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小商贩在特定地段和时段摆摊设点经营的建议案由及建议:近年来,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居民生活相对富足,但社会上仍存在一部分生存能力差的社会弱势群体,这些人一般缺少文化,缺少专业技能,年龄偏大,甚至患有残疾,很多是下岗职工,或是进城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农民,他们缺少做生意的本钱,租不起固定摊点,要生存很多情况下只有走街串巷、摆摊设点,挣个饭钱。运气不好,亏本本不说,还要受到“城管”的管制。特别是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物价飞涨、就业困难,这部分人的生存压力加剧,如果不给他们寻找出路,他们的生活将难以为继,只能靠吃低保或其他社会救济维持,不仅增加了社会负担,而且增加了社会闲散人员,还会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因此,我建议,在不影响市容、交通和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下,政府组织在特定地段和时段设早市或夜市,允许小商贩摆摊设点,养家糊口,自谋生路。政府部门在组织过程中要抓好以下两个关键点:一、选好地段和时段。设立早市或夜市(夏季)摆摊设点经营的地点要尽量放到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居民密集区,但不要设到学校、幼儿园等交通拥堵区。这样居民在晨练或饭后散步的时候顺带可以购买一些早点、蔬菜等日常生活所需或在夜市上品尝小吃、购物娱乐。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商贩的客源,同时也可方便居民生活,降低市民生活成本、丰富群众的夜生活。时段上大致可确定到早上8:00之前,晚上7:30-11:00,以避免了交通高峰或影响居民休息。二、加强监管。工商、城管、环卫、治安等部门要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原则,协调管理。如工商部门进行集中登记,统一审批后,免费发放临时证照;城管部门允许小商贩在规定地段和时段经营,注重经营秩序的管理和规范;环卫部门要在早市或夜市后集中清理卫生,确保不影响市容。通过有效的管理,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认为,在当前金融寒流来袭的形势下以及在“创城”、“创卫”、创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此举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科学发展的务实之举,希望此建议能被政府部门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