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质量工程有关规定,有目标、有计划地加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建设目的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在教学中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二、建设内容根据各专业、课程的情况,建立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安排教师进修等工作。三、建设基本要求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以院(部)教研室、实验室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系列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2.带头人。应为本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3.教学工作。教学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校级精品课程、校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教材使用效果好。四、建设经费与期限1.一个教学团队每年给予1万元经费支助。2.教学团队建设期为3年。五、建设的申报与审定1.教学团队由二级学院(部)确定进行申报,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学校审批。2.教学团队建设的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申报的日期为每年5月中旬;评定结果的反馈日期为6月中旬。六、建设的管理与验收1.教学团队建设一经确定,教学团队建设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应加强管理,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检查和协调,以确保教学团队建设如期进行,完成建设目标。2.教学团队建设的验收以负责人申请、学院自评、专家组评审、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建设任务完成后,教学团队建设负责人写出自评报告。教务处在收到自评报告后组织3-5名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名)进行评审,经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学校审批通过后,确定为校级教学团队。五、附则1.由于教学团队建设负责人工作性质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专业建设职责,由所在学院提出变更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