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一词的产生和演成略考袁东[摘要]在古代和现代汉语中,表达“教师”含义的词汇很多,如师氏、保氏、师、师儒、师傅、先生、夫子、老师、博士、教授、助教、教谕、西席、讲师、教习、教员等等。但现代汉语的通称“教师”一词,却成型确定较晚,经历了从“师氏”到“教师”的漫长演变过程。[关键词]教师教育;教师产生;略考[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905(2010)02-0025-05在古代和现代汉语中,表达“教师”含义的词汇很多,如师氏、保氏、师、师儒、师傅、先生、夫子、老师、博士、教授、助教、教谕、西席、讲师、教习、教员等等。但现代汉语的通称“教师”一词,却成型确定较晚,经历了从“师氏”到“教师”的漫长演变过程。一、“教”与“师”二字的联系“教”和“师”二字几乎是同时起源的,都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汉字之一。甲骨文中有较多的“教”、“师”等字,尽管字形不尽一样。甲骨文中的“教”字通常有几种含义。首先是作动词,刘兴隆释“卜辞作教导”1,这种用法的句子有几处,如“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教戍。”(《合集》28008)。在这里“教”应是陈年福归纳的动作词2,意为对方国的贵族子弟和初任职官进行舞蹈礼乐教育,对士兵进行搏击军事训练。另有甲骨文:“教”(《陈零》99),陈邦怀先生考释为“教瞽”,“乃记瞽曚受教于殷学也”3。类似的句子还有“丙戍…多万…入教”(英藏1999),“于右教”(《合集》30518),“王弜教马,亡疾”(《合集》13705)等等。《说文》:1刘兴隆:《新编甲骨文字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1月第1版,第189页。2陈年福:《殷墟甲骨文词汇概述》,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43页。3陈邦怀:《甲骨文零拾》,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0页。2“教,上所施下所效也,从攴,从孝。”《广韵》:“教,教训也。”其次,“教”还被作地名,如,“雀,芻于教”(《合集》28008)。郭沫若《卜辞通篡》编序为489的甲骨文为“乎多尹于教”,这片甲骨之上方还有“王族”二字,似是非一次所刻。有的学者认为这句是:“乎多尹于教王族”,因此将其意解为“记载商王命尹负责教育王族成员习射”4,这样的理解大致应是对的,但“教”在“于”之后,“于”字在甲骨文中出现较多,《毛传》:“于,往也”,故郭沫若解释为“教作地名”5,因此在殷商时应有以“教”为名的地方,这其实也是训练士兵,进行军事教育的地方,也就是说可能恰恰是因为这个地方被用于士兵的训练活动才被称为“教”。其三,作人名解,如“癸亥卜,教贞”(甲1251)。甲骨文中出现的“”是“师”的早期字形,到了金文中进一步演变成了、等字形。《说文》:“师,二千五百人为师,从从。”徐中舒在《甲骨文字典》中据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和商承祚《殷契佚存》说,对“師”解字:“周甲字从从,故当释師。……殷商甲骨文以为師”。从百年来对甲骨文研究结果看,“师”字源于“”字。但问题是字究竟应释读何音?一说读作“堆”,一说读为“师”。李学勤先生在《论西周金文的六师、八师》一文中,专用一部分文字论述了这一问题。他认为,可能原来有两个字,一为古“堆”字,对这个字《说文》训为:“小阜也,像形”,形就是“山”4李国钧、王炳照:《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51页。5郭沫若:《卜辞通篡》,辞学出版社,1983年6月第1版,第421页。3和“丘”竖写;6另一为古“师”字,解为师众、师旅。这两个字“后来在文字演变中逐渐混淆”。但我们可以换个方式思考,这两个字之所以后来被混淆,可能还是因为它们有内在的一些联系或容易被人混淆的地方,否则,甲骨文中的“”怎么会在金文中发展成“師”呢?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云:“小阜而四围有之,是众意也。”《说文》“币,周也。,四币(匝),众意也”,“犹众也,此与师同意”。