1按有关文件规定和议题的属性,分别由党委书记或厂长主持,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厂长、书记委托副厂长或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主持。主持人应就会议作简单扼要的议题说明,也可委托其他与会者作说明。4.3.2厂级领导、党委委员、党群工作部经理、厂长工作部经理一般为会议常任委员;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厂长、书记商定参加会议的名单;根据议题情况,会议可以邀请有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出席,邀请出席人员在本议题结束后自行退会。4.3.3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4.3.3.1关于企业党政职责交叉或党政共同负责、管理方面的重要议题问题或事项。4.3.3.2企业重要工作情况的通报。4.3.3.3行政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4.3.3.4党政工团认为需要研究和讨论的事项。4.3.3.5全厂定期工作安排。4.3.3.6按议题内容分别由党群工作部、厂长工作部经理作好记录,需要传达贯彻的事项,分别由两部门经理负责执行。4.4厂长办公会议4.4.1厂长办公会由厂长召集主持,厂长因公外出因事请假,如需召开厂长办公会,应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主持会议。4.4.2厂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厂长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召开。4.4.3厂长办公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