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附件x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管理,根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国xxxx有限责任公司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职代会代表提案是职工通过职代会直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方法,是公司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第三条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公司职工和职代会代表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公司的改革、稳定和发展,提出高质量的提案。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加强对提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xxx公司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4—主任:工会主席成员:各分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其他成员。第五条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工会的指导下,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督办工作。具体职责是:1.征集提案;2.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审查立案;3.对确定立案的提案,转承办部门办理,限期完成;4.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5.检查督促提案办理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提案人参与提案落实工作;6.向公司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7.向代表通报提案工作进度;8.对承办提案不力的单位提出意见,督促重新办理;9.公开提案工作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10.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向职代会报告提案工作。第三章提案报送要求第六条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出的提案应符合以下要求:—5—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式两份)(见附表);2.提案应由一人提议,两人或两人以上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均应为正式代表;3.提案应在提党群工作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上认真书写(或打印),字迹工整,内容具体应包括案由、案由分析说明、建议或措施;4.提案必须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5.提案应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6.应具有全局性、严肃性、可行性。第四章立案程序第七条职代会代表提案提出的问题应在公司职责范围之内,建议和措施应切实可行。代表提案经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审查,报公司工会审议后可予正式立案。批准立案的提案属于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须提交职代会大会主席团审定后作为大会议案列入大会议程。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和未获通过的大会议案作为意见和建议将告知提案人。第五章提案办理要求—6—第八条承办部门要重视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提案落实工作,提高提案办理质量。1.认真研究提案的意见和要求,凡有条件解决的,应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因条件所限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出计划,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做出明确的解释。2.承办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提案承办落实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办理工作。3.承办部门要主动与提案人联系,共同研究提案落实措施。第九条对提案提出的要求,经过努力工作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做出执行、部分执行、暂缓执行和不予执行的答复和解释都是提案落实的结果。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xxxx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