在古代氏族社会,最需要聚众的时刻,恐怕就是战争军事行动或祭祀了,即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正是由于这些字有引伸为“众”的隐义,金文才将二合为一“師”字,表王室军队的师众、师旅军事单位意,正如《周易》所云:“师,众也。”这些后人的“牵强”和“混淆”其实在人类文化发展中是经常出现的。“师”字进而发展为不仅是指与军事相关的人,而且与还包括从事传统教育、传授军事技能和祭祀、礼节、音乐等知识活动相关的人,准确的说,这些被称为“师氏”的人是兼职责任较多的高级军(职)官。《周礼·师氏》:“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弟子,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与其同样性质的职官还有“保氏”,《周礼·地官·保氏》:“掌教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徐朝华指出,春秋以前,“师”字单独使用并没有教师的含义。7如意指军官、教师、乐师等,一般以“师()某”出现,如般、6对此问题也有不同认识,如董作宾认为,“’阜’字并不是横列的山,而是直立的梯子”。见董作宾,从麽些文看甲骨文,麽些研究论文集,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1984:267徐朝华:《上古汉语词汇史》,商务印书馆,2003年8月第1版,94-95页。4戈、辟、师汤、师等。铭文《师》记述了周王对音乐教师的话:“师,在昔先王小学(教)女(汝)。”杨宽认为“再后,师就成为教师的通称了。”8春秋私学产生后,师的单独使用才有教师的意义,战国后成为常用词。9比如《论语》:“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当仁,不让于师。”“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礼记·学记》更是通篇议论为“师”之道。上古汉字的单音字比双音字多很多,其后的很多并列双音词是由单音节语素并列构成的,语言学者经常举例的有:追逐、房屋、桥梁、池塘等。汉语的双音词成词之前都是经过了单音素词临时组合的阶段10,其特点是两词之间存在明显的同义(如治疗、依靠、池塘…)、类义(如窗户、领袖、要领…)或反义(如忘记、左右、早晚…)等联系,经常在一段文字中同时单独使用,然后逐步并列演变成双音词。在上、中古时代的汉语中,“教”字多为动词,“师”字多为名词。“教”与“师”二字长期作为单音节语素出现和使用,但两者从较早就被联系起来使用过,如前面列举的“乎多尹于教”。《礼记·学记》:“君子既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可以为人师也。”《礼记·文王世子》:“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周礼·春官》:“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佛教于汉代时开始传入中国。佛教的传播需要翻译大量的宗教经书。此后一直到隋唐,中国持续掀起了翻译佛教经书的高潮。佛教经8杨宽:《我国古代大学的特点及其起源—兼论教师称“师”和“夫子”的来历》,《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9徐朝华:《上古汉语词汇史》,商务印书馆,2003年8月第1版,94-95页。10王力:《古代汉语(一)》,中华书局,1999年5月第3版,89页5书的翻译既有直接引进外来语,也大量使用和更新着原有的汉语言文字,这也极大地促进了汉语言乃至中国文化的发展。“教”字在这时也被赋予了表示“宗教“的含义。11同时,“师”字也与宗教相联系,被用于指称佛教或佛教中各门派负责解说教法、经义和承担教化事务之人。朱庆之指出佛教的传入促进了“教”和“师”两字的进一步使用和结合:教书师,教师。东汉竺大力共康孟祥译《修行本起经》上:“太子问言:‘此为何人?’臣言:‘是国教书师也’。”12朱庆之还列举了通过佛经翻译而产生的与“师”的用法相关词汇:船师、渡师(义同船师)、陶师、画师、作皮师(皮匠)、射师、算师、饼师、鱼师、马师、调马师、兵师、织师、木师、金师、幻师(魔术)、相师、像师(雕塑)、珠师、穿珠师、医师、导师、瓦师等。可见,用“xx师”表示掌握专门知识或精通某种技艺的人这种用法虽然在周代已出现,《周礼》中更是多有设官,但更广泛的指称各种技艺人才是在汉朝到隋的这段所谓“中古时期”。二、“教师”作为单独名词的出现和使用“教”和“师”两字并用形成一个新词还是源于佛教。