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嘉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选聘过程报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龙泉嘉园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我公司成立物业选聘工作小组,组长由徐勤友担任,负责前期物业选聘工作。一.选聘前期物业公司基本要求(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三级或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2)从事物业管理3年以上;(3)具有经营管理住宅物业累计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并且有单项建筑面积1万以上平方米高层综合住宅小区(包括会所、住宅、商铺等)的管理经验,享有较高的信誉;二、龙泉嘉园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要求总体思路是: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按照《临沂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确定的与现行收费标准相对应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对于反映存在问题的部分(安全保障、车辆管理、设备维护保养、财务透明管理、产权明晰等)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对龙泉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的考察,和龙泉物业提交物业服务方案、物业服务费测算方案和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决定聘任龙泉物业公司为龙泉嘉园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标准管理服务。临沂嘉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