最早的两字合并后的成词使用是借用这两个字翻译佛教的对应称谓:禅教师和亲教师。唐朝著名散文家李华(字遐叔)在《东都圣禅寺无畏三藏碑》中记述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过程,其中有“禅教师爰以偈颂”语13。11约在魏晋南北朝时,“教”字在口语中已多有鬼神和“使令”意,但多见于小说等文学作品中。观点可参见江蓝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和汪维辉《东汉-隋常用词演变研究》。12朱庆之:《佛典与中古汉语词汇研究》,(台)文津出版社,1992年7月第1版,第162页。13《李遐叔文集·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6清朝人王琦在《李太白集注》中曰:“梵言乌波遮迦,于阗国翻为和尚,华言力生即亲教师也,谓出家者因师力生长法身,出功德财养,知慧命。”明人所著《弇州四部稿》和《说略》中,因感于前人在翻译佛经时经常用语混乱而后人不知所云,故力图将一些音译标准化为汉语用词。其中将释迦牟尼的十个佛号之一的“舍多提婆魔菟(代:少/兔)舍南”译为“天人教师”或“大人教师”。后者“大人”应为“天人”之误。“舍多”为古梵文Sasta或Sasti(动词):矫正、训导;Sastr(名词):教师、教训者。《智度论二》曰:“舍多,秦言教师。”从中我们也可看出,教师一词的成型和扩散与佛教经典在翻译中借用了中国古汉语相关的词素,并加以组合有关。宋代时,“教师”一词作为独立的双音词开始出现。《五灯会元》是宋代的佛教禅宗史书,其第六卷记载了一段佛教高僧讲经时的答问:新罗国百严禅师僧问,如何是禅师?曰:古塚不为家。如何是道师?曰:徒劳车马迹。如何是教师..?曰:贝叶收不尽。古印度未有造纸术之前,常用贝多罗树(即菩提树)叶或棕榈树叶书载经文,故经文容易散失,因此研究佛学就要多收藏贝叶。柳宗元曾诗:“闲持贝叶书,步出东斋读”。“贝叶收不尽”意为教师者当为学识渊博之士。清代学者厉鹗辑编的《宋诗纪事》中收有宋初苏德祥的一首题为《赠南岳宣义大师英公》诗。诗云:7学就书闻在道林,几年辛苦用身心。九霄雨露酬知早,百首风骚立意深。青白野云闲里卧,古今碑碣醉中寻。因何负此多般艺,可惜教师..鬓雪侵。宣义大师是宋初僧人,名释梦英,一名永牙,湖南衡州人。他云游到大梁(开封)时,宋太宗曾召见,赐紫服,给了很高的礼遇。晚年归老终南山。梦英也是位书法家,曾编有十八体篆书《惠林诗》。所以苏德祥说他“古今碑碣醉中寻”。这里的“教师”应指他是位佛门学者。宋初的“教师”一词用法多与对宗教中承担学术研究、著述和教育角色的高僧称呼有关。渐后官方也开始使用,但未成为正式的官职称呼。《咸淳临安志·卷七十》记述:北宋庆历年间,有一禅师,名为李仲灵,自号潜子,居钱塘,云游到开封讲学,开封府尹王仲义将其所著《释书》呈送皇帝。仁宗看后,将他安排到皇家佛学机构编书,并赐名为“教师”,号蔡襄,给了比较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后来他回到杭州,熙宁五年(1072年)六月,于灵隐寺入寂。教师作为一个与“师”对应的非宗教性专有双音名词则最早出现于宋朝人王之与撰的《周礼订义·卷五》:“黄氏曰,正师皆是长官也,正以纠正为义,师以教师..为义,司以司察为义。”王之与,字次点,南宋浙江乐清人,曾师从程颐。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到嘉定十三年(1220年),程朱理学遭到全面禁毁,到淳祐8元年(1241年)正月,朝廷颁诏正式承认程朱理学的官方学说地位。第二年,温州知府赵汝腾将王之与著《周礼订义》进献朝廷。该书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观点多取宋人之说。因此,王之与对“正师”二字的解释也很富有程朱学说的义理色彩。这里的“师”是指小宰、宰夫等官吏,“师以教师为义”意为这些官员不光具有刑责之职,还应更多地对其他官员予以教育教导,这才符合儒家义理原则。“教师”一词大量使用是在元代。元代时,“教师”曾成为正式的官职。据清代《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载,元代于至元八年(1271年)在仪凤司下设立了玉宸院,专司朝廷礼仪庆典的奏乐。朝廷还设制了“云和署”“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之事”。这个机构至元十二年(1275年)始置,至大二年(13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